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去看看就知道了。”郑楚咧嘴一笑,人已经朝着前头走去。
鹿群听到枪声后,已经四散奔逃,周边的一些林子,飞禽走兽,瞬间也被惊吓得逃之夭夭了。
刚才的鹿群,距离郑楚他们起码在三百米以上,用大明的话来说,应该在二百步出头!
王涛刚才有点走神,因此并不知道,郑楚他们距离鹿群多少步开的火。
按照他的估计,这种鹿怎么也不会闯入到百步以内。
很是怀疑的跟在郑楚郑楚身后:“郑兄弟,如果没有打中打话,我们就朝着山上走,听兵站的兄弟说,山上野猪多,经常会下山祸害庄稼。”
“你们两个,快点到前头看看。”
说完后,他又招呼手下两个兄弟,赶紧跑到前面去查看,万一真没有,也好早做决断。
士兵不敢怠慢,飞快的朝着刚才鹿群出现的地方跑去。
没多久,一名士兵,急匆匆的回来了:“将军,将军!!”
“急什么,要是没有打中猎物,我们换地方就是。”王涛有些窝火的看着那小校。
看着郑楚带出来的人,都是不慌不忙的跟在后面,本来是一件普通的不能太普通的事情。
可他的人却慌慌张张,很明显,双方的士兵军事素质不在一个层面上。
他们可是大明九边十三镇的精锐部队啊。
除了辽东军,就算是杨国柱的人,放在他们面前,王涛也是不服的。
可郑楚这些兄弟,只是商队的护卫,连正是的民团都不算,怎么偏偏自己的人,就不如人家呢。
小校心神一颤,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挨批了,当下也放慢了脚步,吞了一口口水,放慢了语气:“不,不是没有,是,是打中了三头。”
“什么,打,打中了三头。”王涛的心脉加速,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将信将疑的加快速度,朝着前方赶去,另外一名大同士兵,拖住了一只露腿,很是吃力,脸上却笑开了花:“将军,好大的一头鹿啊,那边,那边还有两头。”
入眼处,一头带着鹿角的雄鹿,躺在小溪边上,血水已经染红了溪水。
王涛敏锐眼神,很快就发现,中弹在脖子和心脏部位。
距离雄鹿七八步外,还有两头更小一些的鹿,全是命中心脏和脖子。
“元华,这些猎物就交给你了,我和王将军再到前头去看看,还有没有收获。”郑楚用脚踢了踢最近的一头鹿,满意的点点头,将叶元华招了过来。
叶元华是山东登州人,在没有加入鱼鹰时,是一名出色的猎手,本来靠着一身本事,即便是灾荒之年,也不至于饿死。
只是,这世道,硬是将他逼得亡命天涯。
最终,被唐学志收留,后来随着郑楚辗转到了京城。
杀鹿也是个技术活,在郑楚说话时,叶元华已经从腰间解下了剔骨刀。
“嘿嘿,小事,给俺留下两个兄弟就成。”
两名兄弟放下兵器过来帮忙。
只见叶元华一把短刀,在猎物的皮肤上,飞快的游刃着,很快就划出了一道口子。
然后,他轻轻地扒开表层的鹿皮。
哗啦!
两下就将整张皮撕了下来。
精湛的刀法,不多时,一只百十斤的鹿,就被他弄得‘骨肉分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