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地的,能干的早就干了,没有什么太大的扩容的空间了。
就类似于荷兰东印度公司,谁都知道,若能投股荷兰东印度公司,拿18%的年息,好得很。但问题是,你没机会挤进去。
大量富集的资本,在松江府,也处在这样一种微妙的过剩状态。
说松江的这些人,是新兴阶层,并不是说他们是大顺这个时代才出现的。
在大顺之前,这种做买卖的豪商、搞走私贸易的大商人,便有不少。
但明末时候,即便是海贼王郑芝龙,思维方式依旧是“招安、买地、囤地、衣锦还乡、子孙国子监读书、宗族兴盛”。
可这几年,伴随着各种股份制公司的兴起、伴随着对日贸易的高额利润、伴随着大顺朝廷对商人居然也表现出一种似乎要讲道理的样子。
这些身份和前朝那些豪商差不多的人,思维方式渐渐出现了变化。
他们也买地。
但一般就是买个千八百亩的,做一旦投资失败之后的子孙基业。
剩余的钱,则是尽可能找一些投资方向,赚取商业的股息。
人还是那群人,可随着经济基础的逐渐改变,人的思维方式也渐渐变动。就像是二百年前的荷兰、一百五十年前的英国,也有过这样的一个类似的阶段,行为惯性慢慢转变的阶段。
加之大量的资本富集,高回报率的诸如囤地放高利贷之类没有多少扩容空间,使得这些人对于此番下南洋的股息回报率期待,并没有刘钰担忧的那么高。
他们逐渐意识到了,钱动起来才是钱。不动起来,就是一堆放在库房、地窖里的银子,不会减少,但也不会增加。
这种意识,便是将手里的银子,逐渐看成资本的过程。
银子还是那些银子。
动起来后,便成了资产者手里的资本;不动起来,那就是地主家地窖里的银堆。
一众人讨论之后,有人便道:“鲸侯所言的回报率,自是扣除了驻军、缉私所需费用的。”
“只说这驻军的钱,该不该咱们花,这事儿虽值得讨论。但若是这回报率早已扣除,对咱们来说也就只能是值得嘴上论一论了,并无什么实际的用处。”
“既是这样,无非就是相当于咱们往外贷款。贷了款的人做什么用,和咱们无关。咱们只要能按时收回利息即可?”
这些人不少都是对日贸易公司的股东,对于这种股份制公司的责任、内部权利等,还是有所了解的。
他们当然知道这和往外放贷不是一回事,自己投了股,按理说也要有知情权、决策权才是。
然而,他们也认识到,南洋和日本不一样。
这里面还涉及到军队、舰队、政府、征税、垄断、统治等等事情。
若说按道理,出了钱,就该有决策权,以大顺这两千年的集权惯性来说,他们下意识地就觉得纯粹扯淡,怎么可能?
怎么敢这么想?
如此一来,他们对南洋贸易募集股金的理解,更像是大顺发行的“国债”。
顺着这个思路妄下讨论,他们实际上就把这个问题理解成了另一个问题。
即:在松江府若发行国债,朝廷给多少利息,他们愿意接受?
在刘钰这些年的信誉加成下,在朝廷这几年还没有割肉放血的情况下,这就是个纯粹的、单纯的经济上的考量了。
大顺松江府的这些新兴阶层,可以让大顺以什么样的利率,借到本国的国债?
一众人一番讨论之后,得出了一个基本上算是比较一致的数目。
“15%”。
对此,这些商人们也有自己的“理由”。
有人道:“昔者,王荆公行青苗之法,20%的利息。在一些地方,可称善政。”
“然,这20%的利息,亦非一年的利息。”
“正月三十之前,申请夏粮贷款。五月三十之前,就得偿还。”
“虽说一般的农户,只是青黄不接的时候需要贷款,五月还、还是正月还,区别不大,反正都只能靠卖粮食还。”
“但是,真算起来,正月借款、五月还款,利息20%。这按一年算,就是45%的利息,对吧?”
“既说一年45%的利息,即可称之为善政、仁政。如此算来,我们收15%的利息,着实不高。”
“朝廷有法令,放贷之息,以三分利为上限。我等折半,亦不为过。”
“若是再少,便没甚么滋味了。”
按照他们的误解,将特殊的、国家管控军政权力的股份制公司,扭曲成为了国债的理解。
他们觉得,15%的年息,亦算是给足了朝廷、给足了鲸侯面子。
大部分人都这个数目,也都算是可以接受。
朝廷真要下南洋,肯定是要用大笔银子的,大额数目下,若真能保证每年15%的利息,以现在的环境和局势,可算是他们能接受的底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