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林总,我……只带了团部警卫排,还有侦察连一个排。”
夏博敏一正脸色道。
当着连城璧的面,又是讨论军情,他不能再油嘴滑舌了。
“不过,我的北路军,至少有辎重营一个连,已经到了新兴县城,只会多不会少。”
北路军的主力三营,已经带着两个独立营,去了粤北的英德、韶州、南雄一带,以防尚可喜逃往粤北山区。
目前,进至罗定州和新兴县一带的主力部队,就只有一个辎重营了。
而他的侦察连和机炮连,早就拆散,分配给下属各营了,所以,自己手头已没什么预备队。
“嗯。”
林啸不置可否的应了声,双手在地图上比划着,头都不抬地问道:“连大人,王将军所部……多为步卒吧?”
“是的,侯爷,除了两百亲兵和一些官佐有坐骑,其余都是步卒。”
“亲兵是骑兵?那……眼下,他恐怕已经赶到恩平了吧?”
林啸微微蹙眉,抬眼问道。
“怕是到了……”
连城璧有些尴尬的说道。
这一带都是丘陵地带,不到百里的路,王兴这厮,又对地形了如指掌,恐怕……天亮前就该到了。
“这么说,恐怕,他们此刻已经离开恩平,早就开拔了,不过……恩平到肇庆,不近啊……明日天亮前,他们赶不到吧?”
林啸皱着眉,再次紧盯地图,沉吟着道。
从地图上看,恩平到肇庆,有将近两百里山路,按步卒的行军速度,正常来说,他们需要走两天。
“难说哪……”
连城璧却连连摇头,忧声道。
“这厮是个拼命三郎,聚集在恩平的精锐,又全是本地山民,走山路如履平地,一天之内急赶两百里,以往……不是没有过。”
连城璧最清楚,能在这地方与清军周旋至今,除了作战勇悍外,擅长机动,忽聚忽散,也是这支队伍的特点。
“哦?真的?”
这倒大大出乎了林啸的意料。
一支部队,在作战和履行任务时,善于行军,对争取主动,形成有利态势,保障任务的顺利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他的印象中,在后世,我军就是因善于急行军,而以铁脚板著称。
在抗美援朝战争的第二次战役中,我志愿军三十八军某部,就曾连续强行军十四个小时,在朝鲜北部的崇山峻岭中,一口气疾进了七十多公里,及时穿插到一个叫三所里的地方,切断了美军退路,并打了一场漂亮的阻击战。
而强悍如红军时代,在长征途中,当时的红一师红四团,曾在大渡河畔的崎岖山路中,连续强行军二十多个小时,一昼夜跑了120多公里,飞夺泸定桥,貌似创了我军步行强行军的记录。
“这个王兴,还很有一套么。”
林啸微微一笑,淡淡地揶揄道。
这个时代的兵,大多穿着长下摆服装,有的还穿着绵甲之类的,负重并不轻,一昼夜,果真能跑这么多路的话,还真不容易。
而且,他们还能连夜行军,说明这个时代的人,普遍有夜盲症的说法,好像并不怎么靠谱。
或许,长期生活在海边的人,平时多以鱼类为食,并不缺乏维生素A的缘故?
“被逼的,习惯了……加之路又熟……”
连城璧摇了摇头,苦笑着道。
还有句话,他犹豫着没说出口。
王兴这厮,和他的那帮手下,本就是号称飞檐走壁的山匪出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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