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少郎,两头你都拿走,岂不浪费?你这么神武,当不会担心小弟和你抢夺第一的位置吧?小弟也就想随便混口饭吃……你……多余的那头,给我好不好?”杜冉擎试探性地询问。
宇文岚白了杜冉擎一眼,丝毫没有让给她的意思,下马拴好射杀的猎物,二话不说提早返回了猎场入口。
杜冉擎四下望了望,没见到有监官盯着这处地方,就悄悄下了马,稳稳搭好弓,拿了一只浸过迷药的雁翎箭,飞速射出——中!这野猪哼唧了几声便“噗通”倒下了!她急忙上前瞧了瞧野猪中箭的部位,在腹部下侧。
通常骑在马背上射箭的时候,人比较高,即使故意向下放箭,也很难射中野猪的腹部,况且箭的角度也是不该是斜向右上,而应该是向右下倾斜。
仔细一考量,她便又拔出了一根箭,插到了昏死过去的野猪左侧脊背上,这么一来,就不怕拆穿了!至于腹部的箭伤……管他的,百里漠自从退了她的婚之后就像欠了杜家银子一样,应该不会为难她的!杜冉擎不禁为自己聪明的想法大为赞叹,拴好猎物,抹了抹手上的脏污,返回交差。
等杜冉擎交完猎物,又过了片刻,李世民和长孙无忌也陆续归来,每人手中都有两头野猪。而早已恭候多时的房乔和宇文岚,各自手中也有两头猎物。如此一来,应当又会多四个人空手而归!
果然,猎到野猪的总共才六人,杜冉擎侥幸通过!
第一场“御术”的比试至此告终,百里漠当场公布了第一试的成绩。第一,房乔;第二,宇文岚;第三,李世民;第四,长孙无忌;第五竟是她杜冉擎!
经过一番折腾,到了晌午,一行人已然饥肠辘辘,但有着十头野猪在,也不愁饿肚子。随行的武夫手脚利落打起灶台,升好火,又架起了大锅,准备给监官和这六名合格者做一锅好吃好喝的。
“房少郎,过来搭把手,你剥皮的手艺可是首屈一指,这会儿不用可就白白浪费啦!”有个壮汉眼见看到了房乔,直唤他过去帮忙。今日跟来的武夫都是百里漠府上的人,同房乔颇为熟悉。
“哈哈,房乔自是义不容辞。”
他朗声一笑,走到那群壮汉之中,竟毫不嫌弃干这粗活,提起一柄锋利的匕首,卷起了袖子,露出一截小麦色的胳膊,手腕骨节分明,有股迷人的男人味。他手臂的筋络随着用力而微微暴起,掌中的匕首灵活地穿透野猪的皮肉,不一会儿就剃下大片皮毛,动作干脆利落,竟没怎么溅起血滴。
杜冉擎看看他那张宛若谪仙不染尘埃的面庞,又看看他手上干着的这屠夫下人才干的活儿,有些自惭形秽。她一向瞧不起好看的男人,觉得貌美的男人大多都手脚残废,可今日,手脚残废的人反倒成了她自己。
“几位若不嫌弃,我也来帮忙可好?”她坐不住了,起身过去准备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这带头的伙夫盯着她打量了一圈,有些难为情,见她眼神执着,便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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