乎她已经对这样的服务已经习以为常了。
习惯,还真的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
它能让人变得更加的勤奋,同样的也可能会让人变得更加的懒惰。
凌乔感觉自己是属于后者的。
现在她的身上哪里还找得到过去勤劳奋斗的影子啊,整个一副安之若怡地当富太太的样子了。
凌乔知道这样不好,所以当锦瑟大掌上盖着湿热的毛巾,掀开被单的那一刻,凌乔对着锦瑟站立的位置,微微地掀动了一些沉重的眼皮。
有些不悦地嘟囔着,“你这样都让我变懒了。”
“没关系,你懒一点,我勤快一些总能够弥补的。”
大家都说情话最动人,即使此刻锦瑟因为弯身,一部分的气息被他咽在了肚子里,凌乔的嘴角还是因为这句话嘴角绽开了花。
“你说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叫我可以再懒一点吗?”凌乔嘟着嘴撒娇道。
“嗯,是可以这么理解。”锦瑟伸手掐了一把她水当当的小脸蛋儿。
“才不要呢。”凌乔将锦瑟的手从自己的脸上拂开。
突然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脾气,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现在是新鲜劲儿还在,所以你才会对我百依百顺的,谁知道过了几年以后,这个新鲜劲过了,你到时候又该嫌弃我没见识,带出去丢面儿了。“
这句话,凌乔自认为说得很隐晦。
她在抱怨,抱怨什么呢?抱怨锦瑟将她圈养在了家中,就像是个不能见人的情妇,只能深深地藏在不能见人的黑暗中,暗暗地等待着他的归来,为她的生活中注入一缕阳光。
她在想,自己的人生就只是仅此而已吗?
她的母亲含辛茹苦地培养她,甚至用自己的生命在期盼着她的未来的时候,她的幸福仅此而已吗?
锦瑟当然知道她心底里的小心思。
然而她所想的,他又何曾没有想过呢?
不,他比她想得还要多得多,甚至是十倍、百倍、千倍。
他想带着她走入人们的视野,他想要将她介绍给全世界的人知道,她是他锦瑟这辈子认定的女人,她是他的阳光,是他的空气,是他的甘泉。
没有她,他会生命枯竭。
但是,他不能堵,他害怕,对,他是真的害怕,害怕因为他的自私,将她推到了人前,那么只会给那些蠢蠢欲动的狼一个捕猎的机会。
他不能拿她的生命来冒险,即使她对他误会,他也绝对不能踏出这一步。
“怎么会呢。”锦瑟继续装傻,大掌桎梏住她的双手,另一只手隔着毛巾游走在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我爱你还来不及呢,哪里舍得嫌弃你啊。”
凌乔知道锦瑟又在回避话题,嘴上没说什么,可是心里却是恼了,一个侧转身不去看他了。
也正是这一个侧转身的动作,她的眼角从空中滑过,从而身体就这样定住了。
任由着锦瑟将她的身子翻来转去,可一双眼睛却不移也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