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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姐姐别怕(第1页)

摇光最讨厌别人说他长得美,而且他平时虽然非常懂事,很沉得住气,在琉璃面前就很是放任脾气。

就像世上所有的熊孩子,在爸妈面前总是无所顾忌似的。

不过他才要暴,琉璃却拦住了。

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与摇光面貌相似的人来,萧十一好大本事!

她身为小姐可以穿着带雪帽风兜的斗篷,摇光做为小厮却不能。

毛帽子压得再低,缩起脖子,再把整个下巴都掩盖起来,却还是有脸露出。

为安全起见,萧十一的安排其实是最好的。

尽管她知道,萧十一此举有开摇光玩笑的成分在内。

但,无伤大雅。

“大局为重,你连这个也忍耐不了,就别去了。”

琉璃正色对摇光道。

摇光愣了愣,想起内心中强烈要手刃仇人的强烈愿望,摸摸腰间的牛耳尖刀,又看琉璃不像是说笑,立即老实了下来,“好嘛,我听姐姐的。

可是……”

可是此仇不报非君子。

萧十一,算计我两回了啊,你给我记住。

某郡王远在府中,连喷嚏也没打一个,像他这种皮厚心黑的人,小小诅咒,根本无动于衷。

又过了约摸小半个时辰,临山郡王府备下的两个丫鬟照着琉璃和摇光的模样打扮好,坐着水府的马车先行离开了。

而琉璃和摇光却在吉祥号中待到二更天,这才换了利落的黑色男装短打,被带到大理寺后街的一处偏僻民居中。

大理寺掌管刑狱,有杀伐之威,特别是,它审的是各地冤案重案,以及审判官员涉足的案子,因而煞气十足,连那威风的高大前门都似带着血腥气。

百姓们甚至传,炎夏之时。

大汗淋漓地从大理寺附近经过,立即会变得很凉快,连汗毛也会竖起。

何况,它旁边还有一间兵府衙门。

兼以暗狱之能?

所以,这一带在风水上被认为是极差的,没有高官权贵在此处建宅邸,富余人家不愿意居住,就连商家也怕沾了晦气,不在此地做生意。

于是地价奇贱,倒是穷苦人没那么多顾忌,最后形成了大理寺和旁边的兵司衙门虽气派威风,但周围却是贫民聚居的鱼龙混杂之地。

那些房屋和院子一间挤着一间,似乎互相借力。

某处倒了,就会塌成一片似的。

因为穷人多,家家户户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所以这片坊区被普通百姓称之为“糠地”

这晚,琉璃和摇光就被袁丹青和三四个人带着。

进了糠地中的某处。

穷人家没有闲钱,晚上都不怎么点灯,为了省掉晚饭,还早早就睡了。

尤其是冬天,全家人就着一个炭盆,挤在一处,谁会黑灯瞎火的往外跑?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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