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可以将石块炸开落下,封死一线天峡谷口。
“滚!”夜叉王昂头看着陈金城。
陈金城将脸朝向夜叉王,松开了手中的56式突击步枪,作势要去拔腰间的匕首。此时,远处的曾达也伸手去摸腰间,这个举动让凯特等人立即举枪相对,曾达手下的五人也立即举枪。
曾达却一只手慢慢举高,另外一只手小心翼翼从腰间的多功能腰带包中取出来一张名片,随即慢慢保持那个姿势慢慢走到刘振明的跟前,左手放下的同时拍了拍陈金城的手,示意他不要做傻事。
刘振明看着曾达将他手中的那张纸片拿出来,递给自己。他垂眼看着纸片,纸片是一张名片,名片上很简单地写着地址、电话号码,还有一个人名,而那个人名落入刘振明眼中的时候,他略有些吃惊——齐风。
南曾达,北齐风,中国警界的两个著名刑事专家。
“齐风退休之后,拒绝了部里返聘当顾问的请求,而是开了一家侦讯公司,自己不坐镇,只是当幕后老板,如果你有困难,可以去找他。”曾达说到这,将名片翻转了一面,指着上面自己写下的小字说,“背面写着的是你妈妈所在医院的准确地址,我帮她转了医院,换了新的身份,还找了几个好心人垫付了住院费和其他的费用,后续还有二十五万会在一星期内到达,你没什么可担心了。”
“找好心人垫付?”刘振明没有去拿名片,“这是什么意思?”
曾达将名片塞入刘振明的上衣口袋中,又轻轻拍了拍道:“好警察保护百姓,但也有好人会偷偷保护好警察。放心,钱很干净,也没有贪污纳税人的钱,来得正当。”
曾达说完,也不管刘振明是不是还有疑问,侧身来到夜叉王跟前,淡淡地说:“放下他。”
夜叉王没理曾达,只是冷冷地看着挡住自己的陈金城。
曾达挥手让陈金城离开,陈金城很不情愿地走开,靠着旁边的一块岩石,双手搭在枪身上,眼前浮现的依然是高锦堂被夜叉王暴揍的画面。
陈金城一离开,夜叉王背着胡顺唐就走,刚走到峡谷口,就听到身后的曾达说:“受这么重的伤,现在送医院也来不及了。”
夜叉王向峡谷内钻去,曾达从包中掏出一支针管来,用手指弹了弹道:“有一位你也许早已经忘记的老朋友,让我带了这个东西来,他告诉我,这种药的名字叫‘大脑吸氧剂’,还说是混合了麻黄素、咖啡因和阿司匹林的混合制剂,会导致中枢神经受到轻度或者中度影响。”
原本在注意听曾达说话的夜叉王,此时却感觉到背着的胡顺唐胸口有什么东西向外蠕动,转身离开峡谷口,放下胡顺唐,将其平放到地面,看着其胸口被绷带包裹住的地方一会儿凸起,一会儿凹下,如同有一张嘴在那里呼吸一样。
“剪刀!剪刀!”夜叉王向其他人喊道,都忘了自己身上带着刺刀,就在王婉清手忙脚乱去找剪刀的时候,曾达来到夜叉王跟前蹲下,拔出他的匕首递给他。
夜叉王看了曾达一眼,拿过匕首快速将绷带一一割断,割断包裹的绷带后,便看到胸口原本被弩箭贯穿导致的伤口处出现了一只血红色的眼睛!
那只堵住伤口的血眼在绷带打开的刹那,猛地合上,随即又小心翼翼睁开,眼珠四下晃动着,仿佛在观察着周围的众人。
围过来的其他人,看见这一幕,都倒吸了一口冷静。胡淼虽然被吓得不轻,但还是紧紧地握住胡顺唐的手,问夜叉王:“怎么回事?这眼睛?”
“上尸眼……妈的,我把这茬给忘了!”夜叉王盯着那只直视他的血眼。
曾达伸手在那只血眼上方轻轻晃动了一下,那血眼的眼珠子便随着曾达的手左右移动着,随即曾达放下手,深呼吸一口气道:“人有三尸,上尸为大。听说开棺人在拥有孟婆之手的那天起,三尸就会自动离体。站在科学的角度来说,上尸算是一种寄生在脑部的虫子,就算人死了,上尸虫也会存活大概四十八小时,与人体是共生的。”
“寄生虫?”围在旁边的凯特下意识反问了一句,曾达抬眼看了看他,低头盯着那只血眼继续说,“本来是寄生在头部的上尸,现在进入了胸腔,这是怎么回事,估计只有你们自己明白,我曾听说过有民间的所谓赤脚医生私下做过这类实验,但成功没成功却不知道,这种事情太古怪,太离奇了,自然发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连曾达这个经验丰富的“神棍警察”都觉得古怪、离奇,更何况是其他人?夜叉王当初将上尸眼塞进胡顺唐掌心时,一是为了脱离危险,二是想到开棺人没有了三尸,上尸眼这种东西进入体内,加以控制说不定能成为一件称手的“兵器”,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在胡顺唐胸腔被刺穿之后,上尸眼就突破了手臂的封印,钻入了他的体内。
这东西是想做什么?控制胡顺唐的身体,还是想离开他的身体?
对了!先前胡顺唐在峡谷内,用棺材钉刺穿自己的掌心,试图用疼痛让自己脱离幻觉,也许是那时候触发了在手臂中沉睡的上尸眼,又因为上尸眼苏醒后进入其体内,吸收了暖风毒性,加之最后弩箭贯穿了胡顺唐的胸膛,上尸眼见有缝隙就试图钻出来,却没有想到反而是“救”了胡顺唐。
曾达将先前掏出来的那针管递给夜叉王:“这针剂也许管用,要不要赌一把,你们做决定,反正这东西都是你的那位挚友托我交给你的。”
夜叉王拿过针管,盯着针管中那种自然翻滚的透明液体,问:“这是什么?”
曾达看着针管说:“你的朋友说,种药的名字叫‘大脑吸氧剂’,还说是混合了麻黄素、咖啡因和阿司匹林的混合制剂,会导致中枢神经受到轻度或者中度影响。”
“这是禁药!”凯特抢白道,盯着那针管,“可以促使大脑吸收更多的氧气,从而产生更好的体能和意志力,美国和欧盟都将这种混合药剂列为了禁药,但还是有很多健美运动员和一部分爱美的女性减弱剂量混在葡萄糖内使用,可以作为减肥,混合合成类固醇还可以塑造肌肉,但是你手上的这种绝对不是什么大脑吸氧剂!”
曾达看着凯特,已经将其的身份猜了个**不离十,可没有明说出来,只是反问道:“你为什么那么肯定?”
凯特掏出自己包内的一支针管,针管中的液体泛着淡淡的黄色:“因为我们三人人手一支,在极其危险的情况下才使用,用以替代肾上腺素,所以你手上那个绝对不是!那是什么东西?”
王婉清虽然不知道那东西是什么,但魏大勋却相当清楚,这针剂在美国和欧洲一些执行非常规任务的部队中使用过,用以替代战场兴奋剂。很多时候,他们这些军队都觉得很讽刺,在法律中明文规定这是禁药,可私下却让军人在战场上使用,还告诉他们,法律上关于这类禁药带来的危害性说明被夸大了。
真是可笑,每个国家的政府总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不断的自圆其说。
曾达笑了笑,转头看着夜叉王,用极低的声音问:“夜叉王先生,我说到你那位挚友的时候,你从始到终都没有问他是谁?看来你很清楚他的身份。”
夜叉王仿佛明白了什么,扭头凑近曾达的脸道:“我们离开监狱后被追踪,包括在绵阳袭击我们的三个追踪者,都是那位朋友派来的吧?”
曾达摇头:“我不是很清楚,只是他找上我,希望我找合适的机会交给你这个针剂,说有助于帮助你恢复从前的记忆,作为交换条件,他会帮我做一些我不能亲自去做的事情,我思考过前前后后,认为这其中没有任何伤害无辜平民的可能性,于是便答应了,就这么简单。”
夜叉王捏着那支针管,看着胡顺唐胸口伤口处那只蠕动的血眼,心中知道这一针扎下去,也许会救了胡顺唐的命,也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大幅度提高他的身体机能,可同样的也会将他变成一个披着人皮的怪物。
但是不扎下去,胡顺唐会死,就算不死,也迟早会被上尸眼控制,经历活人尸变,最终成为另外一种没有自我意识的怪物。
“胡淼!”夜叉王一把抓着胡淼的手,把一直看着胡顺唐胸口血眼发呆的胡淼吓了一跳。
胡淼反应过来,盯着夜叉王,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你们都他妈让开,我有话跟胡淼说!”夜叉王抬眼看着其他人,曾达立即起身,挥手让自己的人走远一点,自己也退到好几米之外,其他人见曾达离开,也纷纷向后退了好几步。
众人散开,夜叉王凑近胡淼的耳朵低语道:“你来决定要不要扎下这一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