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这几天都在医院住着,一则她的失忆问题医生一直在研究治疗方案,二则是即便节目播出以后在社会引起了较大的关注,可是依旧没有人来认领她。
她现在处于一个很尴尬的局面,她想她高估了自己脑中没有记忆的家人。
也许,她真的没有家人吧。余氏曾告诉她,说她自己是孤苦伶仃的孤儿,没有背景,足够干净,所以才买了她的。
再过几天,如果依旧没有她的家人来认领她,她将面临两个局面——第一个是进入市福利中心,第二个则是寄养人家。
有过被收养经历的余笙,对于第二项选择颇为抵触,她宁愿去福利中心也不愿重新被收养。
余笙叹了口气,从床上起来将被子叠放整齐,便去卫生间梳洗。
余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略显稚嫩的脸蛋,光洁无暇,五官精致令人惊艳。原本贴在左脸的纱布已经拆除了,拆除了纱布的皮肤白嫩如豆腐,完全看不出擦伤的痕迹。
其实早在上节目以前,她脸上的擦伤就已经好了。
只是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她还是贴上了纱布上台。她只是觉得,无论自己有怎么样的经历,虽然都应该坦然面对,但坦然面对不应该让自己今后的生活成为议论的焦点。如果那天她上节目,脸上毫无瑕疵的暴露于电视机前,那么她今后的生活无论是否有被她的家人找到,她都可能会在现实中被看过节目的认出来。因为这样的可能,所以她不想冒险。她只想要活得清净一些。
洗漱完毕后,她穿着病服便下楼打算去医院饭堂吃早餐。她原先的衣服在滚下山路时被石子划破,已经破烂不堪了。
医院饭堂装潢干净,刷着绿色的墙漆,桌椅倒映着天空的颜色,阳光穿过枝叶斑驳的倾泻下来,给周围镀上了一层温暖的色调。
此时正值饭点,饭堂里人满为患。余笙打完饭时,已经寻不着一处完全单着的桌子了。只能与人拼桌,她随意看了看,看见一张三个护士一块儿坐的便问了下剩下的座位可不可坐,得知无人,便端着食物坐下了。
待她坐下吃饭,才恍然发现,饭堂里基本上都是医生护士护工之类的,基本上是没有病人自己来饭堂吃饭的。怪不得刚刚点菜的时候,阿姨们都拼命往已经堆成小山的食盘上添菜。原来是可怜自己。
同桌的护士们先是惊讶于女孩的衣着,看是病人且年纪如此小,竟是无人看顾,自己来吃饭有些心疼。但也是脑海一闪的心思而已,随后又继续她们刚刚的话题。
“……是啊,年纪小小的,脾气可大了。护工都被骂出去好几个,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混世魔王。”
“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孩子待遇自然不同些……”
“特别害怕轮到我值班的时候,简直是心累啊……”
“那孩子也是惨,钢琴说不能弹就不能弹了,可惜了他的天赋啊。”
……
……
余笙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食盘吃饭,眼睛里的焦点其实已经模糊,思绪不知道飘到哪儿去了。
饭毕,她走出饭堂,准备随便走走消消食再回自己的病房。
其实,就总体来说这医院的建筑结构与其他医院并无什么特别之处,如果非要点出一个,大概是这医院划出了一部分土地建成一个如公园般的休闲区域。余笙有记忆以来从未去过医院,即便生病也是余氏请来医生给她瞧,于是大概出于新鲜感作祟,便觉得这医院的设计还真不错。
余笙路过一个凉亭时,原本打算进去一坐休息一下。未料,这凉亭已经有人在了。约莫是个十三四岁的男孩,面前立着一个画板,男孩右手握着铅笔似乎有些不自然的颤动,他的眼神专注,但眉头紧蹙,嘴唇抿成一线,似乎在忍耐着什么。
余笙收回视线,正打算走,“啪嗒”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碰到了自己的小腿之后掉落下来。余笙弯腰捡起来发现原来是只铅笔,回头望向男孩,只见男孩怒不可遏的将自己的作品撕掉,后就是一踢,将立于他面前的画板一脚踢倒了。
余笙走近将铅笔递给男孩,男孩坐在石椅上垂着眼眸没有反应,一副不想搭理全世界的样子。余笙隐约猜到了原因,只是她不想管,只想将铅笔还了走人。
余笙上前将对方的手抓住,然后将铅笔放在对方的掌心,对方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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