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外头又有人议论纷纷——“靠,不是我们都走错路子了吧?难讲夜总喜欢的不是女人?”
“文初初太牛了,怪不得她自己不主动争取,搞了半天是想把阿刊推上前线。”
“难道说我们终于翻身了么?从今往后就是我们把纪纪人往□□送了么?”
“我好伤心,夜总怎么可以……”
好吧!轩辕狐后悔了!
这帮女人想像力太丰富了吧!她只觉过是在面对夜归来那张脸的时候,真的有点不太好意思谈钱的事情,这才让阿刊去说啊!怎么到了那帮女人嘴里,就成了夜归来要潜规则阿刊?
这个世界太玄幻了!
她一头扎进茶水间,一杯速溶咖啡喝完,就听到邵凝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夜总说的那个人你都不要,我真想不明白你到底想要一首什么样的歌!”
某狐转过身,笑嘻嘻地看着邵凝,问他:“怎么,不相信我?”
邵凝很干脆地答:“是有点儿。”
她伸手拍拍他的肩,“安啦!听我的没有错。什么大牌音乐人,扯蛋的。”
一边说话一边冲着空气挥手,殊不知,那慵懒又俏皮的模样在不经意间就落进一个人的眼底。
隔着一扇玻璃墙,在那个能透落月光的拐角,夜归来倚窗而站,本来平和的心绪就在这一瞬间轻起波澜。
有一根神经被那个猫一样的女子轻轻扯动,特别是她说“扯蛋的”这样的话时,那感觉,像极了一个人。
……
轩辕狐订了三天后的机票,从S市到瑞士苏黎世市。
而她要见的人,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叫格而桑。
那小姑娘是很多年以前她从中东的一片战火中救下来的,那一年格而桑六岁。可她并不是中东地区的小孩,轩辕狐见她白肤碧眼,欧洲那一带人的特征,可是一开口,却说的全是中东那个国家的语言。
将人救出时,格尔桑的双眼已在那场战争中毁掉,她始终没有看到过自己的救命恩人是长成什么样子,却牢牢地记下了她的声音和她说话时那种带着明显个性特征的语态。
轩辕狐就是通过这一点对那孩子另眼相看的,一个对声音和语感如此敏感的小孩,她应该有属于她自己专长的一面。
她将格尔桑辗转带去瑞士,托给一个孤寡的庄园主抚养,那庄园主年近八十,一生无子无女,对格尔桑宝贝得什么一样。
轩辕狐知道格尔桑可以生活得很好,却没想到才短短一年的时间,那孩子的音乐天赋就显现出来。
只是格尔桑的琴只弹给两个人听,一个是救她活下来的姐姐,另一个便是养她继续活下去的爷爷。
庄园主在格尔桑十岁那年故去,而今,格尔桑一个人住在苏黎世湖畔北岸的家里,有几个佣人陪着,到也自在。
轩辕狐曾经那么努力地去保护那小孩不被国安局的人发现,不是她心善到何种程度,只是在救下格尔桑时,她那双无救的大眼睛,像极了小时候刚刚遇到长官时候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