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也得走,黛安去香港、齐睿和凡凡去沪市。以后我把每年分成几段,轮流去你们各自的家里度假,最后剩点时间回家养着,养好了第二年再来一遍。”
即便江竹意不抱怨洪涛也是这么打算的。出了这么大的事儿,自己恐怕会在很多部门挂号,还能容忍自己待在国内就是极限,再想干什么绝对没戏。不光自己没戏,和自己沾边的都没戏。所以她们必须和自己划清界限,至少表面上要这么做。
“那我要排在第一个!每次你修养完必须先去我哪儿!”江竹意不清楚洪涛为什么要做得这么绝,但明白肯定和这件事儿有关。要不说她狠呢,一点愧疚都没有,还争呢。
“成,时间表由你安排,我的钱也由你管着。开车,在这边转转,看看能不能打个兔子回去,也不能每天光吃方便面和罐头。一会儿你去找杨大爷套套近乎,探探底,那个老头也不是一般人,太平静了。”周家的事儿自己只能算计这种程度,后面会怎么发展就无能为力了,这就叫尽人事听天命。
不过眼下自己还要在这里住一段日子,身边的人必须了解了解,比如说那个杨老头。他昨天的反应太平淡,面对两个逃犯愣是没啥表情,还帮着给找了个杀人埋尸的好地方,任由自己把二球弄死。一般人不会这样的,装都装不出来。
俗话说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兔子这种动物白天很难打,初秋草木繁盛的时候更难打,一般都要在冬日的夜间,或者带着狗驱赶它们从藏身地跑出来。但洪涛和江竹意的运气很好,转了一个多小时,居然在背阴处发现了一只野兔,结果被洪涛一枪毙命。
有了这只兔子,晚上和杨大爷套近乎的道具也就齐了。当两个人回到村子里时,杨大爷和羊群也回来了。
江竹意就提着那只兔子敲响了老头的房门,用一脸白痴像诉说着打兔子的辛劳和对兔子肉的渴望。还得明确表示,自己和洪涛都不会收拾野兔,更不会烹饪,不如三个人一起做顿晚饭。有菜有肉、有酒有罐头,岂不美哉?
杨老头倒也没拒人千里之外,很痛快的答应了江竹意的要求,还给晚饭又添了一道菜,羊肉。他说有一只羊摔断了腿,正好一起宰了。
“你个闺女胆子挺大的哦。”杨老头拿着一把牛耳尖刀宰杀羊和野兔,江竹意就蹲在旁边搭手,对那只羊哀怨的眼神和悲惨的叫声视而不见。再看看洪涛,早就躲回屋子里去了,这让杨老头有点刮目相看。
“天生的,嘿嘿……您老高寿啦?”江竹意并没觉得这有什么可称赞的,如果连杀牲畜都不敢看,在古代怎么活啊。
“再过一年就七十啦,老喽……”杨老头还真不是不爱说话的人,只是不愿意主动和陌生人搭腔。现在有江竹意陪他聊聊天,那张沟壑纵横的老脸上也显出了一点惬意。如果不是没办法,谁愿意常年一个人生活在这种荒凉的山沟子里,整天和一群羊相伴呢。
“呦,那我得叫您一声爷爷了。真没看出来您都这么大岁数啦,还能赶着羊群翻山越岭的,不会是虚十岁吧?”江竹意也挺会聊天的,哄人高兴是她的基本功,只有在洪涛面前才会显出本性来。
“哈哈哈哈……啥地方会有虚十岁的规矩,那不是上百岁的人满地跑喽。你是城里娃,比不得我们,七八十岁出去放羊的可不稀罕。从小就在山沟子里转,习惯了,不算啥。”
杨老头让江竹意戳到了小软肋上,任何一个老人都愿意小辈人说自己身体好,这就意味着还能多活几年。
没有一个老年人不怕死的,每天一闭眼就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醒过来、一睁眼就等于又赚了一天,这种在时间上患得患失的感觉应该是上岁数人的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