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咱们先挑,运气好捞上个战功,还能多分些钱……”
“不用担心,他们要是厉害就不是流匪了……”
金雀花的军人有军阶和军功,例如威尔逊,军阶是骑兵,每个月有十枚银币的俸禄,军功是一等,功薪为每月两个银币,总计每月获得十二个银币,柯明德只有军阶没有军功,每个月只有十个银币。
普通的军人只能从军三年,如果未能提干或晋级骑士,就要被清退,也就无法享受功薪。
“这样的盗贼团伙我打过几次,射几箭就都投降了,遇见厉害的,杀两个人也就都不敢反抗,就是白送的福利……”威尔逊一面吹嘘,一面把经验告诉柯明德,对这个天才又努力的新兵,他还是很欣赏的。
骑兵营只有四十余匹马,柯明德初进兵营,虽然属于骑兵,可是分不到马,只能做步兵的活计。
第二天一早,喂好马,装备整齐,在营长的带领下离开军营。
营长全名为杜克·科尔森·巴拿马,出身于约克城的小贵族,全凭与维纳森领团长的关系才坐到了这个位置,成天混吃混喝,毫无上进,骑兵营的空饷一小半都进了他的口袋,战马也被他卖了几十匹,不过对士兵的待遇毫无克扣,还能从团长哪里弄来几件美差,因此大家对他也算信服。
一整天的行军,走了有六七十公里,在一处森林外扎下营地。
说是营地,其实极为简陋,只有一顶帐篷,是营长自己带着的,一圈共八两马车将它围住,其余人埋锅做饭,副营长皮蓬叫人把一种驱虫药粉洒在四周。
“营长,过了这片森林就是杜杜尔领了,那伙盗贼到底在哪?”威廉询问营长。
“就在这片林中。”营长命人拿来一卷羊皮地图,“你看,从杜杜尔领到维纳森领最近的商路正好穿过这片森林,最近有好几支商队在这里遭遇劫掠,盗贼就在森林里。”
“森林这么大,我们到哪去找他们呢?”
“不用找他们,他们自然会来找我们!”
“您是说……”
“不错,我特意从家中调来几辆货运马车,我们伪装成商队,引他们主动现身!”
“营长可真是足智多谋!”
众人交口称赞,一时间马屁不绝。
柯明德与布鲁托坐在一边乘凉,已是盛夏,又赶了一天路,浑身都被汗湿,不过整个营的人都修炼到骑士等级,都还精力充沛,保持着战斗力。
“你们两个,到河边打几桶水!”旗长过来吩咐道。
第二天,吃过早饭,在营长的命令下,全部穿上盔甲,做好战斗准备。
头盔用牛皮鞣制而成,多层牛皮重叠在一起,近一厘米厚,五十米外的弓箭射不穿,在脖子周围还有一圈单层皮保护颈部,除了头盔是皮质的,其余的防具均是布制,一层层亚麻布叠在一起,有二十多层,又厚又硬,穿在身上丝毫不通风,汗水直流。
两名副营长穿的皮甲,上面镶嵌铁片,比布甲轻便,防御力也更强。营长穿的也是皮甲,只是多了防护下肢的战裙,样式也更加美观。
骑兵骑上战马,没有马的士兵钻进马车,一辆马车能乘坐六个士兵,八辆车坐了四十八人,其余人扮作商人与马夫。(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