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家在哪父母在哪,所以她在这里只能依靠你爸你妈,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想要得到,必须先付出,因此我估计,你父母可能跟她提过婚事,要她嫁给你,而且据我推断,叶芊芊应该是同意了,否则你妈不会对她这么好的。”安神秀撇撇嘴。
“嘶——”叶大少倒抽了一口冷气,以他对老妈的了解,这种事她还真干得出来。
“也正是因为有了内定的儿媳妇人选,你妈才不怎么待见我,在她心里,我这个什么都不会干,只会白吃白喝的女人自然比不上她那个能把家里家外操持得井井有条,还跟她处处合拍的干女儿。”
叶传宗一阵苦笑,安神秀说得不错,在老娘的世界观里,娶媳妇当然要娶叶芊芊那样任劳任怨手脚勤快的,如安神秀这样的,就算家境再好她也看不上。
原因很简单,门当户对这种观念不止大户人家有,小门小户也不例外,在老娘看来,一个穷小子如果娶了一个富家女,那么不论两人有多相爱,日子一久后,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早晚会发生根本性的冲突,最终惨淡收场。
当然,叶传宗很确定这种事不会出现在他跟安神秀之间,可问题是,老妈不这么看,如果没有叶芊芊,她说不定还会试着考察考察安大班长,如今有了一个方方面面都合她心意让她顺眼的最佳儿媳人选,她哪里还会浪费时间?
想到这,叶传宗恍然大悟,难怪他一提送走干妹妹一提帮她去找家人,老娘便推三阻四的,原来她压根不想这么做。
安神秀捡起身边的一颗小石头扔进水塘,看着扩散的波纹道:“本以为这次跟你回家能过过二人世界,没想到摆脱了萧妩摆脱了齐琪摆脱了江轻仙后还有一个叶芊芊,而且她还很得你妈欢心,这可怎么办啊?”
“什么怎么办?在我看来,芊芊对你根本构不成威胁,因为我喜欢的是你!再者——”叶传宗捏了捏安大班长的粉腮后笑道:“你平时那么聪明那么有主意,怎么现在却迷糊了?其实吧,你根本不需要跟芊芊比什么,我们要做的是想办法帮她恢复记忆,只要她的记忆恢复了,我想她肯定会选择离开的,这是人之常情,如今都是什么年代了,哪里还会有人出于报恩然后卖了自己的,你说是吧?”
安神秀美眸一亮,连连点头。
……
在村里逛了一圈后,叶传宗回到家,老娘正跟芊芊有说有笑的在一起编渔网,看到这丫头的小手如花蝴蝶一般穿梭,叶大少不得不感叹老妈会喜欢叶芊芊也不是没道理的。
要知道,编渔网是个易学难精,需要熟能生巧的活,通常来说,刚接触这门手艺的人想要学到叶芊芊这个地步至少要花费一年苦功,可她来家里才两个月,如今编网的速度竟不比老娘慢了,这般聪慧能干,而且只要有饭吃有地方住,还不用付出一笔彩礼便能娶回家的儿媳妇上哪找?
更让人无法说什么的是,叶芊芊还很有眼力劲,见他回来了便立刻起身去给他打洗脸水,还帮他铺床,忙前忙后的,哪怕再挑剔的人也没办法对她生出一丁点不满。
老实说,假如是以前的叶传宗,如果有这么个女人愿意嫁给他,这货做梦都会笑醒。
而且,叶大少刚刚发现,叶芊芊长得也是没话说,虽说穿得很朴素,打扮得也很土,但这些都不能掩盖她的美丽。
这丫头的双眸明亮若星辰,绽放纯洁的光芒,小脸光滑白皙,跟水磨豆腐似的吹弹可破,身材高挑婀娜,该翘的翘,该凸的凸,该大的大,该细的细,不用什么多余的点缀,她本身就是个倾国倾城的大美女,一点也不比安神秀差。
所以——漂亮、勤快、聪明、能干、好养活、还不用给彩礼,这些优点加在一起,如果叶传宗不出手搅局的话,安神秀永远也无法取代叶芊芊在老娘心目中的地位。
因此,在洗完脚后,叶大少叫住了准备端水离开的干妹妹……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