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黯然。
对英婕的质疑,我心里当然有答案!
没错,生命之前,人人平等,如果不是岚澜,我是不会在乎的。
即便对英婕,我也不会表示反对她参与进来。
英婕充当这个角色,那是她分内的工作,没办法。
换成别人,的确像英婕说的那样,和我没有生活的交集,我管不着,但岚澜…不得不承认,我是有私心,或者说,还是有很多感情的。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岚澜毕竟是我的初恋,尽管我们没有越过最后一道线,但我对岚澜…依然有情。
只是这种感情很复杂,也许不再有太多爱的成分,只是在我心里她终归和别人不一样,我宁愿自己承受这一切,也不愿意岚澜因为我而以身犯险。
然而,面对这张照片,我再也做不到抗拒。
那种假设雨茗躺在病床上,眼睁睁看着她香消玉损的画面,让我不寒而栗又心如刀绞。
我承认,对现在的我而言,雨茗的重要性已经超过岚澜,甚至超过简约,我不能接受没有她的生活。
沉思良久,我对英婕道,“英婕,那好吧,我和岚澜联系一下,她愿意不愿意我不敢保证!还有,你们警方希望我和她说到哪种程度呢?案情都和她讲清楚吗?需不需要保密?”
英婕想了想说,“这样吧,我和老大还有省厅专家再商量一下,调查清楚岚澜的情况,最后做决定。你可以先和她接触,让岚澜有些心理准备就好,比如,告诉她可能需要来南京一段时间…”
“那你们尽快,我不想拖得时间太长!”
“你今天就可以和岚澜打电话说说,我最晚明天给你答复…潮哥,你放心好了,既然是我们要求岚澜参与到案子里,江苏警方就有责任,更有义务保证岚澜安全,这一点你不用担心的。”
我苦笑,心里觉得对不起岚澜,但也只能如此了。
又和英婕聊了一会儿,从她嘴里得知,江海洋已经去了无锡和杭州找投资,但效果不理想,并没有融到钱,或者有人愿意和他合作,但投资额达不到江海洋心理期待,因此并没有谈拢。
而江苏省厅已经开始第二波造势,会通过一个契机,吸引江海洋再来南京,时间点大概在一周后。
也就是说,我以某一种全新身份出现在江海洋面前,并且能够让其忍住报复我,转而像一条哈巴狗般求着老子给他投资、联合搞项目合作的时间只剩下七八天,最多不到十天的时间了。
这个过程中,警方和我都要进行大量的、细致入微的准备工作,包括说服岚澜配合案情。
我们必须保证安全,同时让江海洋觉得意外,但却找不出疑点,这样才能促使其为了钱铤而走险,露出狐狸尾巴…
五点多的时候,英婕离开,告诉我省厅重案组领导虽然很不愿意,甚至发了脾气,摔了杯子,但还是不得不接受我不同意英婕贴身保护的现实。
只是,一旦江海洋重回南京,那几天里,英婕必须与我和岚澜形影不离,这一点没得商量。
想到雨茗又要醋海泛波,我就头疼,只好说到时候再看,我尽量周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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