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萨和昂里斯开战的消息,当天就传回了格里兰。宋默对老胡里安的调兵令不屑一顾,连一个正式的回应都没有,老胡里安似乎早料到了这个结果。他从一开始就没期待宋默会按照命令上所说的,派兵参加对奇萨的战争,从他得到的消息来看,宋默格里兰和奇萨的新国王纳尔逊关系很不一般,如果宋默真的派兵,老胡里安还会担心,这些格里兰人,会不会从背后给自己来一下。
毕竟,这种领主在战争中反戈一击,致使国王战败甚至是战死的事情,并不少见。
宋默没老胡里安想象中的卑鄙,却也不是什么善良人,虽然没有如调令上的派兵,却不愿意给其他人留下把柄,格里兰的小辫子够多了,几乎是一抓一大把,他不想再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毕竟,无论是继续在昂里斯的旗帜下混日子,还是武装-割-据,好名声还是需要的。
“米斯,你带人去吧。”
宋默把任务布置给了医院里的修士。最近这些修士的工作热情太高,几乎所有的格里兰人都被吓得望修士而旋走。不跑不行,谁见过只是伤到手指头,却硬是被抬进医院,三天后才被放出来的吗?
说起来很夸装,但事实就是如此。
宋默不想再听到领民们隔三差五的抱怨,也不想太打击修士们的积极性。他知道这些修士的确是想做些事情,并不是无理取闹,他们制作的新药太需要试验对象,但是,不能祸害自己人!
“去到昂里斯和奇萨的战场上发光发热吧。”宋默慎重的握住了米斯的手,“我相信大家,一定能让其他人对格里兰有一个新的认识!我们是有知识,有技术,有医术,乐于救死扶伤的!相信在这场战争过后,战场上的所有人,都会记住你们,记住格里兰的!”
赶紧去糟蹋祸害别人吧,领地里的人,当真是hold不住了。
米斯眼中充满了激动的神采,领主大人是如此的信任他们,他们一定不会辜负领主大人的期望!
“领主大人,您放心吧!”
米斯和其他接到任务的修士拍着胸口保证,绝对会尽全力挽救战场上的每一个伤员。宋默笑着拍了拍米斯的肩膀,“我相信你。博比斯会带骑士和你们同行,保护大家的安全。”
宋默的考虑很周到,毕竟,比起骑士团和哈洛德等人,这些修士除了头脑,无论战斗力还是防御力,都和被宋默喂了消食片的几个主教一样,全都是渣!
除了派去昂里斯军中的米斯一行人,宋默另外安排罗杰带人去了纳尔逊的军中。老约翰对此表示出了担忧,“领主大人,如果被人发现,你会有麻烦的。”
宋默摇摇头,他必须这么做。纳尔逊会攻打昂里斯,除了想调开奇萨大贵族手中的私军,也是他建议的。
“无论如何,我必须表明自己的态度。”
他不会参与到两国的战争中,但会尽量去拯救每一个生命。这样的事情说出来很矫情,会让人觉得宋默很虚伪,可他只想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至于别人怎么看,那不关他的事情。
再者说,如果没有他,奇萨和昂里斯就不会开战了吗?两个国家打了几百年,纳尔逊和老胡里安早晚会打一场,宋默只是将这场战争到来的时间提前了而已。
“既然如此,领主大人,您为什么不答应售给奇萨更多的火炮?”
宋默单手支着下巴,“这次和昂里斯对战的奇萨军队,大部分是奇萨大贵族的私军。纳尔逊想和我买火炮,不过是做做样子,他还想着将这些军队攥在自己的手里,怎么会在事情没落定之前,就花自己的钱,给别人武装军队?那太不合算了。更何况,他手里现在有我之前给他的投石器,还有两门火炮,足够了。”
宋默没有说完的是,纳尔逊恐怕还打着在战争中消耗贵族更多实力的主意。很多贵族都把家族中的子弟送到了军中,这些人,虽说是忠于纳尔逊,却也在私下里打着自己的主意。宋默不认为纳尔逊会无视这些动作。
“这样……”
管家老约翰显然对这些阴谋诡计不感冒,眉头皱了起来。宋默却不以为然,纳尔逊不是傻瓜,他想借刀杀人,但会把握住度的问题,否则,刀没借到,却把自己搭进去,就太得不偿失了。最终,他还是想打赢这场战争的。
“纳尔逊不傻,老胡里安也不是蠢货,这场战争还有得打。”
掌权者心中都有一个棋盘,他们手下的打手和小弟都是棋盘上的棋子。区别是,这些棋子在他们的心目中,是纯粹的炮灰,随时可以舍弃,还是要留在手里,等待将军的那一刻。
宋默不愿意成为任何人手中的棋子,也无法置身事外,唯一的选择,就是成为下棋的人。
现实很残酷,活着真不易啊。宋大领主如此感叹着。
老约翰眼见宋默忽然变得忧郁起来,感到十分莫名其妙,领主大人怎么突然发出这种感叹?肯定是那个魔族的错!早知道,他就应该把那一家都揍回魔界去!
米斯和罗杰等人出发后,地精,矮人和精灵陆续抵达了格里兰。
宋默对杰里斯的到来颇感惊讶,尤其是看到站在他身后的博德时,宋默脸上的笑都僵了一下。目光转向杰里斯,他明知道自己和瑞斯的关系,却把博德带来了,这个家伙,不会是想趁机找麻烦吧?
“不用担心。”杰里斯开口说道:“博德作为红森林的代表,今后的合作事宜,将由他和艾兰共同负责。”
杰里斯难得说这么长的一句话,宋默凝眸注视着金发精灵,精灵翠绿色的双眼仍旧凝结着冰霜,却不再刺骨的寒冷,又转头看向站在一旁的红发精灵博德,这就是原因?
摸摸下巴,他是不是该送份礼物,表达一下自己的善意?
想想还是算了,归根结底,把博德关进水晶球里的又不是他,他如果做出这种类似于道歉的行为,不知道瑞斯会怎么想。
善解人意是一回事,自以为是又是一回事。
宋默还是分得清亲疏远近的。况且,精灵和魔族之间,也不是他送份礼物就能化干戈为玉帛,既往不咎的。或许瑞斯也乐得和他们再打一架,当然,斗殴的场所绝对不能是格里兰,否则,他会让这些家伙全都很好看。
精灵的住所安排在了领主府,他们这次来是接手地下商业街的店铺。地下商业城的消息已经传播到了整片大陆,就连长久避世,几乎要被遗忘的妖精和黑精灵都对商业城表示出了兴趣。这种无关种族,就算是敌人也能坐下来谈生意,买卖商品的事情,整片光明大陆都是前所未有。
妖精们的名声和魔族一样不太好,更糟糕的是,他们的实力比魔族要弱很多,他们没办法像魔族一样将找自己麻烦的家伙揍扁,只能选择一块人迹罕至的地方避世。而这样的地方,往往是贫瘠的代名词。就算是妖精,也是要吃饭穿衣的,所谓妖精喝露水就能活纯粹是胡说八道。有了这个地下交易场所,他们不需要曝露在别有用心之人的目光下,就能买到必须的物品,对妖精来说,的确是件好事。
黑精灵的样子很漂亮,或者说,太漂亮了。他们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身材修长挺拔,穿着无袖的上衣和贴身的长裤,脚下是裹紧小腿的长靴,背上背着的长弓和双手剑都和白精灵没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的右耳都别着一枚黑宝石的耳扣,右侧脸颊有一小片精致的暗色花纹,双眼也不是清透的翠绿色,而是仿佛海藻一般的墨绿。
和绿森林与红森林的精灵都不同,黑精灵们的态度既不冷若冰霜,也不会十分热络,宋默甚至为他们这种太过寻常的态度感到惊讶。等到把黑精灵都安排好之后,宋默敲敲脑袋,非人类里还有这么正常的家伙,实在是太难得了。
罗德和加兰德是宋默的老朋友了,他们这次来,直接把要在地下商铺中销售的商品带了过来。大部分是矮人族的特产,麦酒和武器。宋默见识过矮人的巧手,给矮人长老提过建议,为什么不利用这种天赋,制作一些精巧的小东西?例如玩具,或者是生活中常用的一些工具。这些东西看似不起眼,价值也没武器高,但销售的范围却很广,需求量也大得多。
站在一旁,看着罗德和加兰德指挥车队中的矮人卸货,宋默知道,矮人长老听进去自己的建议了。
地精比矮人还晚了一天达到,这怪不到他们的头上,随行的地族实在是小心紧张过了头。
“领主大人,这一路上,凡是有人类聚居,或者是靠近人类村落和城市太近的地下通道,地族都不愿意通过。我们没办法,只能一边走,一边另挖。万幸的是,虽然绕了一段远路,却在途中找到了一处埋藏很深的矿藏……”
乔比斯顾不得一身的尘土和汗水,兴冲冲的从口袋里取出了一块矿石,交给宋默,“我可以确定,这种矿石,很值钱!”
宋默没急着去找矮人鉴定矿石的种类,而是先安排乔比斯等人去洗澡换衣服,再好好吃一顿,“大家都辛苦,先好好休息一下,其他的事情,休息好再说。”
领主大人的体贴让地精们十分感动,就连缩在一边,抱成团瑟瑟发抖的地族也有了一丝安全感。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很奇妙,宋默并不是刻意为之,却总是能在细节处,让他身边的人感到舒适和温暖。
地族还是不愿意和宋默直接开口,只能通过地精传话,宋默对这种情况并不太在乎,只要能买到他们手中的菌类,是不是直接对话,并不是大问题。他相信地精不会在传话的过程中出问题。
仅仅只是格里兰通往卡里城一段的地下商业街开幕,就吸引了相当多的目光。让宋默惊讶的是,竟然还有人类的商队,他们并不是来自奥比,赛万斯之前来信,奥比国内出了一些事情,关于地下商业街,由他全权负责,安排好西北行省的相关工作,他就会来格里兰。
奥比出了事情?
看到赛万斯信中透露的消息,宋默第一时间想到,是不是和巨龙有关?随即就将这件事抛到了脑后。他对巨龙的印象实在不太好,哪怕双方有合作关系,也尽量是能不见面,就不见面。巨龙劫过他的道,宋大领主表示,他有心理阴影。
这两支人类商队来自霍尔特和夏多。两个国家距离格里兰都很远,他们来到格里兰,甚至要横跨半个光明大陆。罗德和加兰德认识两个商队的领队。他们告诉宋默,格里兰的皮皮兽,和格里兰军人身上穿的绿萝布,就是从这两个商队手中买的。
“领主大人,我们怀着诚意到来,请您相信我们。”
宋默斜睨了一眼在站在一旁的两个矮人,两个矮人满是大胡子的脸,同时露出了一个十分谄媚的笑。宋默看得嘴角直抽。好吧,他姑且相信,能让矮人信任的家伙,不会明目张胆的打什么歪主意,至少,目前不会。
两个人类商队,也被允许租赁地下商业街中的店铺,并且在此经营和收购商品。刚开始,两个商队还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不过,当看到其他店铺中陆续摆放出的商品之后,立刻双眼放光,就像是穷了一辈子的人,突然掉进了一座宝库,恨不能将所有看到的商品都买下来,将商队中全部的马车都塞满!他们深信,只要商队将这些货物带回去,沿途售卖,收获的金币,会比他们付出的翻上几番。失态的不只是他们,卡里城已经掌握在宋默的手里,卡里城的居民,也被允许到地下商业街购物。在这里,金币就好像不再是金币,所有人都想把手中的最后一枚金币花出去,换成商品。
第一天的试营业结束,参加完了庆祝会,宋默回到卧室,扯开上衣的领口,仰躺在床上,呼出了一口气,“好累……”
闭上双眼,喝下去的酒开始发挥作用,迷迷糊糊的就要睡过去。
一只雪白的手覆在了宋默的额头上,宋默睁开眼,“瑞斯?”
“是我。”,魔族将宋默的头放到自己的腿上,手下轻柔的按压着宋默的额头,“好点了吗?”
“恩。”宋默单手抓了一下瑞斯的手腕,睡意更浓了。
瑞斯没有再说话,只是继续帮宋默按压着额头,室内的蜡烛没有点燃,只有墙壁上的红石散发着昏暗的光。风吹起窗纱,月光透过半开的窗洒进室内,为房间中的一切染上了银色的光泽。
“亲爱的……”瑞斯俯下—身,在宋默的额头落下了一个轻吻,“做个好梦。”
将宋默的头放回到枕头上,拉起薄被盖在他的身上,刚要离开,却被拉住了手腕。瑞斯惊讶的回过头,对上了在夜色中,愈发明亮的一双眸子,“我吵醒你了?”
“不。”宋默挪动了一□体,将瑞斯重新拉坐到床上,摊开瑞斯的手掌,脸颊在他的掌心中蹭了蹭,像是一只撒娇的猫,“留下陪我吧。”
“……确定?”瑞斯的指尖擦过宋默的唇角,低声说道:“我会做不好的事哦。”
“没关系。”宋默的手沿着瑞斯的胳膊向上攀行,握住了瑞斯的肩膀,将他拉低,嘴唇落在了瑞斯的下巴上,“我也不是什么好人……”
瑞斯笑了,妖艳的魔族,露出了迷惑人心,魔魅般的笑靥,红唇仿似要滴血,海蓝色的双眼中,燃起了炙热的火焰。
“亲爱的……”
唇刚落到宋默的唇角,宋默却突然说话了,“瑞斯,找个时间,咱们把事办了吧?”
办事?
瑞斯抬起头,不解的看着宋默,宋默躺在床上,双眼微眯,“总是这么不清不楚的,不太好,我该给你个名分了。”
就算宋默这话说得不太对劲,一股狂喜还是冲击着瑞斯的脑海,“亲爱的,你说真的?”
“当然。”宋默用手肘撑起身体,抓住瑞斯的长发,用力一拉,“在娶老婆这件事上,我向来很认真!”
娶……老婆?
看着说完这句话,就倒回床上呼呼大睡的宋默,瑞斯僵住了。
事情,好像不太对?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甜宝宝2009,kkkkkkkk,兔子爱吃肉,sissi,demeter,安琪莉可.柯蕾特,的霸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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