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 这样的结果早就在朱济世预料之中,他搞集体农庄也不是为了让农民人人有地种,而是要利用集体农庄的组织服务于扩张殖民。在这个目的基本达成之后,集体农庄的历史使命也就完成了,逐步过渡到私人农场也就不足为奇,甚至还是大明朝廷所鼓励的——和历史上偏重于抑制兼并的王朝不同,大明的土地政策却是鼓励兼并,抑制分拆土地。
因为凡是经营过土地的人都知道,大块连片土地的经营管理成本要比细碎土地低廉许多。而且也容易用轮作法保持土壤的肥沃程度,避免过度开垦。
比如在集体农庄出现瓦解的苗头之时,大明议会就在朱济世的授意下通过了《集体农庄解散法》。规定集体农庄只能被拆分为落干个100亩以上,土地连成一片的农场,而且不得再进一步拆分。
同时,大明议会又在《百亩农场促进法》中规定,凡是由政府提供优惠贷款所形成的“百亩连片(含以上)农场”,也必须作为一个整体继承或出售,不得再行拆分。而在东华、西华、暹罗这些向移民提供免费土地的华夏诸国中同样也有类似的法律规定,以保证土地的规模经营。
当然了,这种促进和保证土地规模经营的制度比较容易在土地资源丰富的国家中建立起来。如果人地矛盾突出的话,国家的政策一般都会反其道而行,尽可能保证每一个农民都有地可种。
但是在人地矛盾并不突出,甚至算得上地广人稀的俄罗斯帝国中采取这种“平均主义土地政策”就显得非常古怪了。亚历山大二世和他的朝廷如此行事的唯一理由,大概就是想追求一个永远稳定的俄国农村。
不过二十年来的发展,却是事与愿违。阶级分化还是在经历了农奴制改革和贵族地主基本退出的俄国农村中产生了。一小部分原来的农奴富了起来,而大部分被解放的农奴则仍然是穷人甚至越来越穷——类似的情况在后世中国土地改革后几年就产生了,还由此催生了真正意义上的农业集体化。
而在俄国,沙皇政府面对这种分化所采取的政策也完全不像是一个代表有产阶级利益的反动当局。虽然沙俄没有进一步大搞集体化,但是仍然用行政命令禁止公社土地私有化,禁止社员退社单干。还出台了不少扶植公社的政策,完全站在了遏制地主阶级和农村资产阶级的立场上。
这样的政府自然得不到新兴的俄国富农阶级的拥护,而且俄国富农阶级在这种政策的打压下根本也不够富。
但是俄国的贫下中农同样也对沙俄政府非常不满,因为他们将自己的贫困归咎于废除农奴制改革的不彻底。只解决了农民的人身自由(其实也不是很自由),而没有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大片的土地仍然归属原来的贵族地主所有,由农村公社租赁后再分给农户耕种。所以俄国的农村公社“拥有”的土地其实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废除农奴制改革时由农民出资购买的份地(农民出资,但是由公社持有),一部分是原先贵族地主拥有的出租给公社的土地。因而农村公社还有一个代收地租的功能。
“根据民意党的统计,现在俄国的农村公社管理的土地当中,60%以上是向贵族地主租赁的,每年都要付出大量的地租。而在俄国农民特别是废除农奴制改革后成长起来的中青年农民看来,这些地租就是使得他们长期处于贫困当中的最大原因。而民意党和之前的土地和自由社更是长期在俄国农村大肆宣传同样的道理,将二十年前的改革说成是只进行了一半的改革。”
朱国雄顿了一下,端起一杯清茶品了一口,“而在儿臣看来,俄国的农村公社最大的问题还是一户一票的普选权……俄国的农村公社基本实行自治,公社管理者都由投票产生,而且没有财产限制,实行的是一户一票,和东华的农村还有咱们早先的集体农庄都差不离了。但是东华农村和我们这里集体农庄是没有贵族地主来收租的,而且远比俄国的农村公社要富裕。农人都是拥护朝廷的,再怎么投票也不会把民意党人选上台!”
“哦?皇儿,你认为俄国宪政改革的结果会把民意党选上去?”朱济世有些不大相信的样子。
朱国雄脸上浮出有些玩味的笑容,“不一定非得是民意党,但肯定是土地与自由社分出来的党派,比如俄国社会党、俄国社会革命党之流。总之,肯定是些和沙皇为难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