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从历史角度分析,哥伦布航海发现美洲,也是在明朝时候的事。
唐僧所在的是唐僧,下一个朝代哥伦布才会来这里!
“唐僧快看,真有人!”
观音和唐僧躲在暗处,发现一些原始人,正在进行农耕生活,在地上播种粮食。
工具多数是石器,少数是铁器。
穿着简陋,男人多穿着大裤衩子,女人多谢包裹。
即使这样,上身还是露出很多。
“喂,唐僧,你看什么呢?”
见唐僧目不转睛,观音打断道。
“没什么,我就是感觉这种农耕的古老生活,特别悠闲,古朴!”
“鬼才信。”
观音白了眼。
“啊!!!”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远处传来阵阵惨叫声。
“嗷嗷嗷……”
这些耕种的人类,放心农具,朝那个方向疾跑过去,速度都非常快,身手敏捷,犹如猎豹。
长期的野外生活,练就了他们一身本领,适者生存。
“他们嘴里说些什么,一点都听不懂!’
唐僧着急道。
“我们有法术,是天上的神,和他们可以互通语言!”
观音提示。
唰!
法术涌到两人嘴里和耳朵中。
竟然真的听懂了!
“我们同伴被杀死,都快过去!”
领头的一个壮实男人,朝后面那些壮丁喊道。
唐僧和观音也急忙飞过去,还没到,就听见放鞭炮一样的声音。
啪啪……
这种声音伴随着人类惨叫,听了让人毛骨悚然。
走近一看,海边停靠着一艘轮船,岸上站着数百原始人!
船上的人水手,他们都拿着火枪,对准下面这些无辜的人类。
对峙着……
不时有枪声响起。
“都给我听着,你们放弃抵抗,都不会死!”
船上一个微胖的家伙,带着高帽,声嘶力竭喊道。
“不,这是我们的家园,决不能交给外人!”
立刻有人反抗。
啪!
戴高帽的船长,毫不客气开枪,当场打死。
“看见了么,这就是反抗的下场!”
男子得意道。
“伟大的哥伦布先生,你的做法太英明了,上帝都会替你感到骄傲!”
一旁眼力好的水手,立马奉上马屁。
“他就是哥伦布?”
唐僧一愣,这和史料记载,年代略有偏差,不过差的不是太远。
“你们是我的,这里的土地,也是我们的,不归顺只有死路一条!”
哥伦布哈哈大笑。
那些原始人头铁,非常倔,一步步往前走,誓要和对面拼个你死我活!
“为了保卫家园,和他们拼了!”
原始人一窝蜂冲过去。
枪林弹雨,哥伦布一点不客气,死些人算什么,他发现这块崭新的大陆,等回到西斑牙,国王一定会重赏,甚至还会成为历史性的人物,被写进教科书呢。
“给我杀,一个不留!”
哥伦布一声令下,刚冲上去的人,瞬间被打倒,血流如注。
“我们该帮帮他们吧?”
唐僧主动道。
“也行。”
观音点头,回答有些勉强。
换做以前,救人肯定是观音主动提出,可能她见多了杀戮,较以前相比,心冷了很多。
“给我住手!”
唐僧飞出去,落在众人面前。
“喔,这里还有个秃头的麻瓜,看我如何把他的头打成西瓜!”
哥伦布拿起火枪,对准唐僧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