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一副美丽的皮囊所代表的东西,声音轻轻的,甚至是温柔的:“不管是哪样……”
“都不是。”顾致琛太熟悉她这幅样子了,面对外人的标准笑容和冷漠说辞,他曾经甚至拥着她的肩膀笑问她这样子累不累。
那时候凤皖说:“当然累了,但是有的时候面对有些人,你是不能把话说的太过分的,需要委婉一点。”
顾致琛嗤之以鼻:“要我说。遇到这种,直接一拳头出去,看他还有什么思慕可说。”
凤皖笑了:“你怎么跟我二哥似的,这么莽撞,其实习惯了就好,不喜欢就不喜欢,没必要伤及他人自尊,毕竟一腔赤忱喜欢你,也不是罪过啊,该感恩的。”
仔细想想,那竟然是凤三小姐所说过的最温柔的话之一了。
但是顾致琛没有想过,有一天,凤皖会把这份温柔放在他的身上。
沉重的让人想哭。
顾致琛眼睛猩红的看着凤皖,捏着她的手腕,一字一句道:“凤皖,我喜欢的是你这个人,包括你的相貌,也不排斥你身后的权利,就算你不是凤家的三小姐,我还是喜欢你的那种喜欢,你到底什么时候能够明白?!”
上次他让她开窍,用了足足三年。
凤皖天生就有几分冷情冷肺,加之母亲去世的早,凤桉年教养儿子还行,不听话捶到听话就行了嘛,但是面对女儿——这含着怕化了捧着怕摔了的掌珠,别说打骂了,就是一句重话都舍不得说。
要是别人家的孩子这么教养出来肯定就是个无法无天的小魔女了,但是凤皖性格冷清,不合群,也不愿意合群,按着自己的性格长到十六岁仍旧是个外热内冷的冰块。
顾致琛一直记得,那天是五月二十。
兄弟们说:“在520表白也太俗了吧,姑娘们会觉得你土老帽的。”
顾致琛虚心请教:“那你们说应该选在什么时候?”
众人你看看了我看看你,最后得出结论:“当然是在她生日的时候啊,到时候玫瑰蜡烛,吉他红酒的,多浪漫啊,不管是谁都手到擒来好吗。”
顾致琛说:“我觉得520挺好,要不是没有13月,我还想1314的时候表白。”
兄弟们就起哄:“俗!俗不可耐!要我是姑娘,就算是死我也不答应。”
顾致琛哼笑了一声,没搭理他们。
他想要给他爱的姑娘一生一世,这有什么俗的?
世人大多一叶障目,在一个东西成为日常的时候,这东西就变得俗气了,但是那其中带着的美好寓意并没有改变啊。
更重要的是,他已经等不了了。
胸腔里像是装了一个胸膛的烈火岩浆,翻腾滚烫,让他日日夜夜的受着烈火焚烧的煎熬,必须要把这汹涌的情绪宣泄出来,才能稍微平息。
“诶,哥,一直不知道你喜欢的那位到底是谁啊,”有好奇的兄弟问了一嘴。
大家立刻兴奋了,纷纷道:“我们班长吧?学霸美女诶!她还给你写过情书,那文采,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