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叹了口气,并没有斥责,也知道刘钰昧着良心打圆场既是为了这个敢说话的官员,也算是保住了朝廷的一点脸面。
遂与那官员道:“兴国公所言,不无道理。朝廷亦有难处。你既有见识,便只管说,不需担心什么。”
“谢陛下。”
水利官员叩谢之后,索性将心里的话说出来。
“既要先保漕运,后保黄淮万民。那黄河若有洪水,就只能舍南保北。”
“让洪水往南冲,不能往北冲。往北冲,就会导致泥沙淤积在运河里,运河难以通行。所以每每黄河大汛,为保漕运,若实在保不住的时候,就要扒开南部大堤。”
“可如此一来,黄河泥沙冲入洪泽湖,洪泽湖水底更高,这就又需要更高的堤坝。”
“现在已经堪堪稳住,要是再来这么几次,一旦洪泽湖决口,向南冲入平原,直入长江,只恐高邮、扬州等地,人皆为鱼鳖矣!”
“此其一也。”
“其二,欲要治黄河,首先便要解决‘治水是为了什么’的问题。这个目标不能确定,如何能治好黄河?”
“治水是为了保漕运优先?那只能束手束脚,一辈子治不好黄河、淮河。”
“唯有治水是为了治水、为了黄淮百姓,方有可能治好黄河、淮河。”
“然兴国公所言,漕运关乎国家安乱,是以……微臣斗胆,请行海运!”
“唯有如此,才能为了治水而治水;为了黄淮百姓而治水。唯有如此,水工官员,方可放开手脚。若不然,终究治标不治本。”
“如今堤坝越来越高,黄河高、洪泽湖也高,如今或还能控制。十年后、百年后呢?微臣请朝廷为江山社稷千秋着想。”
皇帝并不觉得行海运的事,是出自刘钰授意。而是非常确信,这是一部分真正为国的官员的真心话。
作为天朝皇帝,他是有内外之分的。
外部的事,只叫刘钰去折腾。折腾的目的,是拿到钱。而拿到钱,最终还是要解决内部事的。
这废漕改海一事,当真是大事,可谓是彻底改变自宋以降的诸多格局。
不只是百万漕工。
就如这清口,如今人口五六十万,当真大镇,南北交汇之处。若废漕运,这几十万因着漕运而聚集于此的人口,如何办?
点点滴滴,纠缠复杂,都是牵一发动全身的事。
皇帝是想解决的,但这时候解决,只恐存银不够。
到时候半途而废,怕出乱子。
想到银子,皇帝便以目瞥刘钰,心道也不知那荷兰国的贸易事宜,究竟如何了?
若不成,怕也只能退而求其次,将这香料等物,卖于不列颠、葡萄牙等国,由他们贩运了。
总不能眼巴巴看着那些香料只是香料,却不是白花花的银子。
又不好学前朝成祖,只将香料做俸禄,发于众人以便省钱。
刘钰倒是不觉得荷兰的事会出什么差错,感觉到皇帝在看自己,心道这事儿,你要真能办成了,可要花大力气喽。
后世新中国,五十年方治好了淮河。虽说一开始的苏北灌溉总渠等,也没有什么机械,纯靠人力,和现在的生产力水平相差不大。
然而,那是什么组织力?那是被“前朝降将”都赞叹为“历史上没有一个政府,曾经把一个政令、一个运动、一个治水的工作,深入普及到这样家喻户晓的程度”的能力。
那得有“为了开辟新天地,唤醒了沉睡的高山,让那河流改变了模样”的精气神和情怀。
大顺有吗?
先把地租问题、加派问题、赋税问题解决了,让底层百姓真的知道自己是人,再谈什么精气神吧。士绅的牲口哪有精气神这东西,大顺现状,就是千八万人,外加两亿牲口。
没有基层组织力和控制力,那就拿钱砸呗。
大顺很难治好黄淮,要治好黄淮,需要上百万真正觉醒的民众、需要几万先锋队、需要对基层完成改造权力及村、需要土改、需要开天辟地的豪情,而这样的中国,现在还不存在。
不过这样也好,你要折腾,便要花钱。而且几乎是天文数字的钱,至少七八位数。
缺钱,你就不得不放开对工商业的限制、不得不加大海外贸易,这倒是好的。
如今还就真不怕你好大喜功,倒怕你混吃等死。
但凡你好大喜功,想要千古留名,又不想耗尽民力烽烟四起,那就只能跳出过去的经验,从过去没有的地方弄钱。
学大宋搞商业全面官营垄断,你大顺也配?学汉武全民赐爵,你大顺哪有那么多空余土地?
这不能学、那学不了,那就乖乖地从海外弄钱吧。
这,就有了让新型阶层悄悄长大的空间。
刘钰心里好一顿腹诽,皇帝自不知道刘钰心里在想什么,回过神,先叫跪在那的水利官员起来。
借着这话,指着河道里的滚滚浪花问道:“废漕改海?诸卿以为如何?”
这话问的就扯淡。
当地的地方官不敢说话。
因为猜不透皇帝的心思。
万一皇帝真想废漕改海,当地地方官、河道官员说反对,只怕被扣上了“只谋私利、心无社稷”的大帽子。
这时候支持,日后怎么在同僚中混?万一皇帝就只是碍于这个水利官员的话,不好不问呢?
地方官、河道官员,哪个愿意废漕改海?
半天没人说话,皇帝竟主动说起来一件事。
“前些日子,葡萄牙国自澳门,贡狮子等外域异兽。又贡一大鸟,幸左平章事有‘楛矢石砮’之博见,言其名为‘鸵鸟’。”
“左平章事引《唐书》言:永徵元年,吐火罗献大鸟,高七尺,黑色,足类骆驼,鼓翅而行,日三百里,能噉铁,俗谓驼鸟。”
“兴国公便说,欧罗巴诸国,有这样的说法。只说这鸵鸟一物,遇到危险时,鸵鸟会把头埋入草堆里,以为自己眼睛看不见就是安全。”
“这倒是与‘掩耳盗铃’一词,异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