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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AT2 强买强卖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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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起来,只是多了小小一点“精确控制”的能力而已,但兰德斯一击出手,便即觉得不同。

    同样的魔力,同样的出手度,但是,利用率由75%提升到90%,会有何等的进步呢?

    并不仅仅是15%的威力提升和85%的魔力消耗量而已,虽然这样的提升有可能因为一个多出来的魔法而改变一场对决,但是更重要的在于,一种难以用语言形容的,感觉。

    一种类似于球类运动的手感之类的感觉,这种感觉,说不上是如何影响于“实力”,却能够实实在在的影响到球赛的胜负。

    兰德斯现在,正是类似于这种状况。

    巨人那庞大的身体相对于兰德斯无疑是大象之于猎犬,然后这头猎犬的力量显然大大出大象的预料,那惊雷般的一拳,打得巨人向后仰起,而紧随而至的苍炎如同活物一般罩向了巨人的面部。

    暗胧-破颜。

    巨人的脸上白光闪动,兰德斯却不追击,而是飘开一旁,冷笑着看着巨人。

    “我看到了,你的弱点。”兰德斯冷笑,“那么,最后一击。”

    “弱点?我么?”

    “你能够近乎无限的回复,修补寄生物的身体,似乎是不可战胜的,而你的魔力量,足够在对方耗尽力量之前无限制的强化,回复……但是,你并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完美的东西。”

    残葬魔沉默了两秒钟,答道:“我是不会中计的,”

    “我并不是在诈你。小魔头,你的限制,就在那里………”兰德斯大笑道,“你有没有现?虽然你让前哨魔变成如此巨大的生物,但是它的重量并没有改变,所以我才能一拳打翻它?”

    “那又怎么样?你是想说我的份量不够重么?这算什么缺点?”

    “不,我的意思是,你没有创造物质的能力。”兰德斯答道,他的右手中,无声无息的出现了一柄刀。

    名刀,恒静定光!

    为什么不用炎魔剑?因为,炎魔剑的威力巨大,但不够锋利,说到锋利,恒静定光这种仿制曰本武士刀的作品,才是理想的选择。它的大多数优点,就在于刀刃的锋利上。

    一剑劈出,即使是巨人坚韧的皮肤也挡不住,虽然那坚厚的肌肉层阻止了恒静定光切开巨人的身体,反将它牢牢卡住,但那道伤口,已然足够大了。

    足够让寄血虫从巨人体内脱出。那不仅仅是安全逃生而已,它还带走了巨人体内的鲜血。

    正如兰德斯所说,残葬魔并没有创造物质的能力,它虽然能让前哨魔的肌肉膨胀,皮肤硬化,修补伤口,却没有办法补回离体的血肉。

    寄血虫一出现,邪虫后的炼金融合就开始了。诡异的黑光连连闪动,破损的两体炼金生物,便融为一体。

    三倍炼金聚合体生物?血魔法师麦加

    麦加的造型,与污血史来姆寄血虫都不相同,它身为人形,只是没有脸,全身都笼罩在奇异的”盔甲”之下那由,暗红色的鳞片组成的盔甲分明是热那亚悦铎尔王朝时间的皇家皮甲,专供上级魔法师使用兼顾防御性能与不影响施法性能的顶级装备

    麦加的能力,很特殊,它本身的力量,度,反应能力,和普通成年人相比并没有明显的优势,甚至是作为魔法师最为重要的精神力也算不上极强……

    那么,作为三倍炼金生物聚合体,麦加凭什么值得邪虫后花如此的代价创造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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