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半个月……最多一个月之内攻克河套防线,否则河套地区想要拿下来真的太艰难了!”
兰明乎亲自走过从临河到咸阳的道路,非常明白在城墙保护下,想从汉人手中把河套地区夺回来会多么艰难。
尤其这里是从一个国家的统治中心直达前线,这样的动员能力肯定是最有效的。
“左谷蠡王,您的脸色看起来好差!”看到兰明乎的样子,摩尔斯不由道:“可是因为旅途疲劳,有些水土不服?”
“没事,只是想到些东西而已!”兰明乎摇摇头,对摩尔斯道,“我从未见过这般富饶的土地,大汉的富庶真出乎了我的想象啊!
听到这话,随何脸上露出几分理所当然,说道,“这才到哪!继续走,等你见到咸阳,才知道什么叫做富庶与繁华。”
而越向咸阳走,所处的地区自然就越繁华,兰明乎的目光也越明亮。
毕竟就算匈奴三年一届的祭祀盛会,也很少能看到这么多的人。
但现在在咸阳这个城市,目光所及仿佛都是人一样。
他们几乎每个人的脸上都充满了阳光与憧憬,这股说不出的生机勃勃与匈奴牧民的死气沉沉截然不同。
仿佛这些人才是真正的在奋斗,而匈奴的牧民不过只是为了活着。
所有匈奴来的人,看着眼前的繁华都有几分乱花渐欲迷人眼。
在咸阳这里不论什么他们都能找得到,这是在大草原长大的他们全然没见到过的景象。
“这里的人这么多,这咸阳到底有多少人?”兰明乎忍不住的开口问道。
“不清楚,不过至少超过五十万了!”随何随口回答到,“因为如此,大王决定迁都,把人口分流出去,因为这个城市所能承受的极限已经到达了。”
“五十万吗……”兰明乎有几分恍惚,因为现在纯粹的匈奴人有没有五十万都还是疑问,但大汉这么一座城市,便是已经超过了五十万人了。
这差距,比兰明乎自己所想象的要更加的大。
兰明乎决定要借助这一次的机会,好好看看咸阳这座城市,更希望匈奴的未来如这座城市般繁荣灿烂。
随何把兰明乎带到理藩院中居住,对匈奴也没太多重视,就当做一般的藩属国。
顶多这个藩属国不听话,居然敢跟自己在河套打一场,还打输了。
华夏自古以来对外族都是暴打,很少有藩属国,不过李适还是让叔孙通建立起理藩院。
只不过原本是为了给西域诸国准备的,却没想到第一个住进来的人居然是匈奴使者。
而兰明乎倒也没感觉到耻辱,毕竟匈奴现在还没完全统一大草原,又被曙光军团驱逐出河套地区,所以面对大汉稍稍低头,也完全没有心理负担。
但如果大汉与匈奴间再次爆发了战争,然后被匈奴打出个类似白登之围的局面,那以后匈奴怕是不会居住入理藩院,而是要跟大汉平起平坐了。
甚至大汉皇帝怂一点狗一点,而匈奴态度再蛮狠一点,说不定匈奴连做你哥都不满足,而是要做你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