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岁,来日方长,现在外购不等于将来还会外购。”
“是啊,所以我们需要努力。”
章程笑了笑,看着书桌上的文献资料,意味深长地说道:“底子薄,那就从最基础的东西做起。今后五年内,我会把集团50的利润,全部投入进NB实验室。并尽可能扶持关联企业,让他们共同发展,将来好为我们配套。”
“香港的,还是东德的?”
“都要扶持。”
章程不无得意地说道:“大方向很明确,先帮‘克林斯曼博士的朋友协会’成员发展起来,等政治气候好转,再跟其它德国企业一样把相关产业往国内转移,从而真正获得其先进的加工工艺。至于香港那边的关联企业,主要是利用其资金,并想方设法让更多香港老板从事制造业。”
“他们愿意吗?”
“有利可图,有钱可赚,为什么不愿意?事实上现在已经做出了一点成绩,给NB电子配套的香港企业有30多家。另外还有20多家正在搞基建、引进设备、培训人员,以便给NB医疗配套。”
章程放下杯子,接着说道:“为了让他们能够获得更多收益,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和我们技术应用实验室的研发人员们正在一家一家考察,想办法让他们的产品多元化,将来就算没有我们的配套订单也可以发展下去。”
夏遥糊涂了,百思不得其解地问:“这么做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好处有很多,但现在看不出来。至于有哪些好处,一时半会儿真说不清楚,总之,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想把NB电气做大做强,就必须有一个产业环境。”
想到NB电子的“未来窗”彩电之所以能够卖这么好,完全得益于NB实验室开发的技术,夏遥不禁提醒道:“老公,现在的实验室不比以前了,不仅外聘专家教授,连博士研究生都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国外,国内和香港的将来也要出去交流,如果像NB电子那样的专利被人抢注了,集团的损失将不堪设想。”
“没你想的那么可怕。”
章程捋了下思路,循循善诱地解释道:“首先,我们外聘的专家教授和所招的研究生,很大一部分在从事基础研究。这是真正的为科学和人类发展做贡献,不存在专利不专利的事。所以很多国外的国家级基础研究实验室都是开放的,也只有你突破一点,我再突破一点,很多理论和发现才会变成现实。
其次,抢注是商标法上的概念,其有特定的、明确的含义。只要遵循申请在先和显著性原则,正常情况下都可以获准注册,除非有商标法上的绝对禁止的问题,基本上不拒绝在先使用,没有专利法的新颖性概念。也正因为如此,才会出现自己使用多年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的现象。”
看着她扑闪扑闪着大眼睛,一副似懂非懂的样子,章程接着说道:“专利法原理不同于上述的商标法原理,虽然也奉行先申请原则,但这是在不破坏新颖性条件的先申请原则,也就是某个技术方案没有被公开前的时候,谁先申请谁占先。因此,在专利法意义上,没有抢注的概念。”
夏遥越听越糊涂,开口问道:“那同样一个技术,有人先发明出来了,但他没有去申请。后来又有一个人也发明出来了,而且也去申请了,这算不算抢注?”
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章程笑道:“老婆,看来你没有理解专利法的法律精神,之所以制定这部法律,完全出于鼓励人们将自己的发明创造尽早申请专利,以公开换取有限时间的保护。
先发明人如果不先去申请,或者幻想保护他的技术秘密。主观上,就是不想让他人分享其技术成果,即使付费也不想让他人得到。这样的做法,虽然是先发明人的‘私事’,但却是专利法所不鼓励的。所以,如果有后发明人,人家也研发出来了,就要鼓励人家去申请专利,这不是抢注,毕竟立法的初衷并非保护,而是公开。”
原来是这么回事,夏遥这才明白过来,想了想之后又问道:“那如果我们实验室的成果,被研发人员偷偷拿去申请专利,那不就成抢注了吗?”
这也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但对NB实验室而言算不上问题。
章程呵呵笑道:“这同样不是抢注,而是违法。要知道进NB实验室之前,不管专家教授还是研究生都要与实验室签订保密协议。哪怕是他自己研究出来的成果,其所有权都属于实验室,拿出去申请专利就是盗取实验室机密,我们完全可以向香港警察部的商业罪案调查科报案,追求其法律责任。
此外,我们还可以提出先用权抗辩,只要拿出足以证明在其申请日之前,已经做到了必要的准备等证据,那专利局依然会受理我们的申请;如果他的申请已经获得通过,那我们可以采用‘公知抗辩’,研究日志都是有效记录,他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所获得的专利也会因此而被判回给我们。”
章程话锋一转:“不过如果没有完整的证据链,不能证明我们有申请专利的意愿,同时后发明人并非实验室研发人员,而是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的人或机构,那专利权将会属于别人。表面上看似乎不公平,实际上这是对我们不率先申请专利,或不愿意公开成果的一个‘惩罚’。”
“那如果不想申请专利,也不想受到惩罚呢?”
章程被搞得啼笑皆非,捏了下她的鼻子笑道:“那就只有适时公开技术方案,这样社会公众就可以无偿享有该技术成果所带来的好处。”
说到这里,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倍感无奈地说道:“大凡提出专利被抢注观点的人,都是那些没有任何专利法常识的记者们。尤其在国内,不知道是谁创造出了‘自主知识产权’这一概念,简直是误导公众,破坏专利制度的基石。”
夏遥又糊涂了,疑惑地问:“为什么这么说?”
章程深吸了一口气,抽丝剥茧地分析道:“在专利法的立法精神上,专利权就不是自主的,专利法赋予专利权人的权利,是排除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也没有赋予权利人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这是因为,改进型的专利很可能成为他人专利的从属专利,也就是说根本没有自主的可能性。但这样的‘伪概念’居然成为政治家的术语,甚至国家领导人都到处提倡,以为有了专利权就可以高枕无忧,就可以自主了,这样的概念迟早都要为其付出代价。”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