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投靠这么一位好老板,那得是多少辈子修来的阴德!
那些地主土豪,把自己家的家丁婢女,全都是狗一样的对待。王大海虽然奇葩,在别人看来就是一个有钱的傻老帽儿。但只有他们三个人知道,能跟着这样的主子,是多少人都羡慕不来的。
就单凭王大海一点架子都没有,能够跟他们同吃同住,对待自己人真是掏心掏肺的,他心中就已经决定了,只要对方不撵自己走,那自己打死也不会走的。
王大海倒是不知道他心里的想法。他是从现代而来,那个时代,早已没有了奴隶什么的,而他前世也不是有钱人,没有土豪的觉悟。现在的行为方式,就是按照他以往的性格来做的:有酒一起喝,有肉一起吃。
不得不说,他就是这个时代最大的一朵奇葩。
众人正吃得开心,聊得尽兴。唯一让王大海有些心惊肉跳的是,经过这么一闹,小右看向他的眼神,已经露出了不加掩饰的眷恋与……爱慕?
是爱慕没错吧?王大海胆颤心惊,根本就不敢对上小右的视线,如此行为,让小右暗骂他是个猪头呆脑子!
明明是男人天堂的时代,王大海却觉得无比滑稽。时代观念的碰撞,岂是区区几日的相处就能改变的?王大海的思想不会被轻易改变,而小右对于‘男尊女卑、女人就要趁早找个好依靠’的思想,更是整个时代的悲哀,不是三两句劝慰就能抹除的。
‘老子很单纯啊!小萝莉不要再勾搭大叔了啊!大叔信佛,不近女色啊……’
王大海正咬牙切齿的冲着烤全羊使劲,这时却从远处听到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众人的动作都不由得缓了一缓,向着声音传来的地方望去。
“妹子,前面有火光,咱们去借地休息一下吧。”
“恩。”
随着两人的话音刚落,从不远处高高的草丛中,出现了五六个身影,借着明亮的星空以及燃烧的火焰,双方瞬间看清楚了对方。
“王!大!海!我要你血债血偿!”林婉儿的斗笠早已丢失,清冷的容颜在月光的映衬下,如同幻境仙子。
只不过这个‘仙子’,却是满身泥泞,看向王大海的眼神,也透着无尽的杀机。
“哟,我以为是谁呢?原来是林美妞。我就说啊,不戴那难看的斗笠多好?真是人间绝美……快来快来,烤全羊还热着,我们几个人也吃不完,大家一起啊……”
什么单纯,什么信佛?此时的他哪里有半分先前的扭捏?只要没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紧箍咒,嘴巴一张,调笑的话张口就来,根本就不带打草稿的。
这么说着的时候,他的人已经站了起来,从戒指中取出惊雷枪,随手一甩,枪柄瞬间暴涨,视觉效果确实震撼。
“在一起用餐之前,我想你们最希望活动一下,松松身子骨……”
话音未落,对面的那群人已经发出一连串的暴喝,向他飞速冲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