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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前世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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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姊,你看!……”小七兴冲冲的掀起竹帘,高高举起手中的竹蜻蜓。

    八月的阳光从竹帘的缝隙中轻快的钻进屋中!一股热浪,裹挟着来人和室内的清凉碰撞到了一起。

    邹晨从书本中抬起头,停止脚下的踩踏,让身旁的风扇停止转动,然后站了起来,拿起旁边水盆中的毛巾,细细的替小七擦拭脸上的汗水。

    这个风扇是她夏季前想出来的新招,原理非常的简单,就是和前世的缝纫机一样,利用踩踏代替水流给风扇以动力。风扇一研制出来,立刻受到了家里所有人的欢迎。就连几个小姐妹看到之后也受不释手。以往的风扇都是需要用手扇,累人不说,扇的时间久了倒把自己累出一身汗来。大型的风扇又没有银钱去建造,邹晨想出来的这个脚踏风扇既简单又实用,而且还锻炼身体,真是一举数得。

    经过几个小姐妹的宣传,在邹家庄迅速的得到普及,尤其受到老年人的欢迎,平时闲着无事,用脚踩踏既能乘凉又能锻炼身体,何乐而不为呢?

    在邹家庄出售了几个之后,邹晨立刻看到商机,她让父亲找了一个好木匠,用上等的木料做了轴承,里面加了精钢的滚珠,这样风扇使用起来更轻便更不容易损坏。她立刻让家里人去了宛丘注册了专利,又招了几个木匠,一人负责一个零件的制作,最后大木匠师傅进行组装。一个夏季还没有过完,这种脚踏风扇卖了一百多套,供不应求。

    而且邹家又提供三个月的质保,凡是邹家出去的风扇,在三个月内损坏或者无法使用,邹家都可以免费的更换新风扇,此法一出,立刻引来好评一片。

    小七急不可待地举着手中的玩具,献宝似的送到了邹晨手中,“阿姊,小兰给我的,……”

    小七这一年,越长越可爱,白白胖胖的极讨人喜欢。头上的三个茶壶盖各梳着一个朝天辨,身上穿着一件短袖的淡青色棉布T恤衫后背上绣了一只大米老鼠,下身只穿了一条开档短裤,若是不看他的发型,还真以为这是一个后世的小萌娃呢。

    这时,竹帘又被掀开了,金兰从外面走了进来,曲膝福了一福,低声道:“女郎,小郎君。”

    “金兰你也热坏了吧?”邹晨笑了笑。

    金兰是金小乙的小女儿,比邹晨大一岁,今年只有九岁。渔民是没有资格起名字的,进了邹家之后,邹晨来个恶搞,给她起了一个兰儿的名字(万寿无彊的小名)。虽然她做的是服侍人的事情,然而邹家上上下下都没有将她当做奴仆来看,甚至连雇契都没有和金小乙签。

    “我不热!”金兰低下头轻声说道,然后走向前,从邹晨手里接过给小七擦脸的毛巾,又放到水盆里摆了摆,然后把水端出去倒在了院子里重新蓄了盆水回来。

    屋里小七早喊着热,要给他摇扇子了。邹晨踩着踏板,咯吱咯吱的踏板声响了起来,屋子里顿时传来一阵清凉。

    小七腻在邹晨的怀里,指着她看的书,说书上有画非要让她给念,邹晨拗不过他,只得挑挑拣拣的给他念了几句。等到念完,小七眨巴眨巴眼睛,困惑的问道:“阿姊,你念的这是啥?”

    邹晨哭笑不得的在他小屁股上轻轻拍了一巴掌,骂道:“小捣蛋鬼,你不知道这是啥,你还要我念?”

    “阿姊?”小七撅起嘴巴捂着屁股,不悦的看着邹晨,“人家长大了,不能再打屁股了!”

    “那打哪?打脸?”邹晨逗他。

    小七郁闷了,考虑了半天,委屈地说道:“不能打脸,还是打屁股吧!”说完撅着嘴揉了揉屁股。金兰正蹲在地上用布擦门口被踩脏的地板,闻听此言‘噗哧’一下笑出声来。

    邹晨哈哈大笑,笑完了之后指着小七的脑袋,“你呀!天生的磨人精。我这读的是治蝗之术,你是当然听不懂了。”

    小七扑到案几上,指着书本上的虫子问道:“这是啥?”

    “这叫蝗虫!咱们都叫它蚂蚱!它是最喜欢吃稻子和麦子的幼苗,是庄稼的天敌。”邹晨就说道。

    小七歪着头想了一会,问道:“那它们怕人吗?咱们家的鸡和鹅就不怕人。”

    “它们不怕人,但是它们也有天敌。象青蛙,一亩田地里如果有十几只青蛙,那么就可以消灭近万只蝗虫。鸡、鸭、鹅也是它们的天敌,农户遇到蝗灾之时把家养的鸡鹅赶到田间,可以消灭害虫。还有天上飞的燕子和麻雀,它们可是最喜欢吃蝗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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