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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如松这个黄口小儿!
居然敢如此嚣张!
告诉所有的勇士,今夜尽情欢乐、开怀畅饮,明日跟随本将军,踏平明军,活捉李如松!”
张定边很好的执行了李如松的命令,一百多蒙古骑兵,除了留下一个送信的,其余的全部斩杀。
将信使割掉耳朵、鼻子之后,放归帖木儿大营。
帖木儿根本没有想到,明军居然这么快就杀了回来,当他看到信使,同时知道自己麾下的第一勇士者勒篾战死,顿时暴跳如雷,下令明日与明军决一死战。
为了鼓舞麾下军队的士气,帖木儿下令大宴三军,同时派出少量骑兵监视明军的一举一动,防止明军偷袭。
不得不说帖木儿也是一位久经战阵的将军,两军距离不是很远,虽然很看不起明军的战斗力,他还是按部就班的派出哨探,防止明军偷袭。
可惜了对面不是普通的明军将领,是大败建州、叶赫、哈达三大部落联手,气死王杲,人送外号险山阎罗王的李如松!
“哥!
我查清楚了,北面有一条小路,可以绕到蒙古鞑子大营后面。
我的人已经把路都探好了,正在清理,保证不让蒙古鞑子发现”
平山寨,刘长春大步流星走进营寨抱拳对着李如松说道。
第八刃猎犬之刃刘长春,作为猎户之子的他,极其擅长追踪敌人和发现开辟道路,为大军搜索宝贵的情报,是李如松克敌制胜的法宝之一。
通过白天的交手和侦查,李如松知道双方势均力敌,正面交锋,自己麾下的辽东铁骑仗着精良的装备,可以击溃蒙古骑兵,自身也会付出极大的损失。
在李如松看来,真正的胜利不是击败敌人,而是己方付出极小的代价或者零损伤的情况下,全歼敌人才是真正的胜利,每一次战争他都竭尽全力,只求达到这个目的。
而目前看来,蒙古人数次大败明军,骄横不可一世,今夜必定会宴饮鼓舞士气,是个夜袭的好机会。
刘长春这头猎犬就被派了出去,找出一条送蒙古鞑子去十八层地狱的道路!
“唔,幸苦了长春,下去休息吧。
今晚你麾下的夜不收,第一批潜入鞑子大营放火,为我大军开路,你亲自带队,万事小心,务必活着回来!”
拍了拍自己的好兄弟的肩膀,李如松谆谆叮嘱道。
“嘿嘿,哥别这么婆婆妈妈的,咱老刘命硬得很,不会死的!
你就瞧好吧,杀了这群狗鞑子给平山寨的百姓和将士报仇雪恨!”
眼圈一红,刘长春急忙扭过头去,不让如松哥看见,嘴里笑呵呵的说道。
“呵!
怎么可能让我的兄弟死呢?该死的会死的只有鞑子!”
李如松露出一个残忍的笑容,声音像摩擦的砂纸一般刺耳,其中蕴含着恐怖的怒火。
送走了刘长春之后,李如松缓步走出营帐来到了平山寨,里面的尸体和血迹都收拾干净,数千具尸体都缝合了伤口,用白布裹好,整整齐齐的放成一片。
那个被割掉耳朵的信使,此时正拿着一块湿布,给一具具尸体擦去脸上的灰烬和血迹。
看到这一幕李如松眼圈不由得一红,咳嗽了几声说道:
“小狗子,照顾好他们。
李哥明天会带鞑子的脑袋回来,祭拜他们,让他们入土为安的”
这个叫小狗子的少年,才十五岁,父母都被鞑子斩杀,鞑子割掉他的双耳让他去报信。
当时他很害怕,没来及看父母最后一眼,就连滚带爬的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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