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钩。
直接的物质奖励,首先就是各种形式的工钱——在当时的环境下,单纯的银钱不一定能打动民众,必须以实物,尤其是粮食的发放为主。
另外,从长远来看,不同的民工参战程度不同,生活待遇也必须有所区分。
粗略地说,民工待遇主要分“供给”与“包运”两类。
其中,“供给制”主要针对常备民工,常备民工的任务,基本相当于旧明军中的杂役兵,所以应该享受部队战士的待遇。
李涛知道,这样做的好处是,必要时可以择优征召他们入伍,补充部队的减员。
而更多的二线临时民工,一般由后勤兵站提供伙食与茶水,另外还需发放一定数额的银钱以贴补家用,以免失去强劳力的一家老小受冻挨饿。
为了保证二线民工的积极性,在“工钱低于商运,但又要使其有利可图”的原则下,在物资送达后,民工每运输百里,就可以拿走运量的一成作为提成。
以运输工具最好的大车队为例,一辆车两人两马(骡),一天的运程能拿到20斤左右的报酬,如果全队能够较好地协调伙食支出,计入来回消耗,全程每人每天能够额外赚到大概4斤粮食作为额外的工钱。
这个报酬已经有相当吸引力了——至少高于这个时代普通长工每月百斤工钱的水平。
在之前的长途征战中,李涛和夏博敏他们,就已试用过这套方案——以充裕的报酬保证了民工的积极性。
为了在标准混乱的农业社会精确计算物资,李涛他们还组织人力,同步下发了日历与秤砣、标尺等标准度量衡工具——这有点酷似秦始皇出关东征,灭六国的同时统一度量衡。
当然,他们也发现了弊端:一旦补给线超过500里,运量补助将超过货物本身,代价巨大……
最大的难点,是民工的动员与管理,由于以人力运输为主,不得不将民工分门别类进行量化管理。
在李涛的长远规划中,他将民工进行了非常细致的划分。
按支前状态的不同,他将民工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随部队移动,负担军事后勤,脱产三个月至半年的常备随军民工;第二类,是负责把后方的粮食运到前方后勤站,脱产一周到三个月的二线转运民工;第三类,是把自己的粮食从乡村运到周边集中点,不脱产的民工,由于战乱和季节的关系,暂时还没有要求农民交公粮,所以这类民工暂时空缺。
按工种的不同,他又将民工分为担架、挑夫、小车、大车工等。
以地域来源,又划分为支队(府)、大队(县)、中队(乡)、分队(村)等组织级别,在不同等级的“队部”里,将派有人数不等的脱产干部进行管理,主要由民工所在地抽调地方干部组成……
精神荣誉方面,除了土改之后形成“驱除鞑虏,保家卫田”的大背景之外,他们还在民工中广泛开展“立功运动”。
立功运动以民主互评为基本方式,量化换算,五个三等功可“兑换”为一个二等功,五个二等功又可兑换一等功,而特等功则需要部队“首长”或者省府级负责人特批。
虽然在原则上,除了奖状外,立功并无其他的物质奖励,但对于底层普通农民而言,部队和政府所授予的官方荣誉,也是一种自古难得的奖励。
而且,作为政治上积极可靠的保证,立功民工回乡后,无论是参政、参军,甚至提拔等方面,都有一定的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