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先从包揽一些工程开始,然后慢慢再次进军地产,从而再向各个行业辐射。
在企业的命名上,刚开始夏函提议就以夏颖的名字作为企业名称,但夏颖坚持不这样做,因为她实在不想和夏家再扯上一丁点儿关系,最后决定叫做“颖夏”公司,把夏字排在了后边。
林凡这几日倒是无所事事,成天窝在保姆房里在网上搜寻着合适的目标,只不过天海市实在太平,根本就没合适的通缉犯让他去抓。
除了每日大部份时间泡在网上,闲暇时间里,林凡都捧着一本叫做《杀手巅峰》的网络小说打发时间。
这部小说是此时整个华夏最风靡的网络小说,不过林凡感兴趣的不是因为这些,而是因为这部小说的作者——邪狼。
对这个作者别人不了解,但林凡还是知道的,曾经在佣兵界和杀手界都首屈一指的人物,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回到华夏混得风生水起,*大把大把的赚,这点让林凡好生羡慕,同样是佣兵界出来的,为啥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就那么大?(关于邪狼的故事,详见本人另一本拙作《杀手巅峰》)
邪狼要比林凡早几年出道,不过要论在佣兵界的名声,林凡并不比邪狼差,二人可算是不相上下,只不过邪狼那家伙回华夏干的是混黑社会的勾当,正巧敢上那几年华夏的动乱。
不过林凡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一方面是现在的华夏已不再像头几年那样混乱,几乎不再允许当年那种类似红帮、青帮、洪门一样的巨型帮派生存,现在华夏的黑帮大多都是些小帮会,再不可能达到曾经那样的巅峰,而且都经营着自己的合法企业,只不过用的是不正当的手段做合法的生意而已。
另一个方面是因为二人性格相差太大,邪狼本身具备强大的统帅能力,做事严谨,工作起来可以随时变身工作狂,林凡就不一样了,喜欢自由自在没那么多破事儿和条条框框的生活,如果让他来掌管一个巨型帮派,恐怕林凡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宣布解散,然后拿着一大笔钱潇洒度日。
结合诸多主管和客观的因素,所以林凡选择了吃软饭这条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若是哪天碰到邪狼,肯定会被对方一通臭骂,这是丢佣兵界的脸啊!
林凡用力的甩了甩头,不再去想这些虚无缥缈的事情,窝在房间里好几天,感到闷的慌,所以决定出门溜达一圈。
“王妈,我出去下,晚饭多弄点肉菜。”林凡推开门,朝着正在打扫卫生的王妈招呼了一声。
王妈应了一声,便继续打扫起卫生,夏颖和夏函两姐妹很正常的没有呆在家里,恐怕又不知道在哪里忙活着新公司成立的事去了。
林凡打了个呵欠推开门,刺眼的阳光让他眯了眯眼,闷在屋子里好几天,让他感到都有些不适应阳光了。
外边天气温暖,林凡也就穿着一条大裤衩和一条吸得发白的大体恤,擦着一双人字拖便优哉游哉的出了门。
苦恼的是石竹山庄在天海市实在是太高档了,高档得竟然没有公交车到附近,因为能住进这里的人都不需要公交车这种对他们来说非常陌生遥远的交通工具。
林凡就这样踩着一双木屐人字拖嘎嘣嘎嘣的走在宽阔的大马路上,偶尔开过几辆豪车,都是石竹山庄里那些有钱的主儿。
反正也闲的无事,况且林凡也不在乎走着点路,所以一路上倒是显得悠闲,偶尔有开着敞篷车的美女路过,还不忘吹一声响亮的口哨调戏一番。
嘎吱——
就在这时,一辆洁白的宝马车停在了林凡的身旁,林凡本能的向一旁微微移动了半步,稍稍提起些警惕。
随着车窗摇下,林凡的嘴巴逐渐张成一个“O”字型。
“姑爷,你要去哪儿,我载你一程。”驾驶着宝马车的人竟然是王妈!
“王妈,你这是要去哪儿?”林凡疑惑的问道。
“出去买点菜,冰箱里的菜不多了。”王妈镇定自若的说道。
“噢……没事没事,我走路就行,运动运动,王妈您忙你的去吧,别管我。”林凡说道。
“行,那我就先去买菜了,姑爷你呆会儿早些回来,我给您弄蹄髈吃。”王妈说完,一脚油门,白色宝马车疾驰而去。
这也太夸张了吧!林凡心里暗呼一声,这保姆都开宝马车去买菜,自己这富婆媳妇儿以前是该有多少财产?
林凡一面摇头叹息,一面继续悠闲的朝前溜达着,走了大概四十分钟后,终于看见了一个公交车站牌,想着刚才王妈的宝马车,再看看那块破旧的公交站牌,林凡仰天长叹,“差距啊!”一面感叹着,一面摸出两个钢蹦挤上了一辆正好路过停下的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