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锐不理睬圈和窝的问题,跑去关心护士姐姐的臂力够不够。
林真跺跺脚,提示他回想回想之前挨过的那一脚猛踹……林真自己都觉得那一脚踹得实在太有力!必须自称自赞!几年来的登山锻炼的成果,确实值得骄傲。
“你说呢?”
一边质问,一边站起身来,俯就下去,将他抱走。
她忍不住又要去想起廖叔叔当初是怎么扛着她的那个样子,当年的她,那副小模样儿,还真是够怂的啊!可叹那时候唱的那一出完全就是病梅馆记,软弱矫情,还自以为是女性婉约之美。
到如今心情早已变了。
现如今,对往事,连后悔的兴趣都没有,懒得再做多想。
她也没打算把他抱到楼上的卧室里去为他疗伤。
酒吧的大门,她是没打算关上的。直到此刻,她还是颗花心罗卜,犹在偷偷惦记着卢总或是他的手下,会不会在午夜钟声响起之前,及时赶到,送来一份惊喜。
所谓的花心,并不是〇〇了这个,还想要XX那个。
林真既然对李锐有了心,也下了手,就没再想过别人。至少今晚是没想。
她自己觉得自个儿花心,指的是更色系那些事儿无关的其他人情来往。
她把小锐抱走,妥善安置在吧台的背后,那里可以避风,还有个可以烤火的电暖器。那玩意儿好像是个电风扇跟电炉合体的小怪物,可以送出很强的热风,只是吹久之后容易让人感觉燥热上火,林真自己平时是不爱开那个奇葩东西的。她相信达尔文那一派的自然主义——既然大自然的冬天一定会吹来凛冽的寒风,生命体就应该不懈锻炼来强化提升自己的耐寒力,直到可以禁受得起寒风的吹袭。
倘若不肯这么去做,还不如及早滚回温暖的南方海岛去过冬。
南来北往迁徙的候鸟,体现的是一种生命的智慧。
留在严寒地带用白色的皮毛和厚厚脂肪来抵御酷寒的北极熊,是一种强大的实力,肥胖中透着生命自身的丰盈和从容。肥肥的重达两吨的大白熊,在零下好几十度的极地悠然漫步,可不是一种从容不迫的生存态度吗?北极熊甚至跳进冰水里头去捕捉小海狮。
捕猎得手之后,出水上岸,奋力抖一抖油亮水滑的皮毛,小水珠四下里一阵胡乱挥洒,然后躺在浮冰上晒晒太阳,身上差不多也就干了,再也不会觉得北极有多冷。
再看看人类又做了些什么呢?
既不肯像候鸟一样每年冬天都快乐地飞向温暖南国,又没有北极熊或者小企鹅那一身肥嘟嘟的脂肪,矫情人类的女生还超级喜欢去消脂减肥,冬天的时候就弱弱地抱怨着:“好冻呀!不想出门!不想上班!就想窝在被窝里头!”
或者,去上班也可以,公司一定得开足了中央空调或者单室暖气。
林真自己也曾是这样的矫情傻笔当中的一员,现在她却越来越瞧不起那些畸形发育的病态梅花妹。有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人类创造城市文明的时候,同时也就创造了一个无形的樊笼,把人类自己困在其中,再也逃不出去。甚至也不想逃出,就那么心甘情愿地死于安乐。生生世世地忘记了曾经有过的力量、健康、抗寒以及耐热的天赋,也一并忘记了自由,把大自然和绿色,当作低智商愚昧野兽聚集的蛮荒领域,通过电视频道传播的数字信号来远远遥望,老死不相往来。
却不知道终生躲在空调房里不敢出门,全身机能全面退化的城市白领人类族群,跟山野之间原生态的兽类相比,谁更智慧,谁更傻笔。
林真的心里是在这时候初次冒出想要调_教正太的冲动。
其实前世林真在最初的时候,达尔文野性精神是很少的,廖凡那时候比她更多地热爱野外和挑战,基本上廖凡带坏了他,或者说启发了她。
重生之后的林真一开始就抱着想要调教廖凡的念头。
前世1995年的时候,林真其实是面临着人生的第一个最重要选择——城市还是荒野。
当她试图调_教李锐的时候,事实上是倾向于选择荒野,寄希望于这个正大能够继续成长成廖凡那个样子。可是她最终还是倒向了卢天民的一边,嫁人豪门,去做了18年的总裁夫人。
其实她应该算是被卢天民的好心给祸害了。去到新加坡,嫁入卢氏豪门,其实算得上是林真对自己内心的一种背叛。背叛了绿色的草原和晶莹的雪山,可耻地投降了被雾霾笼罩的肮脏城市。
重生过后在1990年,被江纬华紧急要约到丽江县四方街某酒吧来见面的时候,林真的心里感概万千。
前世到后来终于还是倒向卢天民的怀中,就是她一生所犯最大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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