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伟健开着刚买来的捷达到火车站接温婉,直接来了个深情的拥抱,“宝贝,想死我了。大草原上的色狼有没有将你吃掉?”
“我倒想遇上大色狼,可惜没那个缘分。”
苏伟健将温婉的行李放上车,有些不悦道:“你在草原十多天,就给我打了一次电话,连个短信都没有。我打你手机打的都快疯了,怎么回事啊?”
“草原信息不好,牧民区没有网络,我也快急疯了。”想想那晚差点死在狼群中,温婉仍是心有余悸,狼群的嚎叫仍在心尖上响起。
苏伟健是温婉同校金融系的师兄,算不上富二代但家庭经济挺小康的,毕业后成功进入一家全球五百强的公司,在外面租房买车,过得逍遥快活。
“去了一趟大草原,有什么收获没?”苏伟健从车后座掏出一束火红的玫瑰花,笑着递了过去。
“俗不俗啊?”说归说,温婉仍是伸手接了过来。
“对于浪漫,你们学艺术的都有自己的独特见解,我就是个俗套人,只能做些俗事。不过,我有样东西给你,保你喜欢。”
苏伟健递了个精盒的包装盒子过去,温婉拆开一看顿时惊喜欢道:“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天,这种镜头她做梦都想要,可就是太贵一直没钱买。
“搞摄影的,镜头就是你们的生命,对吧?”
“但是这个太贵了,我不能收。”
“男朋友送的,为什么不收?”苏伟健呵呵笑,“我可告诉你,货不退款的,你若是不要我只能扔了。”
“行,那我收了啊。”再过不久就是他生日了,到时选份礼物给他。
“呜……呜……”车内突然冒出奇怪的声音。
“什么声音?”苏伟健吓了一跳。
温婉从纸盒子里掏出狼崽,将保温瓶的牛奶倒进小奶瓶中,再将奶嘴塞进它的嘴巴。
苏伟健将车停在路边,讶然的合不上嘴巴,“你从哪里弄来的?”
“我从草原上带回来的狗。”狼太吓人,她压根说不出实情。
“狗?”苏伟健不解道:“我们这什么狗买不到,非得从草原上带回来?”
“它救过我的命,所以我将它带回来了。”
“这么个小不点,怎么救你?”
“我跟着牧民在草原上拍照遇到了狼群,是小不点的狗妈妈救了我们,不过它被狼咬死了,所以我就将它带回来了。”温婉不善撒谎,却不得不撒谎,连她都不相信,竟然将一头狼带回了城市。
“学校允许养狗吗?”
“不太清楚,到时再看吧。”温婉低头喂着狼崽,手轻轻摸着它的脑袋。狼是种奇怪的动物,长期的饥饿与寒冷没让它死亡,一直吐奶的它挣扎在生死线上,如果在这座温暖的城市它终于恢复了一丝活力。
“呜……呜……呜……”温婉笨拙的学着狗叫声,企图引起狼崽的注意。
苏伟健满脸黑线,他不懂艺术,更不懂她为何会将一条狗千里迢迢带回来。不过她是他的女朋友,她喜欢养,那便养呗,只要她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