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楚烨微微笑,好看的唇角挽起,声音清冽的像一湾泉水:“你醒了。”
这时,爸爸妈妈也刚好买了早饭回来,边朝我走边说:“宁小子走了?”我还没有作答,他们就看到了站在床位的沙发处的张楚烨,惊讶的说:“张总,你来了。”
张楚烨点了点头,接过我妈手里的粥说:“宋瑶终于醒了,我来喂她吧。”
妈妈脸上升起一个欣慰的笑容,然后把手里的粥给了张楚烨,顺便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像在说:“行啊,丫头,这下钓到大鱼了。”
在张楚烨把粥送向我嘴巴的那一刻,我彻底被石化了,这……是上演的哪一出?
“怎么,闲烫?”
他如玉簪一样的手指端着瓷勺的柄,放置绯色的唇前,轻轻的吹了吹,我甚至都能闻到淡淡的花香。
“呃,老板,我自己来吧,呵呵。”我尴尬的笑着,然后故意岔开话题:“爸妈,你看我们老板多么体恤员工啊。”
“可不是么,这三天张总都会来看你的,奥,对了,还有宁小子也陪了你三天。”我还想听听有没有其他的人,可是等了半天,都没有听到那个人的名字,看来,戊戌没有再来看我。
我竟然昏迷了三天才醒了过来,戊戌说过,如果过了七天魂魄还没有交接完成,那我就永远回不到自己的身体里了,幸亏,我今天醒了过来。想想,还有些心有余悸。
宁承凰陪了我三天是因为想要拿到那本书,可是大忙人张楚烨怎么也会陪我三天,别说我们之间是老板与员工了,就算是朋友,也没有那么熟啊。
妈妈显然把宁承凰和张楚烨当做我的追求者了,所以开心得合不拢嘴,开玩笑,一下子出来两个青年才俊,要是真的,我自己做梦都会笑出来。
当然对于我这个平凡的不能在平凡,没有任何优点的人,我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张楚烨倒也没坚持,就把粥放在了我的手里,然后给我扯了两张纸巾。阳光穿过他细碎的短发,折射出莹莹的光泽,老板长得可真是好看啊,温暖如玉这个词放在他的身上是最合适不过了,怪不得那天去应聘,女职员会这么说我。
只是,他的眼睛看过去十分的深沉,人家说,想要了解一个人,就要先看他的眼睛,一双经过磨练的眼睛,和一双不谙世事的眼睛所透漏出来的神采,是截然不同的。我知道,这温暖如玉,只是一张面具而已,单凭他混迹商场多年又坐上了老板的位置这一点,就能知道他绝对不是个简单的人。
我还是少招惹为妙。
我在猜测,他到底有什么目的,可是他不显山不漏水,纵使是猜测,也无从下手。
中途,他接了一通电话,然后对我说他有事要先走了,我这才如释重负的舒了一口气。
临走前,他说:“宋瑶,等你好了,就来公司上班,我不扣你的薪水,顺便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实习期已过,现在是公司的正式员工。”
我相信,我现在的嘴巴完全可以塞下一个苹果,我、我才去上了一天班啊!
他似乎对我这个模样很满意,笑了笑,然后走了出去。此时盛夏的阳光正猛的刺眼,窗外绿色而圆润的榆树上像是突然开满了鲜花似得,张楚烨一个笑容,让春天再次来了。
妈妈特别八卦的坐在我床边,说:“瑶瑶,你可以啊,这么快就把老板给搞定了。”
“什么搞定啊,你别这么八卦,来的快的东西要不就是走的太快,要不就是有利所图。”我郁闷的说。
结果妈妈更郁闷的说:“你有什么可图的?有人要就不错了。”
老妈会这么说,是因为我没有把跟禹思瀚谈恋爱的事告诉他,所以,她才会一直觉得我是个没人要的老姑娘。
现在的妈妈,根本无法和那晚在地下室的妈妈重叠,那时候的她跟爸爸比杀人犯还要恐怖,我不想知道尸油是哪里来的,如果爸爸妈妈真杀了人,也不会相安无事到现在,总之,他们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我。
在知道我会克死身边的人的时候,他们完全可以把我送到别的地方,结果却连上大学填志愿的时候,都执意让我报离家近的,他们选择让自己承担一切,宁愿想方设法,战战兢兢的供养狐狸,也要把我留在身边。
我背对着妈妈爸爸,眼泪顺着往下滑,不一会儿,便模糊了这盛夏的阳光,生恩与养恩无以为报,我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尽我所能。
我望着窗外的绿意,一阵失神,看到小鸟飞上这枝又跑去那枝,嗡嗡嗡的声音大概是蜜蜂在采蜜,耳边飘散着欢声笑语,空气都是炎热的,蒸腾的,这样一个鲜活的世界,温暖的阳光,戊戌他却无法感受的到。
糟了,怎么无意之中又想起某只僵尸了,就跟突然想起以前养过的那只宠物狗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