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想要闭口不交代,那是不行的,那就是死路一条,没有啥好讲的。
蜀中的律法给了嫌犯辩解的机会,但,
沉默就是认罪!
沉默就是死!
张松以前听这句话倒没多少感觉,眼下却是感触良多。
他不想认罪,他也不知道该认何罪,但他也不知道能说些啥,不知道该从何说起,该说的他已经都说了,不该说的,他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刘璋曾说过:沉默或许是每个人的权利,但说话才应该是你为人的觉悟。
沉默有时候,也许,还真的应该是一种权利吧?
张松如是想。
当初刘璋给法曹衙门定下这句标语的时候,定下这句标志性话语的时候,好多人,包括张松自己,都还不以为然。其实,最早,刘璋给法曹衙门留的是另外一句话: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后来,法曹上下,包括张松在内,都觉得太宽了,太不严厉了。轻飘飘来一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哪个罪犯会怕。后来刘璋就把这句话改成了现在这句你无权保持沉默了。这句其实法曹上下更不满意。什么啰里啰嗦的,什么“你无权保持沉默,你必须为自己辩护,你若三缄其口,将会被默认有罪,会受到最严厉之制裁”,你这啰嗦这么多干吗,你跟那些亡命之徒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啰嗦那么多干吗,直接来句不交代就砍头之类多简单明了?当时刘璋给的解释是,话要说透说明,这样百姓才能理解,今后也才能更好的尊法守法。
刘璋说,法谕万民,万民知法晓法守法,这法才是良法。知法犯法获其罪,知法守法成其规,若法是恶法,民自反之,若是良法,民自守之,守违之权,在民不在官。民若弃之,那就请后世之人更立更良之法继之。
大家虽然都不怎么满意,但也找不出更好的标志性话语来。
当初汉高祖刘邦入咸阳时,“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就是约法三章的由来,也是汉律乃至汉兴之基石。秦法严苛,而汉律宽厚,不但宽厚,这个约法三章还简单明了,让百姓很容易接受。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其实刘邦也就是个没文化的主儿,他当过亭长,就是个最最基层的治民理民的官吏,他可是最清楚,什么法条律令都不好使,必须得是百姓听得明白,能够认下,那才好使。这也就是高祖约法三章的真正由来。其实刘邦这个约法三章,用街面上的话或者百姓的话来说,就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你无权保持沉默,你必须为自己辩护,你若三缄其口,将会被默认有罪,会受到最严厉之制裁。
这句话基本上还算是浅显易懂,基本上识字不识字的,都能听明白个大概。
这句话最后就成为了,每个嫌犯,过堂审讯之前必听之开场白。
坦白不一定从宽,但抗拒则直接罪加一等。
沉默就是抗拒。
法庭之上,“嘡”一声,法槌落下。
“开庭,原告、被告就位!”
刘璋宣布正式开庭。
张松最想不到的就是,主审自己的法曹竟然是主公刘璋。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