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来了!我们的援兵来了。”这是曹尼玛第一个反应,一众兄弟也是欢欣鼓舞。
他率人转回来,气焰嚣张,阴森森地盯着洛奇。
洛奇和金太子都沉下脸,外面来这么多车,此番凶多吉少矣。
“来了多少人?”宁彩晨喝问道,神情紧张。
其实,她知道外面来多少人,没有上百,至少几十。几十个穷凶极恶之徒,收拾这群街坊绰绰有余,指不定还能收复钓鱼岛呢。
“不知道,密密麻麻!”那人喊道,然后跑进人群里。
街坊们都紧张起来,你看我,我看你,如果不是宁彩晨气势压住,只怕一个个溜走了。
他们早出晚归,为了三餐努力工作,与世无争。想不到一次出来喊阵,就惹来这么大的麻烦,这是岂料未及的。
曹尼玛看到众人惶恐的样子,嘚瑟了,摇头晃脑,指着宁彩晨说道:“死肥婆,我大哥来了,我看你怎么死。我大哥手下过百,就凭你们这群老残妇孺,我大哥虐死你们。”
“觉悟吧!哈哈......”他放声大笑,嘴角挂着残酷的笑意,一众兄弟也跟着大笑起来。
这个时候,一群西装革履、戴着墨镜的壮汉井然有序地进入场地,果真是密密麻麻。
一整排站着,气势如山,霸气外露。
看到这群人,曹尼玛第一个反应就是傻眼,一众兄弟也是懵逼的样子。
很明显,这群人不是他们的援兵。
街坊们不是瞎的,一眼就看出这群人绝对不是跟那个刀疤鬼一伙的。他们也是好奇起来,这群人高大威猛,组织严密,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保镖,这群人来这里做什么?
就在众人狐疑之际,一个两鬓花白的男子站出来,扫视全场,因带着墨镜,大家不知道他想什么,也看不出他的眼神到底是严厉还是毒辣。
不过呢,脸上的皱纹像刀般凌厉剑般森寒,让人心生畏惧。
曹尼玛看到此人,心里发寒,强挤笑容,说道:“大......大哥,您是——”
那人不说话,只是看了曹尼玛一眼。
就一眼,曹尼玛居然瘫坐在地,还瑟瑟发抖。
我的天,隔着墨镜,目光都能让人吓瘫,这个男人太恐怖了。
更恐怖的是,他看向前面,忽地躬身道:“少爷好!”
“少爷好!”身后的一群保镖齐声说道,声音中气十足,洪钟般嘹亮,震颤在场每一个人的心。
少爷?谁是少爷?在场所有人都将目光集中在洛奇身上,洛奇怔愣地指着自己,少爷应该不是对自己喊吧。
他穷光蛋一个,与母亲相依为命,过着清贫的生活。如果不是认识那三个富家子弟,他还不一定有足够的营养长得那么高那么壮呢。
不管这群人对谁喊,对曹尼玛等人来说,犹如晴天霹雳,彻底震骇住。这回玩大了,得罪大人物了。
就在街坊们困惑之际,金太子忽地走出来,说道:“坚叔,你来得正好。”
原来这个不苟言笑、威严凌厉的男子叫坚叔。
单看外表,果然够坚。
坚叔说道:“让少爷受惊了。”
“当作一种历练吧,这是我第一次被人追着砍,真的好刺激。”金太子用平淡的语气说道,仿似刚才的凶险对现在来说,就是一种快乐的历程。
曹尼玛等人听了,一点都不快乐,反而感到心惊肉跳。不说他们的罪行,单是换个角度去看问题,一群蛋散追着大人物砍,这是找死的节奏。
这时,有两个保镖架着一件黑色长风衣走出来,金太子转过身,让黑色长风衣披在肩上,然后他伸手入袖。他原本有一件风衣,在逃命的过程中,他嫌碍手碍脚,就脱掉扔向黑衣男,滞缓对方的行动。
街坊们都目不转睛地盯着金太子,其一举一动,风流带年华,惊艳全场,让人惊叹不已。
洛奇更是羡慕嫉妒恨,有人侍候穿衣,像极网络小说套路——装逼打脸,一秒从乞丐变成富家大少。
如果仅仅是有人侍候穿衣,还不足以衬托“太子”二字。
侍候穿衣的两个保镖退下,另外有两个保镖走在金太子两旁。
一人捧着一个檀木箱子,古色生香,单是盒子就是价值不菲,里面装着的东西就更不用说,一人捧着一个盛有液体的水晶瓶。
金太子面色庄重,重复着几千次甚至几万次的动作,他拇指和食指捏住指环,轻轻扭动,然后往外轻轻一拔。
他每一个动作都十分优雅,像一名钻石切割大师般认真细致。
他脱掉一个指环放进水晶瓶,咕一声,指环浸泡液体,原本有血迹的部位立刻变得光洁明亮,镶有的钻石在里面发出银色光芒。
他一个个脱掉,连耳钉也解下来放进水晶瓶里。
最后,他伸出双手,摊开,掌心朝上。
捧着水晶瓶的保镖凑上去,瓶口对准双手,慢慢斜放,让瓶里的液体流下来。
全场屏息注视,像看一场艺术表演。全场只听到噼里啪啦的液体撞击声。
很快,水晶瓶里的液体倒完,剩余指环和耳钉在瓶中发着光芒,十分炫目。
金太子微微一挥,有残夜飞溅,拿起那个保镖肩上的白毛巾,轻轻地擦拭双手。
动作娴雅柔美,像美容师在修饰一张脸。
他擦拭完毕,将白毛巾盖住水晶瓶。
捧着檀木盒子的保镖迅速打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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