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山喜栽在了《营州都督府公共交通安全条例》之上,被拘押于平州大牢之内。他原本以为营州方面终于和幽州撕破了脸,自己即将被营州都督作为祭旗之用。至于什么“违法”,那纯粹是借口而已,谁听说过一州兵马使在本州境内设卡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可刘山喜没有想到的是,平州方面煞费苦心,围绕他“违法”一事连续召开多场“司法审理”,让刘山喜着实过了好几次堂。在连续三天的审理中,平州督查公所不厌其烦的纠缠于法律条文,纠缠于所谓“举证”,而平州巡回法院则耐心细致的在各次“过堂”中听取所谓“起诉”。另外让刘山喜奇怪的是,督查公所还专门指定了一位来自平州讼师协会的所谓讼师,帮助他申辩罪责。
在连续的审理过程中,刘山喜惊讶的发现,似乎平州方面确确实实是因为设卡收费一事在追究他的责任,而并不是他原先所想的“祭旗”。而且他还了解到,如果定罪,他的处罚将是“退回一应非法所得,缴纳非法所得一至五倍罚金,主要责任人拘押十五日”。
难道不是因为营州和幽州的派系之争?难道不杀头?
定案之日,刘山喜终于相信,自己果然是为了什么劳什子的破坏公共交通秩序、强掠他人财物等罪名而定罪,在讼师“初来乍到,不明法律”的辩护下,他的处罚也非常轻——退回所得,罚金一倍,免于拘押。
被释放后的刘山喜及所部回到了平州南门的大营,百思不得其解的刘山喜召集心腹继续商议。对于这次事件,部下们都纷纷开口,却莫衷于是。对于平州云山雾罩的处理方式,大伙儿都表示看不懂,这种一味纠缠于细枝末节的繁琐程序让所有人都十分疑惑,在他们看来,最终的处罚之轻,与之前的举动完全没有可比性。他们朴素的认知里,出动数百兵马,发动那么多官府衙门,平州方面所获得的只是总计不到三十贯的赔偿和罚金,实在是得不偿失。
而且,最关键的问题是,这样的大动作竟然与政争无关!大伙儿费力试探的结果是,什么都没试探出来。难道说就为了给自己等人一点颜色看看么?可这点颜色也太不堪了,对众人来说可谓九牛一毛。
在各种意见中,刘山青的意见渐渐成为了主流,并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赞同。既然一次试探没有试探出来,那么就要再次试探。可是试探的方式要做一些变化,应当在平州方面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尽量不与各方争利,同时要符合平州方面遵循的律法。
刘山青的办法是“上诉”。在这几天的审问过程中,这个小团体的核心班底相当于经历了一次“普法教育”,对于律法和程序开始从心底里有了一份潜移默化的认知。在最终判决结果出来的时候,巡回法院提刑官曾经追加过一句话,即“若有不服,可于六十日内依律上诉”,但为刘山喜等人辩护的讼师告诉他们,这个结果已经非常好了,建议他们取消上诉。
“讼师说了,上诉不会有太好的结果,咱们这个案子,终审和初审的判罚不会有太大变化。再说咱们也没吃什么亏,费那个劲道作甚?”刘山周不明白,他的问话代表这了大多数人的想法。
“咱们不求改变判罚结果,咱们只求这件事情能够引起营州都督的关注。”刘山青解释道:“直到现在,咱们一直是在和平州方面打交道,某甚至怀疑,营州都督府究竟知不知道咱们已经到了平州,要知道咱们可是在这里被晾了一个多月......”
刘山青的怀疑已经到了荒谬的地步,新任平州兵马使履任,无论如何平州都会向营州通报,何况刘山喜还有山北行营监军的官职,节度府肯定已经行文柳城了,营州都督府怎么可能不知道?可怀疑虽然荒谬,但众人的感觉却一点都不荒谬,大伙儿觉得自己似乎都被人遗忘了。
刘山青接着道:“某向讼师问过,如果要上诉的话,需要向营州高等法院上诉,实际上所有平州、柳城、燕郡、锦县、辽城等巡回法院的判决,都可向营州高等法院上诉。唔,由此观之,平州实际上已经纳入营州的掌控了。上诉当然不是咱们的目的,咱们的目的是,到营州去打这场官司。”
刘山青的话让刘山喜为首的这个武人团体眼前一亮,经过刘山喜定夺,他决定亲自前往,带同刘山青等几个心腹一起去营州,留下刘山周在大营内看家。
为了节约时间,刘山喜咬了咬牙,派人到平州城北的马市以百贯之资购买了几匹可乘的好马——当然不可能是战马,战马是营州严控的战略物资,市面上是见不到的,但能有马出售,也已经算不易了。
元行钦已经带兵返回了榆关,刘山喜等人出关的时候是正大光明出去的,所以元行钦也得到了禀报,他来到关下见了见刘山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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