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的新闻发言人表示过,“若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的名誉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
如何对行为进行定性,难了。
运用民法进行维权的话……金小田从哪里找躲在ID后面的人,最多只能警告网站,吓唬下跑不掉的网站运营商。
“这样啊……”丁维娜大为失望,“那怎么办?”
“凉拌呗。”金小田想穿了,没办法的事着急也没用。她找出那条短信给丁维娜看,后来还有一条出奇的,“这条更逗,他说他身体强壮,可做上门女婿,包生儿子。”
她态度轻松,让丁维娜也松了口气,“怎么有这种奇葩。”
李周插不进姐妹俩的聊天,自己在一旁翻手机,下意识地去论坛看了会,结果却有新发现,有人发了个新帖-“我是宝马女打人事件的目击者”。
目击者说,那天宝马和电瓶车发生言语争执后,电瓶车车主态度强硬,尽管宝马并未撞到他,但他仍索要赔偿,不让宝马女驾车离开。宝马女走不了,打又打不过,于是打电话叫来两男。电瓶车车主见她真的叫了人来,只好任她离开,事后又觉得气恼,便打电话报警说发生打人事件。
警察在现场了解情况,发现具体情况如上,以此事该找交警解决为由离开。
时间、地点、人物,目击者说得清清楚楚,还指出不信的人可以去调看街头监控录像。言之凿凿,顿时一大批人倒戈,“原来如此。”
剧情大翻转。
抱不平的人顿时立场转变,开始抱怨电瓶车的猖狂,机动车经常吃亏。又有人说,都怪现在的公交系统不完善,如果公交能再好点,就不会再有那么多机动车和电瓶车争道的事情。像哪国,哪个地区,那里公交特别方便,开车的人就少了,反正要怪就怪社会之类的。
也有人表示,以后看到网上帖子,不会只听一面之辞。这次么,得怪宝马女迟迟不上来解释,否则真相早就大白,他们也不至于把她骂得狗血喷头。
“这是真的吗?”在城市的一角,邓思敏问吴明,“真的有监控录像?”
吴明看着自己作为“目击者”刚发出去的帖子被顶到首页,摇头否认,“我去派出所调录像,他们说那里的摄像头刚好坏了,没拍着。我也没找到当时的目击者,不过从出警纪录来看,情况是这样。”
邓思敏略为心虚,“要是出警纪录不实呢?我们算不算造假?”
帖子是吴明发的,事前也没和邓思敏商量,不过听到邓思敏自动归为是他的“同伙”,吴明心情很好,“警察你都不信?你还要信谁?”
邓思敏摇头,犹豫着说,“不是不信。万一,真的像他们说的那样,是有钱有势的人把真相按掉了,那我们不是助纣为虐……”
……
金小田是一个,曾经质疑过他的操作手法的,邓思敏是第二个,吴明耐心地说,“你觉得是小金干的吗?”
邓思敏把头摇得像拨浪鼓,“肯定不是。她不是那种人。”
吴明继续启发她,“那网上说的是事实吗?”
邓思敏迟疑,吴明盯着帖后竖起的大拇指标志,“跟他们比起来,至少我更靠近真相。他们能说,我为什么不能说?个个都喜欢做审判者,哪个是真的,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我没强迫他们。”
也是。邓思敏总觉得有点不对,但她实在说不出来哪里不对。
唯一确定的是解决了金小田的烦恼。邓思敏真心实意地说,“幸好你有办法。总算事情过去了,我也可以告诉金律师了。”
吴明摆摆手,“你跟她说可以,别提到我,更别提发帖的事。”
邓思敏觉得自己知道吴明的苦心,但又有点不明白。
吴明像是给她解释,又像自言自语,“金小田那个人,平时还好,发起傻就没办法治。”谁知道她满不满意事情如此解决,要是一个倔强,说她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那这事还得折腾。虽然,金小田已经变圆滑多了,但以防万一,他不想多事。
现在如此了局也不错,唯一还需要解决的是,到底谁在那煽风点火。
吴明冷笑了一下,别以为说过什么能当没发生过,早晚会露出马脚,他等着呢。
与此同时,金小田也在念叨,“到底是谁那么讨厌我,竟然把别人的事栽到我头上?”
她等着,最好别再冒出来,否则……哼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