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思思这么一说,星想了想又坐下。
“你不是要我留了野熊爪子,今天就吃那个”
这边钱思思刚还遗憾着暂时不能吃蘑菇,没想到星却说起了熊掌。
一下子,钱思思的眼睛就亮了起来。
“走,出去挑几个,今天中午就给墩上”
虽然小品里的报菜名,这熊掌该是蒸的,可是她也不知道该杂蒸,若是蒸不对,可能会不好吃。所以就用煮的,放几块姜去去腥然后就慢慢炖着,到时候汤应该很好喝。
心里这么想着,钱思思都有些迫不及待。
这鹿尾,她已经吃了不少。
感觉也就是跟吃牛尾巴差不多,可是这熊掌就是第一回了。
以前,除了看电视,就是瞧小品时经常听到,可是吃,却从没想过。
有些急切的,钱思思裹着毛毯就往外去。
在矮屋里,看着被大雪覆盖了的兽皮,还有那一堆的熊掌,钱思思一下跳了出去,走进齐小腿的积雪里来到鼓起的雪堆前。就想用手将熊掌堆上的积雪拔开。
可手刚伸出,星就一把将她扯住。
然后冷着张脸,“回去”
“······”
‘回去就回去’
撇撇嘴,钱思思转身走回矮屋,就见又冷瞪了她一眼的星将积雪扒拉开来,捡出两只脚几只前抓丢进矮屋。
看着脚下的熊掌熊脚,钱思思唯一的感觉还是大。
这只熊掌至少有二三十斤,脚就跟大了,差不多都快有她长了。百十斤是只会多不会少的。
不过,这野熊就够大的,手脚小了也不合适。
心里感慨着,看着星丢进来的几只手脚,钱思思嘀咕。
“这么大的,一只脚加上三个前抓就够了”
“连下午的都一起煮了,省得麻烦”
“····那好吧”
他们以前在冬天经常会一起将一天或是两三天吃的肉给煮了,那样就不用太麻烦。可是这熊掌她都没煮过,也不知道会不会好吃。所以钱思思有些迟疑,只是,在一想,多煮少煮都是煮,要是好吃下午就接着吃,要是不好吃,重新煮熏肉就是了。
这不,她才迟疑了一下。
可看她这一迟疑,就知道有问题的星,瞅着钱思思什么都不说,看得钱思思舔舔嘴唇后说出实话。
“我都没吃过都不知道好不好吃”
一听原来是这么回事,星耸耸肩。
“好不好吃,煮熟尝尝就知道了,要是不好吃,在弄其它就行”
原来他也不觉得野虎肉难吃,可是那回猎了野虎,他是真觉得难吃。而这野熊之前他也没吃过,所以得试试才知道。
不过,既然要先试试,那么他今天打算处理的野熊应该缓缓。
要是这熊掌煮出来不好吃,这野熊肉他也就不想要了,那么现在处理出来不是就多此一举。、
心里这么一想,星从新安排了今天的事情。
于是,在将野熊上的手脚指甲给砍了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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