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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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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毅却是正儿八经的想要骗过两个大人的监视,偷偷溜到北京去。

    南江县早已是易家的地盘,刘弘毅身属重庆帮,在此地他并不能够驱使手下,任意妄为。

    潘小凤反而是这里的半个地主。

    她的姑妈乃是本地最有威势的女寨主。

    这些山匪并没有正式接受过政府军的招安,而是追随着易剑庵夫妻,自说自话的自诩为本地正规军,并且驱逐了当地数县的几个县长,在土匪中选了几个稍有文化的头目,厚颜无耻地当起了伪县长来。在军阀混战的时代,谁也腾不出手来剿匪。当时执政的龙家督军府,便顺水推舟,承认了这几个土匪县长,并补发了相应的委任状。

    边远山区的县长委任状,当时,本来就是在成都的茶馆里面,标价竞拍出售的。

    只要舍得花钱,就能当上名义上的县长。

    不过,这笔冤枉钱,很少有人肯花。即使买到了合法的委任状,前去赴任。当地的枪杆子掌握在土匪和豪强地主的手中。新县长去了,也就只是个被人调戏和笑话的小丑对象。

    于是南江县的县长没人肯买。既然卖不脱手,龙克诚索性便白送给了易氏夫妇。易氏夫妇颇有胸怀抱负,自己并不肯当县长。慷概把名额让给了手下的小弟。

    所以周围数县的县太爷,其实都是小凤爸爸的晚辈,几县之长,见到潘小凤,都要鞠躬喊一声大表姐。

    县长们自居为易剑庵和易太太的晚辈门生,那么就与潘小凤平辈。潘父乃是易太太潘氏的兄长大哥,所以小凤的年纪虽小,偏偏就成了大表姐。

    她在本地是跋扈惯了的一个野丫头,嚣张起来,无人敢制,倒和刘少帅在重庆时,也和龙少帅在成都时,相差无几。

    虽然地位相仿,但潘小凤毕竟岁数小,而且很傻很天真,她并不懂得趁机欺压良善,作威作福。

    她始终都是个朴实率真的孩子。

    率真朴实既是美德,也是缺陷,这是把双刃剑。潘小凤虽然不会作威作福欺压良善,却也受不得别人的半点气。只要有人招惹了她,她犯起横来,那可是无法无天,全然不计后果。

    这天晚上,潘小凤听不到新娘子叫_床,大失所望,闹着便要回家。

    叶小楼和刘弘毅却不肯听了她的一起回家。

    在潘小凤看来,这分明就是那2个家伙想要趁机踢开自己,单独去玩。

    这就让她接受不来。

    潘小凤当时就不乐意了!然后,开始发飙。

    但她发飙的对象不是叶小楼。

    小凤知道小楼的来历,而且替她坚守着这个秘密。对于一个鲁莽粗糙的野丫头来讲,保守秘密其实是件挺不容易的事儿,但她还是很好的做到了。小凤自个儿心中,都忍不住为了自己的义举而感动。

    我容易吗我!我多不容易啊!

    叶小楼的出身高贵,身边又有两个国术和枪法高手近身保护着,这些都是小凤所没有的。换了别人的话,小凤就要嫉妒和暴走,疯狂地加以破坏。就好像隔壁孩子得到一只漂亮的布娃娃,小凤想要却被拒绝的话,那么,下一次,即使别人殷勤送给她,她不会再要了,她会撕毁或者剪烂那个布娃娃。

    潘小凤也是倔强和骄傲的,但她没有好教养。

    她对叶小楼是个例外,她一点也不嫉妒她。她爱她。她想要成为她身边的妞,帮她打架,替她挡灾,为她出头,当她肚子疼的时候帮她揉肚子。

    这时候,叶小楼胳膊肘忽然向着外人拐去,叶小楼竟然勾搭了姓刘的胖娃娃,2个人合谋想要丢开小凤,不肯带她一起玩。

    是可忍孰不可忍。

    潘小凤当时就发飙了,她发飙的对像不是叶小楼,而是刘胖娃……很明显,他就是那个横插一杠子进来的,该死的,布娃娃……他就是个祸害啊!应该被剪掉。

    潘小凤这时候也是奔着15岁而去了,已经不是7岁8岁的小孩子。

    她当然不会真的拿把剪刀对着刘弘毅喀嚓喀嚓的剪过去。

    把他剪烂掉,这只是个比喻。

    潘小凤所做的是,站起来,大声嚷嚷道:“姓刘的,你给我站出来,是个男人就不要躲躲藏藏!”

    她这是成心出卖刘弘毅,让他像个小偷似的被人捉,然后,潘小凤就会去找县长说话,先揍他一顿,再把他撵走。

    这样就可以泄愤,而且,也没有把矛头指向叶小楼。这么做,在别人看来,潘小凤要么是疯子,要么就是魂淡。

    潘小凤自己却觉得理所当然。

    在她的精神世界里,她还是个很讲道理的人,她的道理,从小到大就是以这种方式来讲的。

    ……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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