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说。
“原来是这样。”李秋筠轻轻地点点头,说:“南疆真是个好地方,我去过两次,冬天但温暖的春城、盛夏泼水节的版纳。还有那儿,无论何处,都好像是用蓝色颜料染过的天空。”
李秋筠这句话听起来给人一种文艺青年的感觉,叶暮听到有人夸奖自己的家乡也挺高兴的,不过他还是很中肯地说道:“有得必有失,我们那挺穷的。而且,直到了现在,都有好多人问我是不是贩毒的,尤其是中国好声音小王子刚火那会儿,他们最喜欢问我是不是什么部落的王子……”
听到叶暮说这个,李秋筠也止不住扑哧一笑:“那你到底是不是啊?”
“是啊!我是南疆食人族的王子,你怕不怕?”叶暮也轻松了很多,便随意地说了一句。
“不怕!”李秋筠笑容不减,在灯光之下,绽放仿若一朵娇艳的鲜花,周围一群牲口们筷子吧嗒吧嗒掉在地上,都被震撼到了,对叶暮更是羡慕嫉妒恨到了极点。
两人谈谈笑笑地,话总算多了一些。
叶暮才逐渐发现,在李秋筠那看起来完全无法接近的表面之下,其实她顶多只是一个性子有些淡的女生。
至少,在和他聊天的时候,李秋筠并非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神,而只是叶暮的一个同学罢了。
两人说说笑笑聊天的时候,并没有看到,三个一摇一摆地人出现在了不远处。
这三人,走一步晃三次,很明显已经喝高了,三人衬衫凌乱,最上面几个扣子都打开了,露出了有些浓密的胸毛,三人的头发统一染成了枯黄色,而且好像几个月没有洗过一样,耳朵上还钉着耳环,这个造型像极了越南的超人气偶像天团洗剪吹组合。
三人在路上醉醺醺地走着,却没有人敢对他们有抗议什么的,甚至于大家都直接迈开了这三个人。
大家都是那样的,对于这种混混来说,大伙儿的处事逻辑,只能是惹不起但我躲得起。
他们惹不起这些混混,虽然心底里鄙视,却也只能装作没看到。
几人一摇一晃地来到了叶暮和李秋筠吃米线的小店旁边,走在左边的一个突然看到了李秋筠,使劲眨了眨眼睛,仿佛在确认一般……
等到他确认完毕的时候,右手都有点颤抖地拍了拍身边的人的肩膀:“喂!华哥!你看看那个妞……我日!这简直跟天仙一样啊!”
华哥也挤着眼睛看了一眼,顿时间也不自觉地颤抖了一下:“居然有这个级别的小妞!哎呦!老二,老三!跟我走!今天晚上……兄弟几个,有得爽了!”
“走走走!”老二老三,加上那个华哥,三人双眼放光,来到了叶暮和李秋筠的身边。
顿时间,刚刚还对叶暮羡慕嫉妒恨不已的牲口们,集体失言了。
他们都知道,今天晚上,叶暮和李秋筠,可能没有好果子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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