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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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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和小时候判若两人,明明间隔了13年的时间差,却依旧是令人安心的亲近感。是因为过去太交心了么?还是因为他与生俱来那种让人放心的值得托付的气质呢?可是这么好的一个人,怎么就还单着呢?真的是因为喜欢我么?

    怎么可能!

    程迦艺果断打断了自己的胡思乱想,自嘲地笑着,又喝了一口水。

    碰巧叶卿云像是察觉了她的视线,往这个方向回过头来,因为仓库里灯光比较亮,而过道里比较暗的缘故,他透过玻璃只能隐约看到一点程迦艺的轮廓,知道她在那里,就忍不住冲她微微一笑。

    可正是这微笑,让程迦艺触电般一惊,好像自己刚才羞怯的想法也被他望穿了一样,完全没有意识到光线关系,他根本看不清自己,就仓皇地转身往一边走,走了好几步才意识到方向不对,又转回180度,闷头往前走。

    #

    除了仓库和晚班客服,其他员工都到点下班了。陆续有人收拾了东西准备回家,有动作快的已经出了办公室走到过道里,看到程迦艺就招呼着:“小艺姐,我先回去啦,代我向萌萌姐问候啊!”

    程迦艺机械地回应:“嗯,好,明天见!”

    脑子却还停留在叶卿云微笑的画面。该如何去形容那个笑容呢?明晃晃的白炽灯下,麦色的五官,由嘴巴牵动起眉梢眼角,整个面部都在阐释清浅的笑意。

    让人安心的“温暖”。

    可用“温暖”这个词,在这个季节又明显不太恰当。但是无论空气里的温度随着日子的推演,升到了多少,他的笑,却都直击着她的心脏,烘烤得她热气腾腾恍恍惚惚。

    就像很多年前,很多很多年前,高中的晚自习下课,在能把脸上肌肤都吹裂开的冬日冷风里,她和舒航一起骑单车回家。

    程迦艺的家比舒航家离学校更远,所以往常的每一天,都是在半道上告的别。可是那一天,他陪着她一起骑回了家,看到她在家门口停下车,才单脚点着地,和她告别,然后恋恋不舍地掉头再往回骑。

    程迦艺没有立刻开门进去,而是站在冷风里久久地凝视着舒航远去的背影。

    不出所料地回了头,程迦艺欢快地高举起右手大幅度地挥,然后他笑了,因为距离有点远了,所以笑容融化在了夜色里,五官不那么清晰,只留给她一个微笑的轮廓,被暖黄的路灯光烘托得朦胧,在她的心间炸裂开怦然心动的焰火。

    他回过头去,高举起左手,回应着挥动了两下。然后她知道,自己喜欢上他了。

    那个时候,寒冷的冬日夜晚,那个笑容,用“温暖”来形容,正合适。

    #

    小时候,懵懂的喜欢,轻而易举。

    可能因为少年的白衬衫上有让少女舒心的青柠味道,他就成了她心目中象征阳光的美好憧憬;可能因为少女的制服裙上有一小块面料被洗掉了颜色,她就成了他忍不住更在意的多看一眼。

    也有可能她心地善良,帮老爷爷推车上桥的时候正巧被他看见;也有可能他见义勇为,在公交车上智擒小偷,救下的钱包,就是她的。

    总之,当年还是少女的那个十几岁的程迦艺,因为一个“温暖”的笑容,懂得了心动的滋味。

    而如今,二十几岁的,在长辈的定义里要被冠上“晚婚”标签的程迦艺,在刘萌适度的催化作用下,又被一个“温暖”的笑容,动摇了坚定了十多年的信念。

    程迦艺懊恼地甩了甩头。

    说好的这辈子最好的朋友,没事笑那么暧昧干什么?!没事做些让刘萌误会的事干什么?!

    #

    打单员玲玲在仓库的置物盒里没找到替换色带,走回自己座位的时候正好看到站在仓库门口的程迦艺,于是高声问:“小艺姐~打印机要换色带了,你能帮我问下萌萌姐替换的放在哪里么?刚仓库里找了一圈没有诶~”

    玲玲是如今工作室里为数不多资历比较老,和程迦艺刘萌也混得比较像好姐妹一样的员工,所以招呼起她来也完全没有在意从属关系。

    程迦艺回过神来应着:“哦,好啊,你等下~”然后,微信里发了消息出去。

    很快收到刘萌的回复,新补充回来的办公耗材还是个快递包裹,放在她的办公室里没来得及拆。

    于是程迦艺转身去刘萌的办公室里找,意外的是个巨大的纸箱,想着这些东西早晚要搬进仓库的,就打算索性直接搬过去再拆。

    结果纸箱太重,她抱得特别费劲,一小步一小步半倚着墙好不容易挪到仓库的门口,右手上的力道就消耗干净了。

    手上一滑,箱子重重地往下跌,怕砸坏了已经堆到门口的包裹,她机警地抬膝盖来接,却一个重心不稳,连人带箱子倒在了地上。

    听到动静的众人纷纷回了头,有和程迦艺还不熟的员工努力地憋着笑,眼睛却先弯了弧度,并没有比别人更先一步过来帮忙的勇气,玲玲最先绷不住地笑出了声,害得程迦艺尴尬羞愧得无地自容。

    叶卿云是最快一个越过“山丘”来到她身边的,从她身上搬起箱子的时候,责怪的语气:“这么重,怎么刚才不喊我一声?!”

    程迦艺:“……”

    他竟然单手就把箱子揽在怀里抱稳了,还腾出了一只手伸过来要拉她。

    五指修长的男人的大手,指关节明显,掌心向上,摊在她的面前。

    程迦艺犹豫了一下,还是伸出手放上去,他五指收紧,用力一带,就把她拉了起来。

    程迦艺理了理裙子,又习惯性地拍了拍裙摆上也许并不存在的灰尘。

    叶卿云:“这个放哪里?”

    程迦艺指指货架的方向:“那边,靠墙那个货架旁边。”

    叶卿云应一个“好”字,举起箱子,边低头观察脚下,边大步跨过去。

    程迦艺到打印机边的抽屉里找开箱器和纸笔,顺带问玲玲:“几点了?还有多少单没打印?”

    玲玲:“7点多了呢,4点前的订单还有17个没打印,应该来得及。”

    程迦艺:“好。”

    又对叶卿云说:“包裹就拜托你啦!辛苦了!”

    然后蹲下去开纸箱,先挖了一盒色带抛给玲玲,接着根据箱子里的发货单核对收到的货品,封箱带、带孔打印纸、A4纸、色带……大部分都是纸,难怪重成这样……嗯……数量都没有错。

    于是满意的撑着纸箱站起来,结果却因为站得太快太猛了,脑部供血不足,一阵晕眩,眼前发黑,本能地用手撑住了墙壁。

    叶卿云察觉,停了手上的动作,过来扶她,关心地问:“怎么了?”

    程迦艺缓了好一会儿,等到终于不那么晕了,才摇摇头说:“没事,可能有点贫血吧。”

    玲玲敏锐地让出自己的凳子搬过来:“小艺姐,你坐着休息一下,我单子打印完了,剩下的包裹我帮忙包就行。”

    叶卿云扶着程迦艺坐下,害她分外不好意思,懊恼地想着:真是状况百出的一天,作为老板的脸面全丢光了……

    叶卿云看她低着头,闷闷的样子,蹲下身,与她视线齐平,问:“还很晕么?”

    程迦艺摇摇头,顿了一会儿说:“我们回去吧。”

    叶卿云:“嗯?”

    程迦艺又摇摇头:“还是算了,再等一会儿吧。”

    #

    待到快递员把包裹席卷而去,时钟的短针已经快要抵达数字8了,程迦艺招呼着大家下班:“今天辛苦了,回去路上小心哦!”

    员工们纷纷道别回去了,只有玲玲和一个质检的阿姨还在打扫卫生,见程迦艺和叶卿云也要帮忙,玲玲赶忙拦下:“小艺姐,赶紧招呼你朋友回去吧,这儿我们可以了。”

    程迦艺迟疑了一下:“那好吧,你们也早点回去!”

    说完跟叶卿云一起往外走,路过客服部的时候,也不忘跟晚班客服关照道:“晚上就拜托你们啦,回去的路上要小心哦!”

    一片回应声:“好的,艺姐拜拜~”

    从程迦艺的工作室所在的郊区地段,开车回叶卿云家所在的市区地段,路线就像是一个直角三角形的两条直角边。明明距离上是斜边最短,地图上却并不存在两点之间这条笔直的斜边,必须要先向北直行,然后右转,90度,再向东直行。

    车里播放的还是上午他们一起听的那个本地电台,晚间的歌曲节目,男主播的声音带着魅惑的磁性,优美的诗句引出一首陈奕迅的《早开的长途班》。

    略微喧闹的前奏后面,是他有别于唱情歌时温柔婉转的基调,略显低沉直白的声线,演绎一种勇往无前的无奈。

    「坐在车厢倒后的椅上|看见不断变小的风光|视线朝着过去的世界|身体却奔向前方」

    倒和车内沉寂的氛围很是合拍。

    程迦艺还沉浸在自己今天不堪的表现中,士气低落着,沉默看窗外。腿又不自觉地曲了起来,用双手环抱住膝盖——没有安全感的姿势。

    叶卿云:“怎么了?”

    程迦艺下巴抵着手臂摇头:“没,可能饿了吧……”

    叶卿云:“想吃什么?”

    程迦艺却像没有听见他的问题,反而说:“今天谢谢你啊,还让你做体力活,其实你不用特地来接我的……我……没什么……谢谢了……”

    叶卿云:“跟我客气什么呢?你们每天都要忙到这么晚么?”

    程迦艺:“嗯……差不多吧……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总会看到快递员把货拿走了,才比较安心回家,不过平常都不用自己上手的,今天是有两个人请假了,才……”到末尾声音越来越低,逐渐溶解了没有继续出口的话。

    叶卿云接过来:“嗯……”

    #

    向北的路段,路灯是头顶的两个支角优美往下垂的“Y”型,一左一右吊两个灯泡。间隔着立在马路中间区分往来车道的花坛里。

    可能是政府为了节能的关系,并不同时打开,一盏左边,一盏右边,交替着站岗。也有因为故障,索性全暗的好几盏。

    所以窗外是深浅不一的黑,谈不上风景。

    车子在夜幕里,以允许中的最快速度开到了规划路线的直角处停下,程迦艺迷糊地望着马路对面的红灯发呆,然后忽然之间意识到他们的车是停在了直行道上,并没有按照预定路线向右90度转弯。

    程迦艺纳闷地转头问叶卿云:“要去哪儿?”

    叶卿云:“去吃饭。”

    程迦艺恍然:“哦……对……”

    叶卿云:“你想吃什么?”

    程迦艺:“你都往这边开了,肯定是有意向了,怎么还问我?”

    叶卿云:“还是想听一下你的意见,反正路是四通八达的……”

    程迦艺:“那我们去吃面吧,这么晚了,简单点就好。”

    叶卿云:“好啊,有哪家面店推荐的么?”

    程迦艺:“呃……让我想想……图书馆对面有一家,很好吃,也很特别,有各种番茄口味的面,番茄牛肉呀,番茄黑鱼呀,只要是他们菜单上有的,就都可以做成番茄味的!”

    叶卿云:“你很喜欢吃番茄?”

    程迦艺:“嗯……其实也还好,主要我喜欢喝汤,放了番茄的面汤酸酸甜甜的超级好喝的……你喜欢吃番茄么?啊……也没关系,他们那的白切鸡也很好吃的!”

    叶卿云:“我都OK……是图书馆对面是吧?”

    程迦艺:“嗯。”

    #

    禾城这样的小城市,晚饭的时间点其实挺早的,一般的公司5点多下班,回到家6-7点吃饭,年纪长一些的,或者动作快一些的,8点过后可能已经躺在床上看电视了。

    而宵夜的话,明显还太早了。

    所以这个时候的面店里,只剩了一桌用餐的人,两个中年男人面对面坐着,面碗已经空了,却还就着中间一碟鸡肉和一碟花生米在喝着小酒。

    不大的店内面积因为空荡的关系显得比热闹时候开阔了不少,老板娘收拾着前一桌客人留下的空碗,用抹布用力地擦着桌子,见到有人进来就笑着招呼:“吃什么面?”

    叶卿云:“有什么推荐的么?”声音是朝着程迦艺的方向。

    程迦艺抬头看着墙上挂着的菜单,漫不经心地说:“我最喜欢番茄黑鱼面。”

    叶卿云:“好。”

    于是程迦艺朝着老板娘说:“两碗番茄黑鱼面,谢谢~”

    叶卿云却立马改口:“一碗番茄黑鱼,一碗番茄猪肝,谢谢!”

    程迦艺不解:“你喜欢吃猪肝啊?那还问我推荐干什么?”

    叶卿云:“不是啊,猪肝是给你点的。”

    程迦艺:“啊?不要!我不吃猪肝的!”

    叶卿云:“贫血的人没资格挑食。”

    程迦艺嘀咕:“可我真的不吃猪肝的嘛……再说……贫血又不是吃一顿猪肝就能好的……”

    叶卿云:“那以后就隔三差五地多吃几顿。”

    程迦艺:“啊?”

    说话间,番茄猪肝面已经出锅,由老板娘端了过来。

    程迦艺皱着眉头,一脸抗拒地把面碗推到叶卿云面前,叶卿云含着笑,又推回来,还快手地抽了一双筷子放到面碗上给她,像哄小孩子一样说:“乖乖地吃了它,一会儿奖励你黑鱼片。”

    程迦艺抓起筷子,还是犹豫的神色:“可是猪肝的味道……”

    叶卿云鼓励:“说不定放在番茄味的汤里就变好吃了呢?”

    程迦艺撇嘴:“只怕是把汤也浸上了猪肝味道吧……”

    叶卿云不以为意:“不试试怎么知道好不好吃呢?吃吃看吧……实在不行……再换黑鱼给你。”

    程迦艺不情愿地先舀了一勺汤送进嘴里,猪肝的味道被番茄的浓郁掩盖了,好像也不是那么不可接受,于是小小口地咬了一筷子面条,嗯,面条受的影响也不大,还好。

    接着她放心地换了松一口气的神态,舒展着吃起来,避开猪肝,只夹面条和番茄,和汤一起,细嚼慢咽地吃。

    #

    番茄黑鱼面端上来的时候,程迦艺还是一块猪肝也没有碰,叶卿云无奈地苦笑:“你好歹吃一块啊……”

    程迦艺抵触:“不吃。”

    叶卿云:“那……要不……你吃一块猪肝,我给你一片黑鱼?”

    程迦艺摇头。

    叶卿云:“那两片黑鱼?”

    程迦艺:“你怎么这么固执呢?”

    叶卿云:“不吃猪肝的你,才叫固执吧!”

    程迦艺:“……”

    静默后,冷不丁一句:“喂……你是不是喜欢我啊?”问出了口就忍不住后悔。

    所以,这突如其来的问题,将叶卿云刚喝进嘴里的汤呛成喉咙间猛烈的咳,程迦艺忙扯了纸巾递过去,焦急地想:你别回答啊,我其实并不想知道!

    也幸好,擦完嘴平复下咳嗽的叶卿云避重就轻,把问题原样丢了回来:“那你呢?喜欢我么?”

    我么?喜欢么?

    程迦艺沉思着切换了迷人的笑脸:“喜欢啊,从小就喜欢!”是鼻子也跟着皱起来的可爱表情。让叶卿云的心紧张地漏跳了一拍。差一点就要误会那是句表白。

    可是,然后,像是要挽救自己方才的冲动那样,她接着开朗地说:“朋友之间的那种喜欢,可能比朋友要多一点点,就是觉得你很好,所以喜欢,就是觉得欣赏你,所以喜欢,就是觉得值得信赖,所以喜欢,但和爱又不一样,总之,就是,不是爱的那种喜欢。”

    是啊,怎么可以冲动地问那样的问题呢?如果他真的说喜欢,如果真的说喜欢,该怎么办呢?还是保持现在好朋友的关系,才最安心吧!该死的刘萌,害我……

    叶卿云听了她的解释,理所当然的同时,又免不了心底里的一丝失落:我知道啊,知道你对我的喜欢,和爱不一样,一直都知道,可是这样的喜欢,有没有可能变成爱呢?

    当然并不敢问出口,被他抛回去的那个问题,也不敢自己来作答。

    叶卿云苦笑着,夹了两片黑鱼片进她的碗里。程迦艺开心地吃着,转移话题:“要不,给我讲讲你跟Jessica的事情?”

    叶卿云:“好啊。我跟Jessica……”

    停顿了一下,目光落到她碗里,变成饶有兴味的谈条件模式:“你把猪肝吃完,我就讲给你听!”

    程迦艺:“欸?那我不要听了!”

    叶卿云笑,又夹两片黑鱼片给她:“我的故事这么没有吸引力么?”

    程迦艺盯着碗里多出来的那两片白嫩嫩的鱼片,思绪忽然就抽离开,走了神。

    如果足够仔细的话,那一丝一缕细腻的鱼肉上面,还能看出来刚才叶卿云黑色的筷子夹着时留下的微微凹痕。

    所以。

    善于使用筷子的中国人,善于在餐桌上为了表达热情招待而用筷子拼命夹菜进别人碗里的中国人,被视为待客之道的“夹菜”行为,是不是好像有哪里不对呢?

    好不容易从暧昧的话题里过渡到自然的程迦艺,已经在一不留神间吃了两片黑鱼片的程迦艺,恍惚地意识到,被夹进自己碗里来的黑鱼片,理论上,实际上,应该还残留着叶卿云筷子上带过来的唾液吧……

    唾液么?是不是太过亲密了?

    于是,缓慢落进碗里的筷子,竟然鬼使神差地,避开黑鱼片,夹起了一旁在外观上与白嫩正巧相反的,暗灰色的,粗粝的,猪肝,毫不犹豫地塞进了嘴里。

    好像也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难以下咽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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