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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翻版“独孤九剑”(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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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章.翻版“独孤九剑”(二更)

    化妆间内,花了差不多二十分钟,陈笑棠才算是彻底卸完妆。

    作为演员,无妆一身轻,等陈笑棠走出化妆间的时候,他第一个动作就是舒展双臂,深呼吸。

    此时,之前的片场已经又被观众厚厚的围了一圈,剧组助导在不停地拿着喇叭让观众尽可能的走开一点,给摄像机位更好的摄像空间。

    陈笑棠摇摇头,这就是典型的“好奇症”,大家都觉得演戏蛮有意思的,挺好玩的,却不知道拍戏有多苦多累。俗话说的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其实拍戏也一样,别看演员在镜头内演得蛮潇洒,实际上在私底下不是苦读剧本对台词,就是弯腰练功扎马步。尤其拍摄动作戏,那更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自己知。这里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就是如今的无线镇台之宝----郑绍秋。

    一个艺人,演艺事业能够长久不衰,必然有其原因,郑绍秋便是其中一位佼佼者。拍戏中受伤,他仍坚持带伤上阵,不肯用替身;为了在古装戏里衣带流转得灵动飘逸,他可以在镜前不断练习长达半年;为了扮演角色的神态切景,他可以深夜背诵台词寻找感觉。就拿这一次即将举办的“tvb嘉年华慈善晚会”来说,为了在台上表演舞蹈“醉剑”,他更是拜师梨园名家,勤学苦练,一天连足三个小时,连睡觉的时间都不够……

    就在陈笑棠思忖着的时候,旁边有几个来游玩的年轻女孩从陈笑棠身边快速走过,其中有人说道:“快挤进去,听说下一组戏毛顺筠有出场哦

    其她几个女孩都是啊的一声尖叫,齐道:“啊,真的呀?”

    更有人叹:“唉呀,我忘记带相机了,你们记得帮我多拍几张哦!”

    毛顺筠?陈笑棠脑海中马上浮现出一个长得柔美女子形象,说实话,这段时间拍戏,陈笑棠还真就没看见过毛顺筠,大家拍摄同一部戏,却没碰过面,只是上一次她和自己见过一面,却是不欢而散,说来也是缘浅。

    只是陈笑棠没想到毛顺筠的“名气”会这么大,不过马上陈笑棠就明白了毛顺筠名气大的原因。

    毛顺筠之所以最近名气大增,是因为她的“爱情往事”被媒体杂志旧事重提了,重提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那个曾经爱过她的男人最近很红,他就是乐坛新崛起的巨星------张帼荣!

    话说毛顺筠刚入演艺圈就很幸运地进入了佳艺电视台,并且很快就在《红楼梦》中担任了女主角出演“林黛玉”,而张帼荣此时却郁郁不得志,还被人骗去拍摄三级片《红楼春上春》,恰好,他饰演“贾宝玉”。

    1978年,他们相遇,如同林妹妹初遇宝哥哥,相差两岁的两人很快由电视上的“荧幕情侣”发展成为真正的男女朋友,成为人人看好的一对。正如同古诗里说的“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那时候的毛毛,初涉演艺圈,俨然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顽皮丫头,活泼、贪玩,男朋友换了一拨又一拨。而那时候的张帼荣也还不是后来人人口中皆可亲昵称之的大明星“哥哥”,无名小卒,正急需机会证明自己。转战丽的(亚洲电视台前身)电视台后,在偶然路过毛毛的电台节目时,眼前的毛毛令他眼前一亮,一见钟情,被眼前这个圆润、有些稚气的胖女孩吸引。

    两人被丽的电视台配成一对荧幕情侣,受到了观众们的欢迎。起初leslie(张帼荣的英文名)是挺抗拒这种刻意安排的配对,但因为对方是毛毛所以欣然接受。曾表示:丽的把我们拉在一起宣传,假如不是要好,我是不愿被利用的。

    接受当年的报纸采访时,张帼荣说:“起初,丽的替我们拍宣传片,手拉手啦诸如此类,我就跟毛毛说笑‘我做你的男朋友好吗?’她说‘好啊’,多直接!拍完了戏我觉得她很好很可爱,跟我很配合,就请她去看电影,于是很多时候我们都一起合作,然后一同去玩,我没有对她说过很爱她,她也没有告诉我说很爱我。但是我真的很喜欢她,我相信她也喜欢我的。”

    两人当时都很年轻,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之后。毛毛好玩的个性开始令他困扰,他想稳定下来,让这份感情可以长久下去,于是采取上层攻关路线,天天泡在毛毛家里,陪毛毛的爸爸唱老人家喜欢的昆曲粤曲,给毛毛的弟弟买各种各样好吃的东西……无奈那时毛毛的男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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