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东西喜欢深水,正常都会出没在那些水深超过九十米的深海海域,因此,唐学志决定带着船队往东走。
也就是朝着琉球方向的东海进发。
在后世时,唐学志搭乘帝国的兵船不止一次来到这片海域,印度洋,大西洋,甚至太平洋,也去过不止一次,但是到了大明后,这一次似乎是鱼鹰的第一次往东走。
琉球,令人神往的地方。
七子之歌中,最后的一个没有归属的地方。
后世,米国佬用利用这里,搞出了一个第一岛链,想死死的掐住帝国咽喉要道,遏制帝国崛起。
这一世,唐学志暗暗发誓,自己既然来到了这里,就不应该再将这遗憾留给后世了。
刘小刀、张三顺的队伍,以两个小队为一组,分别搭乘战船,就在战船航行时,他们这些人却在甲板上组织训练。
和他们一道组织训练的,还有每艘船上的火炮手,和护船队。
这个时候,训练的事情自然轮不到唐学志亲自指挥了,此时他倒是难得清闲,尸躺在座船中那张太师椅上,闭目养神,手指头有序的敲击着椅子手把,嘴里却是轻声唱到。
“我正在城楼观山景,
耳听得城外乱纷纷。
旌旗招展空翻影,
却原来是司马发来的兵。”
“......”
“哥,您快来看呀,那是什么东西。”船甲板上传来了张三顺的声音。
张三顺身为唐学志的小舅子,却不敢摆小舅子的谱,除了对唐学志的话言听计从外,他依旧是称唐学志为哥,不过作为鱼鹰大当家的小舅子,这似乎让其他人感到非常羡慕。
这和大当家都成一家人了。
被张三顺这么一打扰,倒是将好兴致都给扰没了,想不到顺子这家伙还是那么莽撞,一骨碌从椅子上爬起来后,习惯性的抄起自己那把马刀,佩在腰间,微微低着头走出船舱。
出了船舱,外面的光线倒是让唐学志感到有些不适,只是用手稍微遮挡了一下天空不太强烈阳光,道:“何事惊慌。”
“你看,那边,那是什么。”张三顺的手朝着海面上一团光灿灿的东西指去。
顺着张三顺手指的方向,唐学志这才发现,方才刺眼的并不是天上的阳光,而是前方什么东西反射回来的光芒。
卧~槽,这不是冰山吗?
这不由让唐学志想起了泰坦尼克号的情形,就连那种巨型邮轮一段撞上都落得个船毁人亡的下场。真不知这些木刻船撞到了会是个什么情形。
想不到在这里竟然能看到冰山,想到这里,唐学志似乎又得到了什么启发。
如果能将这冰山运回去,在山体间挖冰窖,将这东西储存起来,一些鲜肉、鲜鱼就没有那么容易坏了,或许在酷暑之时,还能吃上冰淇淋。
唐学志嘴角仰起,微微一笑,道:“那是冰山,离它远点,绕过去,别看这东西海面上只露出这么些,水下却有一座山那么大,以后跑船你们可都得当心些,遇到这东西都躲得远远的,一旦撞上,连船底都有可能被撞个窟窿。”
本来想说连船都会撞沉,但是突然想起,大明时代乃是木船,便改口味撞个窟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