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使不得使不得,你们在京城也是多事。要不是你娘病得狠了,说什么都不敢给你们写信。”那封信是让村头私塾里的教书先生帮着写完的,写的时候还在想不能让人看了笑话自己没念过书。
曾献羽顺便拉过她的手,拽得紧紧的没有缝隙。大步进去到了床边:“娘,凤儿一直担心昨晚的药没效用,看到您好了,她也放心了。”
“多亏了你的药啊。”说到这里,不知道是因为心疼儿子还是别的什么,老太太眼角忽的沁出几滴眼泪:“我这个穷婆子也没什么好的,这还是我做媳妇的时候,羽儿的奶奶给我的。你要是不嫌弃,就带着好了。”说着,就要把自己手指上已经黯淡得看不出本来颜色的戒指撸下来,很用了点力气力,却又没见到什么效果,手指莫名发抖。
“娘,奶奶给您的,您就自己戴着好了。”曾献羽不等她说话,便要去拦着母亲的手。
“我给我媳妇,又不是给你。”老太太一把甩开儿子的手,戒指已经撸下来大半。枯瘦得有些变形的手指上,一道深深的印痕。
哆嗦着手指,把手伸到沈菱凤面前:“来,娘给你戴上。要不是你,昨晚上我就去阎王爷那儿了。”说这话的时候,眼角又不自觉沁出两滴眼泪。
经惯见惯多少大场面的人,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事。从小到大所接触到的人里,多是跟父亲一样,把自己最真挚的情感都埋藏在心里,很少能够知道他是爱自己的。除了替自己把所有的事情都设想周到以外,从不会说一句太露出自己感情的词句。
连她自己都变得跟父亲差不多了,不过有时候也会想,要是当初跟亮哥在一起的话,可以一样大说大笑。后来又觉得自己太傻,那怎么可能。试看从小他们见到的那些人,谁不是戴着面具示人,等到要卸下面具的一瞬间,忽然忘了自己的本来面目究竟是什么。
努力让自己在私底下的时候,多保留一丝纯真,哪怕偶尔做一次自己也是好的。只是这样的机会越来越少,以后也不会有多的了。
枯瘦的十指里拿着或者是老太太这辈子最宝贵的东西,一定要交到她手里的时候。说实话,沈菱凤都不清楚自己是该要还是不要。她见过多少堆山填海,外藩进贡来的奇珍异宝。那些首饰,哪一件不是巧夺天工的。只是除了常用的那几样以外,还不是放在库房里,没事谁喜欢这些东西。
只是这枚戒指好像有了千钧重,沈菱凤看着戒指,觉得时光好像过了一百年那么久,一切都停顿住了。
“你们在京城见好东西多了,这个戒指实在是拿不出手。只是这穷乡僻壤的,也找不出什么好东西给你,第一次来家里没说让你们省点心,就连吃饭都不得安生。”老太爷坐在摇椅上,怡然自得抽着旱烟,好像是有点赧然的样子。大概也是觉得这样一枚戒指多少是有点拿不出手,只是除了这个似乎别的东西儿媳妇更加瞧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