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比如英国的一户小农,他有自己的耕地。而在耕地之外,还有大片的村社公地。
这些公地可能是草场、可能是树林。谷
一亩地,就可以养一头牛,然后去公地上放牧。
所以,英国圈地的问题,在于就算圈的是公地,那么小农的生活水平也必然下降——原本可以去公地放牛、割草,现在就靠自己那点耕地,够吃屎?
而英国的圈地,相对大顺又是简单的。
因为公地的存在,所以是可以通过民意来圈地的。
公地嘛,既是你的,也是我的。到时候,少数服从多数,当然是占有土地的多数。
同意圈地了,你即便反对,那也没用啊。
圈了公地,你没地方放牧割草喂牲口了,活不下去了,要么卖地当农业雇工、要么卖地去城市,那都是自愿的。
大顺则不同。
大顺是个标准的土地私有制帝国。
标准的极致的那种。
既没有公地。
土地也不是朝廷的,而是每个百姓私有的。
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有自己土地的决定权——前提是有地的话。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若是开矿、修路之类的占地,就非常的难。
英国那边是通过少数服从多数,圈占公地,公地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而是大家的。
大顺这边土地都是私有的,是你的就是你的、是他的就是他的。真要是按照规划里修铁路的话,占地怎么算?
假如人家就是不肯卖地呢?
牛从昀很有政治敏感性,也见识过了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他很清楚,日后类似这种盐井圈地的事,在大顺内会越来越多的。
修路,修铁路,开煤矿,开铜矿、开铁矿等等、等等,这些都不可避免要涉及到圈地问题。
自己出台《圈地规章》,必将成为日后大顺圈地事件的起点。包括别处要是也想干类似的事,肯定会把他的圈地规章拿出来做参考的。
之前他和马浩川开玩笑,说自己肯定要上《惟新奸臣点将录》,那时候还很谦虚,说自己要排在末尾。
现在看来,真是谦虚了。
这圈地规章一出,日后排名定是要飞升的。
即便入不了三十六天罡,那么估摸着也得是地煞的前几名。
这个规章本身,也确实只能是恶名。
因为,就像是盐井圈地似的,人家地主啥也不干,一年就能收四五万两租子,为啥会肯把地按照三十两一亩的价格强行卖掉?
不卖怎么办?
除了靠军队、靠衙门衙役之外,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吗?
青苗法的失败,原因很多,但最傻的就是朝廷傻呵呵的自己去放贷。
也不想想士绅放贷逼着人上吊卖老婆,那都正常,欠债还钱嘛;朝廷要是去放贷,收款的时候,真把人的牛收走了,那就是罪恶滔天、夏桀商纣。
而圈地也是一样的。
只要朝廷出面,就非常难看。
可不出面,这事就根本办不成。
真要让吃盐的百姓,除了要缴盐税之外,还要把这边地主的地租也一并加在盐里?
牛从昀也想过,这事本来都是因兴国公而起,按说就该是兴国公来承担发展带来的矛盾,把这个大黑锅自己背上。
可刘钰在松江府那边,要么是搞航海贸易、要么是搞轻工业,既不修铁路、也不挖矿井、圈占土地大搞建设的那也是“朝廷需要”——比如修海军基地、炮台,这和让一群资本商贾去建工厂能一样吗?
到头来他惹出来的一堆麻烦,却全要自己这个被皇帝点出来背锅的叙州府尹抗。
日后真要是修路死了人、开矿闹出了冲突,哪怕不在叙州府,甚至不在四川,也全都得找自己。
自己是始作俑者,这大锅少不了的。
所以,牛从昀在制定这圈地章程的时候,也是动了小心思的。
既然说,大顺自有国情在此。
那么,叙州府也自有府情在此。
盐井的利润太高,高到资本宁可十年无收益赌上几万两银子也要打井。
是以,他的圈地章程里,土地补偿的价格非常高。
当然,是相对来说的非常高,一亩地平均要补三四十两白银、外加日后的分红,是远高于耕地价格的。肯定比坐地收盐租、三十天半个月的盐归地主的高租金要低的。
这个章程的好处,就是“我叙州府自有府情在此”。
这么高的补偿价,会不会影响工商业发展?
不管,反正不影响叙州府的盐业就是了。
若是别的地方要修铁路、开煤矿之类,到时候自己出台圈地政策,可别说是学我。
你要是给一亩地五十两的补偿,你可以说是学我。
但你说一亩地五十两的补偿根本修不起路、开不了矿,地主拿着叙州府的圈地章程希望照此办理,可开矿办厂之类的回报率没有井盐这么高,再这么高的地价实在是办不了,那就和我没关系了。
而这种小心思,也算是保护了一下这里的小农。
地主和农民之间的事,朝廷都管不明白呢。
地主和资本家之间的事,朝廷更管不明白了。
既是皇帝非让自己来试水,那自己就得明白自己只是个叙州府尹,日后真要是大兴工商,地主和资本家的事,得天佑殿、平章军国事们来管。
虽然算是自己开了圈地的滥觞,但还是要留一手为日后辩解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