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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百药看着庭院里的哔剥火把落寞的道:“从此离开长安,此生只能午夜梦回了。色字头上一把刀,一把刀啊。自许风流轻狂,却终究为女人所累,悔不当初。”易风扭头看了眼向后的越国公府,轻笑道:“男人啊,为逼生为逼死为逼奋斗一辈子,可吃逼亏上逼当最后却还都要死在逼上,说白了,大多男人就这逼*。一个男人,如果管不住自己的裤裆,那就永远也成不了气候。我觉得吃过一回亏上过一回当,以后总不会再回头再犯了。只要你能改过自新,相信我,早晚有一天,你可以跟着我重回这关中长安。”
三十出头的世家公子,轻狂风流没什么,但不能永远这样。吃过一回亏后,若是再改不了,那么到了幽州,他也会被易风所抛弃。但易风相信他,就冲着他刚才的那句话,他就知道这个男人有些一次教训足够铭记一生,绝不会再栽在这上面了。
“我已经答应了殿下和越公,此生再不回长安了,再不回长安了。如果我敢违誓回来,越国公有一万种方法让我死无全尸。”
“打住,打住,情种兄,你不必这样悲观。今日越国公确实富贵煊赫到了,眼看距离人臣也只一步之遥。可你也根本不必如此悲观,今日越国公走到这一步,也是全凭自己一步步爬上来的。当初你父亲自为内史省长官,做为宰相之时,越国公不过是一总管而已。你只要老实跟着我,用心为我谋划,他日何曾又不能做到他这一步,甚至超越他呢。我曾认识一位兄台,百花之中独爱菊花,曾作过一首赋菊,诗云: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这首诗其实是唐末反王黄巢长安赶考落第之后愤然而作,借赋菊而抒花自己心中难平之意。易风这个时候念了这首诗,其实也是向李百药了隐诲的透露了一点信息,如果他是聪明人,他就应当明白。这也是他对李百药的试探,李百药确实是个有才之人,也有为官经验,若带到幽州去,是个不下于魏征的能吏。但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他能不能跟自己一心。毕竟眼下他算是东宫之人。如果不能跟自己一心,那么再有才的人也不能重用。
李百药惊骇的望着易风,甚至忘记了隐藏自己此时的真实想法和表情,他不明白易风这位皇长孙殿下为何竟然会隐隐透露出这样的想法。他心里听到那几句诗的时候,已经直接认定这诗就是这位赵王之作,不过是托朋友之名而已。而这诗透露出来的意思,太过于让人惊骇太过于大逆不道了。他是个有才之人,因此对于这位新崛起的赵王其实也有过私下的关注,知道了赵王的许多事情,特别是这位赵王流传出来的许多诗词故事小说等。但如这般风格思想的诗,这还是头一回,比起饮马长城窟行那般的雄迈诗赋,这诗透露出来的是一种赤果果的桀骜不驯的反意啊。他突然想起赵王与太子之间不和的传闻来,当下若有所思,但却越发的惊骇了。
李百药向易风施礼道:“赵王志在天下乎?”
易风笑了一下对李百药道:“我乃天子嫡长孙,太子嫡长子,按朝廷制度,将来难道我不就是太子,甚至早晚有一天要接掌这个帝国吗?”
在嫡庶有别,长幼有序的这个宗法继承制度下,身为皇家嫡长孙的易风确实是拥有这个帝国未来的继承权。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他拥有天然的继承权。因此易风说将来自己要继承这个帝国,也算不上什么过份的话,甚至是理所当然。
李百药长叹了一口气,“不论是立嫡、立长还是立贤,当今诸皇孙之中,也没有取代你之人。不过,这一切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太子将来能继承帝位。如果,我是说假设万一的话,那么现在说的这些也就没意义了。既然赵王今日救我一命,那我也就斗胆直言,太子殿下在陛下面前可并不怎么受宠,甚至以我在陛下身边观察所知,太子的地位早已经岌岌可危了,说句惹殿下不高兴的话,这次晋王统兵北伐,北疆战事平定之日,晋王凯旋之时,只怕就是当今太子被废之日了。到那个时候,太子被废,最有可能的是晋王为储,如此一来,赵王就算身为嫡长孙,可却已经不是太子嫡长子,那时...”
李百药不住的摇着那还留着一张鞋底子黑印的脸,为自己这位新东家叹息。
易风表面上什么也没有说,但心里却为李百那份敏锐的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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