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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章:绝望的新娘(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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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座别墅是爷爷在世的时候买的,别墅产权归她杨凌所有,这是爷爷送给她的结婚礼物。那个时候爷爷一直都希望自己能和徐家的独子结婚,可是自己宁死都不愿意。为了摆脱包办婚姻的枷锁她不但多次冲撞爷爷,甚至于还背着老爷子对徐家落井下石,彻底让两家成为不相往来的死敌,更是差一点将杨家拖入毁灭的深渊。

    但是不成想到最后自己竟然要嫁给一个仅仅比她的父亲小一岁的男人,而且这个男人还是塞北有名的纨绔公子,难道这就是她抗争的结果吗?

    不。不是这样的!她喜欢的白马王子是那种能文能武且玉树临风的风流才子,他的外貌会让你想起潘安或者宋玉,他站在那里本身已是一道风景。当他看你的时候,他的眼睛是最闪亮的星星;当他微笑的时候,阳光也没有他灿烂多彩。无论在哪里,他都是人们第一眼瞩目的对象。提到他,所有人都会伸出大拇指,有力地说出一个字:帅!

    同时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是他的拿手好戏,无论他开口说什么,都会跟随一大堆听众。无论他下笔写什么,都会成为当时最受注意的话题。在聚会里他是人群的中心,在家里他是百晓生、是诸葛亮、是唐伯虎。他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写得一手好诗,他会用最迷人的言语来夸赞你,也会用最激情的文字来打动你,更会用最幽默的话语来逗你笑。他的思路比你的永远要快上3倍,你想不到的他想到了,甚至连美国总统没想到的他也想到了。他上知五百年中知五百年下知五百年,在任何领域里都是不可多得的奇才。

    都说没一个少女心目中都有一个白马王子的梦想,曾几何时她杨凌也曾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她会和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结婚生子,然后生一大堆的宝宝。

    但是她却没有想到老天会对她如此的不公,这时杨凌的脑海里突然想起一句话电影中的经典对白:“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他踏着七色祥云来娶我,我猜中的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尾。”

    虽然心中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是杨凌却知道今天她已经没有退路了。将要迎娶她的李家大少虽然和她的那个前未婚夫同样纨绔,但他却不会像他那样善良。况且她的身后还站着摇摇欲坠的杨家,如果她拒婚的话,那么等待杨家的将是彻底的毁灭。

    这时杨凌突然想到了徐应龙,那个和她一起长大却让她恨了将近十五年的前未婚夫。说实话,在8岁之前她其实是不恨他的,他们相差几个月,他大她小,从小一起玩耍一起成长。

    为了培养他们之间的感情,两家大人经常将他们接到一起生活,她家甚至因此从青城搬到了鹿城居住。小时候他们之间的感情还是很深的,他也很照顾她,陪着她玩陪着她哭笑。再加上长辈们经常拿他们说笑,所以她一直都觉得自己就是他的新娘子小媳妇。

    记的上幼儿园的时候,她还曾很自豪很骄傲对着所有的同学说她是他的小媳妇儿,玩儿过家家的时候她也总要和他搭对,他当爸爸她当妈妈,然后再拉上一个布娃娃当孩子。那个时候是何等的无忧无虑,天真而快乐。

    但是自从上了小学之后这种情况就发生了变化,长大了,懂事儿了,懵懂之间也知道了媳妇儿是什么“东西”了。或许是出于少女的矜持或者是其它一些莫名的情绪,她开始抗拒人们拿他们之间娃娃亲说事儿。

    再加上上小学后他并不像以前那样专注于学习了,而是在一群小二代们的吹捧下经常胡闹,每一次考试他都比不上她。慢慢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差距越来越大。

    上了初中之后她已经是名满学校的美少女校花,不但成绩稳居年纪前几名,而且还多才多艺,拿的荣誉证书能把家里的书房的柜子摆满。而他则是成了学校有名的小霸王,打架逃课是常事儿,甚至还和一大群不学好的家伙出入酒吧歌厅以及游戏厅。他们之间似乎走向了两条不同的道路,而且这两条路是分叉的,且永远也不可能再有交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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