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谁啊?你女朋友?”孙丽丽出现的很不是时候,这时金月正用手指头弹洪涛脑门呢,以惩戒他说谎。洪涛则是一脸呆萌的德性,好像挨一下弹是多么舒服的事情。这种场面孙丽丽能看懂,也很纳闷,自己刚进去挑了几张盘,洪涛就在外面得手啦?还是个质量很不错的女孩,这也太神奇了吧!
“啊!哦,对,我女朋友,亲的!金月,这是我同事,影碟真是给单位买的,不过不是卫星公司,是我兼职的另一个单位。对了,咱们光顾着聊天,这大中午的,走,我请你吃饭,你点地儿,哪儿都成,哥哥我啥都缺,就是不缺钱!孙主管啊,今天的采购就到这儿吧,我女朋友都来了,你和张总说一声,我请假半天!”看到孙丽丽那张表情很不善的脸,洪涛才想起来还有这么一位在呢。但现在不是怜香惜玉的时候,有了金月这个主攻目标,孙丽丽是谁?我认识吗?
“哎,那、那我吃什么啊?”孙丽丽脸都绿了,被男人如此无情的抛弃,哪怕是两个人之间根本没啥,她也难受。
“大街上那么多馆子,吃啥都成!”洪涛连头都没回,拉着金月就往停车的方向走。
“那、那我怎么回去啊!”孙丽丽还不死心,又找出一个留住洪涛的理由。
“三个字儿,出租车!”洪涛依旧没回头,伸出三根手指头冲后摇了摇。
“我我!你等着,我饶不了你!”孙丽丽彻底绝望了,咬牙切齿的在原地一跺脚,吃力的提起两兜子影碟去路边拦出租车了。
“你又乱说,谁是你女朋友啦!要不叫你同事一起去吃饭吧,麦当劳也不远,路口就是。”金月倒是没当着洪涛的面儿反驳什么,等孙丽丽走了之后才隔着衣服在洪涛胳膊上使劲儿捏了一把以示不满。
“你未嫁我未娶,不就是女朋友嘛!她还有其它工作要去做,走,拉着手走,这样比较亲密。”洪涛现在眼里已经没谁了,就像一条饿极了的野狗,咬上一块肉就不撒嘴,尤其是一块肥肉!
最终金月也没拗过他这个赖皮赖脸的作风,小手还是被他给拉上了,可惜没走五十米还得撒开,上车了。洪涛才不想去吃什么麦当劳,倒不是味道不喜欢,而是快餐这两个字儿太犯忌。现在他是千方百计的得和金月多待会儿、多聊聊,快餐显然不符合这种需求。所以吃饭的地方不仅要慢,还得远!最好连公交车和地铁都没有,这样吃完饭就得自己接着送她回家。古人说的好,没有条件创造条件嘛!
这样的馆子有吗?必须有,洪涛就知道一家。它在北郊昌平,那里有个讲礼村,村里有一家讲礼驴肉馆,能做驴肉全席。这家馆子是吴逸夫带自己来的,他那个大吃货脑子全是饭馆地址,而且生命不息探索不止,对吃的热衷程度仅次于呼吸,为了一口吃不惜开车跑上百公里品尝。
这家驴肉馆在当地很有名,但是规模并不大,而且还不是标准意义上的饭馆,更像一座农家院。天气好的时候就在院子的葡萄架下开桌,赶上坏天气搬进屋里也很有农家特色。在九十年代农家院还没有兴起,因为私家车还不多,除了少部分人之外,城市居民无法快捷抵达郊区的村镇。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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