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到心脏,他不断地念叨着还能记得的那些钦天村村民的名字,他每天都会在心中念叨一次,为什么呢?因为他怕忘了,他虽然怕忘了那些个名字,却在每天想尽一切办法遗忘掉地狱的模样。
胡子团长语塞,正准备招手叫人拿点钱和干粮给莫钦,让他离开时,莫钦却盯着旗帜消失的方向道:“我参军。”
“狗子!把你的德国毛瑟给我!”胡子团长下令道,还在等待中的那个穿着中央军军服的男子一愣,老大不情愿地将自己肩头背着的步枪抛给了莫钦。
莫钦抬手抓住,盯着枪身道:“我不会用枪。”
“我教你!”胡子团长抓过那支毛瑟步枪,先是朝天放了一枪,惊起了远处洼地中的乌鸦之后,再次拉动枪栓上膛,对准飞起来的乌鸦开了一枪,随即拉动枪栓又开了一枪,随后从空中掉下来了四只乌鸦。
远处的那四人见怪不怪地看着,脸上都露出骄傲的笑容。
“看,多简单!”胡子团长把步枪递给莫钦,“上子弹,拉膛,瞄准,扣动扳机就行了。”
后来,这个教会莫钦枪法的胡子团长,成为了莫钦人生中的第三个师父,和穆氏兄弟一样,直到莫钦和他分别时,他都不知道胡子团长的名字,不仅是他就连孤军中的其他人也不知道,只知道这是一个在战争中失去了家人,最终连名字都舍弃,只剩下个头衔的男人。
再后来,莫钦知道这支队伍在八年抗战后解散了,因为胡子团长说:“咱们只是为了杀鬼子而存在的,现在鬼子没了,中国人打中国人的事情咱做不出来,大家都回家吧,种地的种地,做买卖的做买卖,都回家吧……”
都回家吧。
还有家吗?
有,只要有人在,家就在。
现在,山东龙口,东海度假旅游区古科学部安全屋内。
厕所中,莫钦洗去血泪,拿出贴身里衣中自己保存了好几年的那块写有“孤军”二字的臂章,用手轻轻抚摸着,眼前浮现的还是孤军作战时的场景,他转身将那块臂章递给了站在门口的胡顺唐,轻声道:“我的故事好听吗?比电视里放的那些抗日连续剧精彩吧?”
“孤军……”胡顺唐拿着那个臂章,只是拿在手上似乎都能闻到上面那股几十年都没有消散的血腥味,但这种血腥味却不让人恶心,“这是一支什么样的队伍?”
“什么样的队伍?”莫钦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拉开自己胸前的衣服,看着完好无损的皮肤,“这是一支没有载入史册的队伍,在那八年中有很多很多这样的队伍,他们的存在不是为了让人记得,因为他们知道纪念是害怕遗忘,可他们不怕遗忘,只是怕更多的人和他们一样失去家人。”莫钦看着自己完好的胸口,他很想留下个伤疤什么的,这样至少可以让他怀念,也不至于让他每日念叨着那上百个名字,钦天村的、孤军的,还有一些其他人的。
“我可以回家了,我请你们去家中做客,我想那里现在应该不再是地狱了吧?”莫钦拉好衣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仿佛在自己身后站着的是父亲、母亲,以及很多很多以前熟悉的人,“爹、娘,吕千寻要回家了!”
早饭,姑且可以称为早饭。众人围坐在圆桌前,闷不作声地吃着,都在打算接下来怎么做,满街都是通缉令,汽车站、火车站、机场四处都是他们的照片,如果他们分开走,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又该如何联系?不分开走,几个人在一起的目标太大了,很容易被认出来。
“胡淼、莎莉还有修罗留下来,带着他们,你们的目标更大,我只有这么一个要求。”薛甲宏喝完碗中的粥,拿起餐巾纸擦了嘴巴,同时看着坐在对面的胡顺唐,“青衣会简单的易容术,我可以辅助她,我也会一点,不会有很多年没有用过了,需要的材料较多,收集也要几天的时间,况且你们这一去凶多吉少,还是做好万全的准备吧。”
“我必须得准备烙阴酒,否则我活不下去。”莫钦也放下碗筷,虽然他没有怎么动。
胡顺唐默默点头,尽力不去看自己左右坐着的莎莉和胡淼:“我们还需要新的身份,先生有办法吗?”
薛甲宏摇头,夜叉王却插嘴道:“我有认识的人,不过人应该在大连,我联系一下,看看能不能找他做点假证件,另外还需要钱,越多越好,做证件需要钱,其他的东西也需要钱,而且符咒纸之类的东西,普通神棍都是假的,真货不好找。”
“简单,符咒纸之类的东西我解决,你们去这个地方。”薛甲宏拿出一张皱皱巴巴的名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