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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三章 二疯子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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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超过三千的骑兵部队。

    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周承业最终只从吐谷浑人中挑选出一千人作为后备骑兵,其中五百人划入重骑营,五百人划入轻骑营,目前全都交给哥舒翰统领。

    哥舒翰从绥戎城中带来的七百骑兵,因为伤亡的原因,如今留下来的也就五百出头,再加上新加入的这一千骑兵,正好就是一千五百之数。

    除了给轻重二骑营扩充了一千兵力,周二还从剩余的吐谷浑青壮中挑选了一千名箭术娴熟和力大身壮的,补入步兵中的弓弩营和斧盾营,使得自己在伏俟城中的兵力勉强达到三千五百人。

    这次出战,周二只在城内留下一百骑兵、一百警卫营卫兵还有三百汉军步兵,作为绥戎军未来扩张的火种,其余的兵力则尽数随他出城作战。

    从周二刚才下达的作战命令不难看出,这一次绥戎军迎敌的战术其实与对面的吐蕃人差不多,可谓是一场硬碰硬的战斗。吐蕃人将骑兵放在前面进行冲阵,周二便将自己手头的全部骑兵交给哥舒翰与之进行对抗;吐蕃人打算趁着己方骑兵冲破唐军阵型之后派出步兵来扩大战果,周二同样的安排了长弓兵和长枪兵、斧戟兵等步兵紧随骑兵身后,打算给吐蕃人一个狠的。

    周二这次的安排,看着有点过于嚣张和高调,却也并非一时脑子发热,而是根据战场上的实际情况定下的战术。

    唐时的吐蕃人与突厥人的作战方式有不小区别,特别是在骑战方面。吐蕃国的疆域,大部分位于后世的青藏高原,因为气候和海拔的原因,在其境内并不出产体型高大的战马,而且战马的数量也不是很充裕,所以吐蕃人的骑兵战力整体要劣于突厥人。

    大唐骑兵的战力与突厥骑兵相比尚有差距,但与吐蕃骑兵相比,无论在正面冲锋时的爆发力和兵马的装具护甲方面都占有一定的优势,只要参战的部队保持旺盛的斗志和求胜之心,那么在狭路相逢时,唐军骑兵并不吃亏。

    大唐一代军神王忠嗣在对阵吐蕃骑兵时不仅鲜有败绩,而且经常打出以少胜多的经典战例,便是这个缘故。

    绥戎军这边忙着调兵遣将,另一边的河源军也是有条不紊地做着迎战的准备。

    王忠嗣选择了与周承业相同的战术,也是将河源军的精锐骑兵全部摆在了战阵的前方,而他本人更是亲自担任骑兵冲锋的箭头,足见这位猛人对于自己的武艺有多么自信。

    周二自认骑战的本事不如王忠嗣,但他却是早早地将原本属于王忠嗣下属的哥疯子招到了麾下,所以丝毫不担心本军骑兵锋头部位没有猛将亲自带队。

    而且,周二不仅有哥舒翰这位骑战猛人,他手下另外一位刚刚打的吐蕃人吐血不止的牛人南霁云,也是足以胜任骑战先锋之职的。南霁云可是有点像三国赵云那样的狠角色,不仅马上枪法十分厉害,而且一身箭术出神入化,其他刀剑斧戟之类的短兵器也是拿到手中便能杀敌,绝对不可小觑。

    “咚、咚、咚……”震天的鼓声响彻旷野。

    “呜、呜、呜……”苍凉悠长的牛角号穿透云霄。

    “杀光吐蕃狗!”

    王忠嗣向前猛地一挥长枪,如同一只下山的猛虎,毫不犹豫地向着滚滚而来的吐蕃骑兵迎了上去。

    “兄弟们随我冲啊!”

    哥舒翰手持长长的马槊,像一头卷毛狮子般一路当先地朝着吐蕃人杀将过去,他的近卫左车不由自主地伸出舌头舔舔了嘴唇,露出一个嗜血的表情。

    高速奔腾战马下一刻狠狠地撞击在一起,不断有人被飞矢射中而坠落,不断有人被锋利的马刀削掉了胳膊和脖子,不断有人被长枪刺穿了胸腔,不断有人被发狂的战马拖着向前乱冲乱撞,不断有受伤的士兵被纷乱的马蹄踩成了肉泥……狭路相逢勇者胜,王忠嗣和哥舒翰的勇猛极大地感染了身旁的随从,他们拼命汇聚在这两位猛将的两旁,形成一个锐不可当的进攻锋头,狠狠地在吐蕃人的队伍中凿出一道一道触目惊心的血槽。

    交战的双方虽然都有士兵不断地受伤和死去,但唐军这一方的两支部队在各自将领的率领下越战越勇,而吐蕃这一方却是越战越心寒,他们已经被王忠嗣和哥舒翰那种疯狂的作战方式吓破了胆。

    看到吐蕃骑兵的阵型彻底凌乱,身处后方的周二面无表情地下令:“步兵结阵,以三段击歼敌!”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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