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去,也不管沈浪的去留。
在裴湘走后,沈浪并不愿接受邀请,他含笑着摇了摇头,准备起身告辞。但冷三得了三位庄主的交代,一定要请沈浪和裴湘这两个近期内崭露头角的年轻高手用酒,怎么会放沈浪独自离开。
冷三想拦,却敌不过沈浪的精妙身法,眼见着想留的客人就要走出仁义庄的大门了,冷三二话不说就用铁钩往自己的头颅上砸去……
在冷三的“以死相逼”之下,沈浪无奈,只得暂且留在了仁义庄内。
当他走进炉火熊熊的大厅内时,看到的场景就是,八桌筵席的上首各坐一人,这八人有男有女、有僧有道,衣着打扮各异,但都是目有神光的习武之人。
原著中,沈浪走进这间大厅后,就只想随意找个下首的位置坐下喝两口酒、吃两口菜,但却遭到了接二连三的嫌弃。
和尚不愿意他喝酒,道士往自己桌上的每道菜中吐口水,美貌侠女嫌弃,英俊少侠轻蔑……之后,他又被无耻狡诈的金不换索要走了身上的银两和旧皮裘,委实折腾了一番。
可此时的情形却发生了一些小小的变化。
裴湘比沈浪先一步进入宴客的大厅,她又不想学沈浪那一套云淡风轻不争不抢的做派,所以直接坐到了第八张桌子的上首,同时,她也接收到了几道或打量或猜疑的目光。
七位江湖上有名的年轻高手大约都在推测,这裹着一袭黑缎长裘、半遮着脸的女子是谁?想来,她也该是有些江湖名声的,否则怎么一进来就直奔上首座位,连声招呼都不打就吃起酒菜来了?端是一副泰然自若的模样。
于是,沈浪来到大厅后,就直接坐到了裴湘的下首,省去了原著中的许多麻烦和口舌是非。
等到裴湘吃了七分饱了,仁义庄的庄主终于出现了。
原来,他们邀请这些江湖好手共聚一堂,是希望大家可以同心协力铲除一个大恶人。据仁义庄的情报来看,这大恶人就是昔日诈死的柴玉关、今日叱咤玉门关外的快活王。
众人正说着话,忽然有八匹骏马驮着八名精壮大汉闯入了仁义庄的厅前院落。而后,又有四匹白马拉着一辆异常奢华的马车驶入庄内,之后扫雪除尘、红毯铺地,从马车上走下来一位异常美貌的姑娘。
这人,便是追着沈浪而来的富豪朱家千金——朱七七。
裴湘等在这仁义庄内,除了想吃一顿热乎鲜美的饭菜外,就是为了亲眼看看这位艳如桃李的朱家千金。
之后,一如原著中的情节发展,朱七七在仁义庄内闹了一通后,便被时常替她收拾烂摊子的沈浪带走了,不,准确说,是沈浪携着朱七七和朱八火孩儿逃出了仁义庄。
而后,厅内的七位高手也跟着散了个一干二净,转瞬之间,刚刚还热闹不已的厅内就只剩下裴湘和仁义庄内的人了。
窗外风急雪大,室内宾朋散尽,徒留“哔哔啵啵”燃烧的火炉和淡淡的酒香茶香,一时之间,委实有几分萧瑟冷清。
放下茶水,裴湘望着一身沉重黯然的齐智和李长青,弹指敲了敲手中关于快活王柴玉关的资料,温声安慰道:
“两位庄主,冷三先生,这快活王倘若真是柴玉关的话,他一生作恶无数,肯定有许多仇人。纵然今日无法让七大高手同心协力,焉知日后没有义薄云天的侠士英雄铲奸除恶?
“更何况,那玉门关外也不是快活王一家独大,几方势力盘踞其间互有争斗,不可能任由一方做大的。而关内……暂且不提咱们武林中的各方势力,便是朝廷那边,也不会放任快活王胡作非为的。”
齐智长叹一声:
“多谢裴姑娘劝慰。其实我等也明白这个道理,那快活王的势力瞧上去赫赫扬扬的,可若是真遭遇到武林各大门派的联手合击,他也支撑不了多久。
“只是,我等在衡山一战中被柴玉关算计,跟他有着血仇深恨,若是不做些什么亲手报仇,只等着看他自取灭亡,终究是意难平。”
裴湘点头,深以为然。
——报仇这种事,确实还是亲自参与来得痛快。
就在此时,仁义庄内的另一位庄主连天云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嚷嚷道:
“你们猜,我刚刚撞到了谁?气煞老夫了,竟然是花蕊仙那个杀人如麻的女魔头!呵,她竟然敢出现在仁义山庄附近,简直狂妄至极!”
“花蕊仙?”李长青诧异地望向连天云,“你没看错?你刚刚在后面和花蕊仙交手了?”
连云天挠了挠头发,大声道:
“没错,我再不会看错花蕊仙的功夫的,她用‘天魔移踪术’戏耍于我,我怎么会认错她?”
“可是……”齐智迟疑道,“就在刚刚,我们还在前厅这里和花蕊仙交了手,你如何在后面又遇到了她?”
连云天瞪大了眼睛,惊怔地看着两位结义兄弟,心知他们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开玩笑,顿时也迷惑不已。
裴湘心知,刚刚在前厅和朱七七一起从马车上下来的“花蕊仙”才是假的,是朱七七的弟弟火孩儿假扮的。而连天云遇到的那个,才是真正的魔头花蕊仙。
花蕊仙和朱七七等人之所以要这样故布疑阵戏弄连天云,是因为连天云把一桩七年前的血案算在了花蕊仙的头上,冤枉了花蕊仙,所以才有了今日之事。
不过,真假花蕊仙之事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而裴湘又没有证据,所以,她旁听了几句后,就和仁义庄的诸位告辞了。
“近日江湖中颇不安稳,似有风浪再起,裴姑娘在外行走时,还请多加小心。”
“多谢齐前辈叮嘱,我记下了。”
告别了仁义庄,裴湘揣着新得到的五百两银子,雇了一辆舒适宽敞的马车,直接朝着洛阳而去。
她之前答应过王怜花,会在一年后去他家做客。如今拜访的日期已然临近,她也有了自保的能力,该去会一会那位“千面公子”王怜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