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去点当铺找熟识的行家一看,当真是不错的羊脂玉,就是雕的样式不太讨喜,上不了更高的台面。可乡下人要什么台面,他就觉得是自己捡了便宜,这东西以后传给儿子也行。
曲蝶刚碰到玉佩,就感觉到一股温热沿着指头传递到右手腕上,到了手镯那里之后就消失不见了。
眼中露出一抹喜意,果然不出她所料,手镯能吸收玉佩玉簪里面的东西,难怪那么多人抢,视为珍宝,传得神乎其神,看来,确实超乎寻常的能力。
曲庭生提着自己的小包裹进了屋子里,四下走走看,观察着妹妹如今住的和以后要住的地方。
可他身后,哪里还有曲蝶的身影?
再一次回到熟悉的场景里,曲蝶是震惊而兴奋的,虽然早已经心中肯定,可是在一次来没有,那个喜悦是无法言语的,她终于知道该怎么驱动手镯带她回现代去了。
上一次时间只维持了几分钟,可这玉佩比那玉簪质量上乘许多,维持的时间应该会长一点吧?
曲蝶静下心来,先是从自己的急救药箱里拿了许多的紧急药品,都拆了外包装,只剩下胶囊板以及药包,便于藏匿。这些药品待回古代简直就是开挂一样的存在,消炎的,镇痛的,止血的,都是些她常用的上等有效药。
一些送给古湛,另一些留给自己备用,毕竟古代的医术实在太落后了,一个感冒,稍微不慎都可能要人性命。
第二件事是她的私事,卫生巾!天知道她面对即将到来的生理期是一种怎样的心态?要她用草木灰?不可能的事情!
手镯上的鲜艳红色渐渐的淡去,曲蝶就知道,时间差不多了。曲蝶又抓紧时间拿了自己的一瓶精华液,准备带回去治一治这张糙的像大老爷们的脸蛋子。
果然,在她拿到了所有要拿的东西之后,眼前亮光一闪,再一睁眼,她就已经站在院子里了。曲庭生在看屋子,曲蝶连忙抱着这些东西,匆忙的藏进了属于自己的?柜子里,那是古湛特意给她的。
下午给老杨氏送药的时候,她在里面加了一粒碾碎的阿莫西林,估计能让老杨氏好的更快一点。
傍晚时分,古湛驮着一只血淋淋的野狼回来了,那狼毛发灰色,一双尖锐的犬齿还保持着咬人的姿势,只在颈下有一道极深的伤痕。
曲庭生一届书生,至多也就见过农家杀鸡,没见过这么血腥的场面,加上古湛一身血腥气,煞气也重,当下腿就有点软。
可他不能怂,只好硬着发麻的头皮站在院子里,看着那个面色淡漠的猎户一步步走进。
“又受伤了?”曲蝶走上前,古湛放下孤狼,竟是挠着头皮笑了。
“狼皮值钱,一匹能卖十两银子,加上狼肉,能挣不少。”古湛脸微微红了红。
“钱重要,你的命也更重要。”曲蝶摇头,手上却毫不含糊的扯了布给他包扎。
被忽略的曲庭生心气不顺,猛咳了一声,来提醒两人自己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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