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声名财富还有尊崇的地位,然而您怎么可以还有高尚的品格呢?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一条法则,为什么我们都忘了?不同俗流,也是锋芒,迟早遭人嫉恨的呀!
“我亲手送走了妹妹,斩断了同居信的情意,我甚至还把自己都卖给了城主,卖给了仙族。可是不够,还是不够!血脉不断,不足以毁掉珑家这些既想维持家业,又想清廉高贵的愚蠢之徒……可是父亲,玉儿就是想回头也晚了,我只求您平安醒来,即便让我沿街乞讨,我也心甘情愿!”
相信吗?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古怪。吃着粗茶淡饭的人,做梦都想拥有金山银山,香车宝马,还有尊崇的地位;然而拥有这一切的珑玉,却说出这样不怕闪舌头的酸话。
作为一个女人,拥有了别人绝对不可能拥有的所有一切,就连嫁人,都不是一国之君这么简单,而是天下之主,万物之主,还有谁能越得过她去?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如果,真有这样的机会,让她舍弃所有一切,去沿街乞讨,她还能这么胸怀坦荡,还能这样视富贵如浮云?
可惜并没有这样的“如果”,她一生注定富贵,而自由与快乐,于她自然也就如浮云了。
“父亲,其实我都没来得及告诉您,我恐怕找着为我们珑家承继血脉的人了。这个人,我绝对不要通天城里的,这城里的狗都跟主宰者一样,吐着腐烂的臭气。就是要远方山里的花朵才好,刚强健壮,带着生灵应有的活力……您要醒过来,看着咱们珑家血脉延续才是呀。”
珑珏尚在昏迷之中,根本听不见她说什么,可她还是一个人低声说着。
“您一定要怪我,都到这份儿上了,为什么还要坚持。父亲,我不得不坚持,因为不管我生还是死,都不能接受您为我含冤的结果。我不能逆天,但也要尽力一试,否则我连去死都没有资格。那些您效忠了一辈子的人,若不能网开一面,还您清白,我不知道还应不应该坚信一直以来坚持的东西。那我还是我吗?”
吐丝虫自睁开眼起就拼命地吃,然后把吃进去的全部变成丝吐出来,为的只是把自己关起来。然而对于人来说,它本身毫无用处,所以要煮死它,只取走丝。这就是它不能抗拒的命运。但如果它能逃过人的屠戮,茧破,它便可化蝶而飞。
珑玉身上的茧已经够厚了,造化神奇,给了她这么多光鲜亮丽的外壳,她生、死、来、去,都可以成为权力的筹码。就好像她不进宫,兴家得利;她不嫁元居信,城主得利;她不进兴家的门,又是城主得利;她中选成为上仙的未婚妻,城主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因为珑家比起兴家来说好对付的多。
现在命运要煮死她,收走她所有的一切,她怎么能丝毫不挣扎就这么顺从?
“父亲,容我反抗一次,好吗?反抗一次,等着我的不过一死,但我要顺从这命运的话,等着我的就是无边的孤寂和凄苦,生不如死。”
房间里静静的,珑珏微弱的呼吸声中时而透出低低的呻吟。珑玉长叹一声,将被子给父亲掖好,正打算离开,却猛觉得手背上被什么烫了一下似的,抬起来一看,是一滴浊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