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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熵诗编—第一章: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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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事风格。有小部份的人,给北平天一个外号,大仁侠。最早开始,只有几个人那么叫,后来,大部份人都认同了这个称号。

    大仁侠——北平天。

    不过,北平天心里知道。自已是配不上这个外号的。虽然一开始,自已去练武,的确是为了行侠仗义。但那只是年青时的想法而已。当正式成为格斗家后,就只想变的更强了,的确,自已是帮了很多人。但是,这只是因为自已天性善良。

    练武不完全为了帮助他人,就算不能帮助他人。北平天为了变的更强,也会去练武。只是,不论有没有力量。他总是想让更多的人欢笑。想用自已的力量,让世界变的更美好。用自已的语言,去安慰更多的人,给予他人温暖。

    后来,北平天累了。他意识到,自已做浪子,已经做了十二年了。也应该回去沧州,去陪父母过安定的生活了。

    就这样,已经三十一岁的北平天。回到了家乡。当他在家中见到父母时,二位老人头上已是银丝满布。看上去苍老了许多。

    北平天见到父母的样子,开始怪责自已。为什么没有早点回来?

    但此刻,二位老人见到儿子回来。先是一呆,仿佛不相信自已的眼睛。但只持续了几秒,几秒后,他俩兴高彩烈的抱着儿子。同时抱住北平天。

    也难怪,多年没回来的儿子。突然出现在自已眼前,还以为在作梦了。

    而此刻的北平天,什么都没说。他明白,在这个时候。任何的语言都是多余的。只需,让灵魂去感受爸妈的爱与思念。

    当天晚上,北家的餐桌上,又恢复了以往的样子,一家人喜气洋洋的聊东说西。小小的屋子内,三个人欢笑声不绝于耳。

    这一切,就象回到了从前,那些北平天没有离家的日子。可是,时间并不是到退了,而是前进。这个晚上,是一个新的幸福起点。

    在接下来的日子,北平天为了弥补过去的岁月。天天陪伴着父母。带他们看吴桥的杂技,请他们吃最上等的鸭梨。但北平天知道,爸妈作为老一辈的沧州人。最喜欢看的,是白花花的盐湖。那万里烟波,遍地银白的景象。成为了多少沧州人心中的情结啊。

    不过,从他们家去盐湖,可是很远了。而父母由于上了年纪,腿脚不利索。也就不常去了,虽然,北平天临走前。给二老留下了一笔钱。但他俩一直省着,不舍得用。也就没用这些钱,去坐公交去盐湖了。

    北平天知道后,就背着父母去盐湖。但因为一次只能背一个人。就今天背爸爸、明天背妈妈。反正,自已已经走遍亚欧美。也不差再走几里路了。

    北平天的父母,见到儿子这样。急忙叫他别那么做。坐车就好。毕竟,二老虽然怕花钱。但更不想儿子辛苦,要不,当年,也不会省吃省用的。请国术家来教他了,就是不想北平天学不到想要的,心里难受嘛。

    但北平天不在乎,他正想这样,完成一次轮回。北平天童年时,经常被父母背着玩。现在,让自已背着爸妈,去看他们最想看的东西吧。

    因此,每个双休日。人们都有机会,在去盐湖的必经之路上。见到一个壮年男子,背着一名老人。有时,背的是一位老婆婆,有时,则是一位大伯。

    但这样的景象,只维持了五年。

    北平天的父母,在儿子回来后,只和他共同度过五个春秋。就去世了。

    父亲的死因是脑溢血,而母亲。在看到老伴过身后,伤心的哭了几天。一个星期后,也因为悲伤过度,引发出的心肌梗塞而死。

    北平天见到父母死后,没有嚎啕大哭。只是默默流下二行清泪。然后替父母做了个衣冠冢。冢内的陪葬之物,全是沧州建筑的仿制品。纸扎的镇海吼、海丰镇遗址的模型、木刻的武帝台。。。

    这些,都是沧州文化的结晶。。。

    接着,在父母的尸体火化后,北平天把他们的骨灰洒在盐湖上。

    父母是个有恋乡情结的人,他们到了九泉之下。就让沧州城做他们的灵居吧。而他们的物质,也会和他们心中最美丽的景色,融为一体。

    ——三十六岁的北平天,如此想着,他认为,这种做法。才是对父母最好的。

    之后,北平天离开了沧州,来到了江苏。

    北平天虽然是沧州人,但和父母不同的是,他对沧州没有特殊情结。这次回来,只是为了陪父母,其实,他本来希望,爸妈能般到大城市住。但他知道对双亲来说,离开沧州,就意味着失去快乐。才不提这件事。

    现在,父母死了,已经没理由呆在这了。

    那么,就去美丽的苏州吧。在十二年的修炼旅途中,北平天到过不少地方。其中,他对苏州的印象最深刻。在北平天心中,这座吴语水都。是乐园般的城市。

    就这样,三十六岁的北平天。来到苏州后,找了间动漫社。和他们商量。把自已的经历,授权给编辑,让他们派一位漫画家。把十二年内的冒险传奇,画成漫画出售,来赚钱。但条件是,在被卖出的每卷单行本里,要从价格中抽出十份之一的税金,给自已。

    漫社的人一口答应下了,北平天本来就很出名。应该能吸引不少读者。虽然动漫界的精彩作品很多,但以现实中的强者为主题。本身就能招来特殊顾客的注意。就好象平时不看漫画、不喜欢玩具,只喜欢蓝球的人,看到NBA的漫画,科比的手办。都很可能去买几个。

    所以,《北平天传奇》,就开始连载了。

    这期间,北平天经常跑去漫社,和女主笔交流。讨论用什么类型的画风,何种分镜技巧,故事才会好看。

    二人意外的投契,刚开始,他们只讨论作品的事。慢慢的,二个人相处久了,也会聊点别的。当女主笔提到伤心事时,北平天总会亲切的安慰她。而北平天,亦喜欢和女主笔谈心。毕竟在苏州无亲无故。在沧州老家,爸妈也去世了。当年的伙伴们,现在大部份都成为一方霸主,独当一面的大人物了。想约他们出来,也不方便啊。

    因此,北平天目前唯一能倾诉的对象,只有眼前的女主笔。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二人越来越依赖对方。女主笔在痛苦时,总会找北平天来治愈自已。北平天,也渐渐对女主笔发生了感情,长时间的相处后,他发觉,对方是个可爱的女生。

    二人的情感彼此交织,随着时间,渐渐浓烈起来。

    一年后,他们成为了夫妻。三十七岁的北平天,开始学习去承担,作为丈夫的责任。他和妻子,在短短一年内,从陌生、熟悉、再到喜欢对方。成为恋人,之后,结为夫妇。真是一段平凡,却又甜蜜的回忆啊。

    二年后,二人的女儿出生了。三十九岁的北平天很开心。十分喜欢这小丫头。太太也很疼爱这女娃儿。夫妻二人,共同为女儿取了个名字,叫“北楚茗”。

    接下来的几年,北平天的家庭。都过的安稳而幸福。

    妻子主笔的漫画,很受欢迎。光是高高的销量,就足以让老婆和自已奔小康了。楚茗也是个活泼可爱的孩子,而且,也许因为小时候经常着缠妈妈,耳濡目染的关系。楚茗从小,就是铁杆动漫迷。喜欢COS,二次元萌少女的她。带给家人不少快乐。

    和以前那种,颠沛流离的冒险生涯相比,现在的北平天。过上了舒适的生活。

    人们都觉的,那时的北平天,活在幸福的顶端。

    只是,人们不明白,为什么在楚茗五岁时,北平天会在孤儿院,收养一个小鬼做弟子。

    但人世间有很多事,本就不需明白。只是,总有人,想找到所谓的解答。

    可是,有一点,已经成为所有人的共识。

    就是北平天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在2107年的今天,北平天,只是个享受天伦之乐的老人而已。

    群众的想法,往往就是真相的一半。此时的北平天,就在萌楼内,和女儿一起,替徒弟庆生。

    萌楼的后园小阁内,三个人坐在餐桌旁的椅子上。眼前尽是珍羞美味,但北平天和霜义水却没动筷。只有楚茗在狼吞虎咽的猛吃。

    这是个小巧雅致的阁楼,墙上装着各式各样的花形空窗。月光从这些窗口透进来时,投影成一朵朵晶莹剔透的玲珑之花。阁内的西北角,有一个静态的小池塘。这个池,在白天,居然是蓝色的,恰如琉璃霜镜,旖旎梦魂。

    “霜儿,这么不吃啊?这些,可是我花了好多钱买的,不合你胃口吗?那么,告诉我你喜欢什么,我下次再买。”北平天微笑着问道。

    “义水哥哥~~今天是你十四岁生日~~~~~~快吃吧!~~今天的饭菜很美味啊。特别是这个醉虾。一会儿人家要是醉了,你就扶我进房吧。到时房内只有我们二个~~~~你就算对人家做了奇怪的事,人家也不介意哦。”

    北楚茗说完后,对霜义水做了个鬼脸。

    “哎,楚茗,爸爸平时是这么教你的?女孩子,不要说那么轻佻的话。”北平天摇了摇头。

    “师傅,请您别误会。您为我做了一桌子的美食,我怎会不喜欢。只是,您和楚小姐,已经给了我太多幸福,我不想再向你们要求什么。所以,我想等您和楚小姐吃完后,我吃您俩吃剩的就好了。”霜义水说完后,温和的笑了一下。

    “不要那么客气啊,霜儿,今天是你的生日啊,放松点吧。来,和我们一起吃。”北平天说道。

    “爸爸说的对,义水哥哥,我们一起吃吧~~”楚茗说完后,又吃了一只醉虾。

    “那么的话,好吧,谢谢了。过去的我,就象蒲公英。被孤独之风摆布,独自飘浮。望着身下的繁华世界,却没法混入其中。是你们,用关爱和温柔的泥土,哺育着我。是你们成就了今天的我,谢谢。。。”

    霜义水说完至诚之语后,拿起筷子,想去挟菜。

    “等一下!”北楚茗突然喝住霜义水,但表情不象是生气的样子,相反,还保持着一贯的调皮面孔。

    “?。。。。楚小姐。。。您?。。。”霜义水觉的有点奇怪,刚才的楚小姐,叫自已和她们一起吃。现在,又说等一下?

    “没什么啦~~~就是想叫你,在吃之前~~许个愿吧嘛~~~”北楚茗的脸上,已经出现红晕,也许是刚才吃了太多醉虾的关系。

    “我希望能闻到,那些活在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大都会里。还能保持自身的纯洁,用坚强而高贵的姿态,去面对腐朽的世界的女生的脚汗腺。她们的足薰,应该是雪芭味的吧?雪芭,本来就是西餐里的小点心。用来除去异味。让味觉回复清爽的感觉。”

    霜义水说这些话时,脸上出现一丝期盼的表情。

    “哎哎哎哎哎哎哎~!~!~,义水哥哥喜欢这种吗?嘿嘿,那尝尝我的吧~~。”

    北楚茗话音刚落,马上把鞋子脱了。然后把穿了一天的袜子扯下来。捂在霜义水的鼻子上。

    “恩,楚小姐,您的脚汗腺。就象幽紫色的牵牛花。虽然只是平凡的野花。却永远那么有活力,那份属于朝阳的气质。是活泼而动人的。”霜义水闻了闻后,轻轻的拨开楚茗的手。之后的认真评价道。

    “讨厌啦~~~没想到义水哥哥对人家评价,只是平凡啊。”

    北楚茗听完霜义水的话后,有些失望。

    “楚小姐,完美的足薰。是很难酿造的。就象在那缈缈苍穹之下,悠悠山谷之中,默默绽放的一朵幽兰。其花之美,清霜雅绝。不过,要多有冷漠气质的女生。才有这种顶级的脚汗腺啊?也许,就算穷我一生之力,也不能找到啊。更没机会闻到了。。。。”

    说到这里,霜义水的眼神暗淡起来。

    “霜儿啊,太难实现的梦想,完成不了的话。不如忘了它,去做一些,另外比较容易办到的事?你不是一直很喜欢埃及,想去那儿玩玩吗?我手头上,正有一张‘毕达哥拉斯的游戏’的参赛票,你拿着这张票去参加比赛。如果能成为冠军。就有九十九份奖品摆在你面前,任你挑选其中之一。这些奖品里,就包括去埃及的豪华七日游。”

    北平天对霜义水说完后,走到阁内的一个柜子旁,打开一层抽柜。从里面拿出一个铁球。把这球体递给霜义水。

    “毕达哥拉斯的游戏?我从来没听过了。恩,我是很喜欢埃及。但这种来历不明的比赛。会不会是骗人的?”

    要是换了平时的霜义水,知道有去埃及的机会。早就急不及待去了。毕竟,他从小就是埃及迷,一直喜欢着这个众神之国。但是,现在的他,觉的眼前的这个“比赛”太可疑了。能够准备好九十九份奖品的,一定是大型的比赛节目,一般来说,这种比赛的目的,都是为了般到电视上播,增加电视台的收视率。但如果是这样,事前一定会大加宣传。可为什么自已从来没听过?

    “呵呵,这是为师推荐给你的啊,难道,霜儿你连为师的话也不信?”北平天一脸和蔼的问道。

    “不,徒儿没有这个意思。恩,谢谢师傅您的美意,我会尽力赢得冠军回来的。”

    “呵呵,是吗?霜儿啊,为师是绝对相信你的能力的,只要你想办,就一定能办到。只是,如果你真的成为了冠军,为师会失望啊。。。”北平天说完后,意味深长苦笑一下。

    “什么?”霜义水有点不明白北平天的话。

    “不,没什么,那,霜儿你先保管着那个铁球吧。不要弄丢哦。这可是千金万银都买不到的东西啊。只有被认同者,才配拥有。另外,那个埃及游是双人份的,如果你赢了的话,麻烦你带上楚茗一起去玩吧,我虽然没去过埃及。但我已经去过很多地方了,应该把机会让给年青人。”

    北平天语毕,用双手搭着二人的肩。

    “我也能去啊?爸爸真体帖~~~~~恩,到时我买点特产回来给你玩吧?宇宙蜜蜂的蜂巢如何?让你老人家体验当上帝的感觉!~~!。义水哥哥~~~,我们到了埃及后。一起骑矿物河马赛跑吧~~~~嘻嘻~~~~~如果你输了,要请人家吃鹅肝哦~~~~”

    北楚茗冲上去抱住父亲,抱了一会后,又冲到霜义水面前,亲了他面颊一下。

    “楚小姐,请您别这样。我只是个卑微的人。不值的您去吻。”霜义水面带羞色的说道。

    “什么啊~~~不许你这么说自已。人家可喜欢义水哥哥了~~~~~,人长的帅,又有诗人气质。简直是完美的男生啊。”北楚茗带着调皮的笑容说道。

    “呵呵,你们二个啊,真让我想起自已年青时。对了,我继续讲以前的故事吧。自从我把霜儿领回来养后,每个月,我都会向你们说一点,我过去和伙伴们的冒险生涯。恩,上次说到在细胞迷宫里探险。。。。。。。。恩?!。。。。。。。啊,我突然想吃奶酪。霜儿,你带楚茗帮我去买吧,现在就去。”

    北平天说到一半时,好象察觉到什么似的。停顿了一会儿。接着,提出一个很无厘头的要求。

    “哎哎哎哎!~!~~,不要啦~~,眼前有这么多好吃的,人家还没吃够了~~~正吃的痛快,爸爸你就突然要人家出去了。。。。奶酪的话,改天买也行啊~~~~”

    北楚茗抱怨道。

    “楚小姐,请您别生师傅的气。来,和我一起去买吧。晚上的苏州,有一种灯火阑珊的美。这种美让我心痛,可如果是我们二个一起去的话,有您的陪伴,我不会感到冷清。”

    霜义水说完后,慢慢走到北楚茗背后,对她来个温柔的公主抱。之后一面抱住这娇小的身体,一边跑出阁楼,去买奶酪。

    要是换了平常的霜义水,是不敢这样抱住楚茗的。他一直认为,是楚小姐和师傅给了他无穷的幸福,对于这样的恩人,已经欠他们太多了。只能象骑士那样,守卫他们,照顾他们。

    虽然,他们从来没要求自已这样做。

    所以,刚才北楚茗亲了霜义水一下时,他才说出那些话。那么高贵的楚小姐,连亲自已一下,自已也受不起。更不用说,象现在这样,抱住她了。

    霜义水现在抱住她,只是因为他明白,不那样的话。楚小姐是不愿意走的,但如果用公主抱,她就会很乖的陪自已去。北楚茗最喜欢的,就是霜义水用公主抱,去抱她。

    楚小姐啊,您知道吗?我心中,也一直渴望着,这样抱着您的啊。只是,您是我的恩人。我不敢象平常朋友那样,向您开玩笑,逗你玩。只能把您当成女神来供奉。之前对您说的话,全是真的,我喜欢灯火阑珊的苏州晚景,那是种让人心碎的美。我也喜欢,您陪伴我的日子。。。

    ——霜义水的内心,如此想着。

    “义水哥哥~~~你在想什么啊?好象心事重重的样子啊~~~那个,人家也有心事了~~~我今年十二岁,还是萝莉,义水哥哥会抱我。我长大后,义水哥哥还会抱我吗?”

    北楚茗问道。

    “会的,只要您想,我会抱您一辈子。”霜义水毫不犹豫的回答。

    月夜下,一个少年,抱着一个赤足少女在奔跑。夜市的人们,看着他们,都觉的是二个傻子,可是,如果傻子间都有这种感情。傻瓜的世界,会比正常人的世界更温馨。

    “霜儿,对不起啊。今天是你生日,还不能让你尽兴。是为师的错。。。。不!是你小子的错!出来认错吧!熵!”。

    在霜义水和北楚茗离开后,北平天居然,一个人大吼大叫。

    “切,这关我什么事啊。我只是想躲在暗处。看你们过生日,没想到,北老爷你感觉到我的存在。就叫他们走了。不过,让我开心的是。北老爷宝刀未老啊。能够识破我的潜行术。”

    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竟传来一把声音。

    “废话,你小子完全是疯子。我不叫他们走,还不知道你想在他们面前,闹出什么恶作剧了。另外,别以为拍我马屁就行。我徒弟生日的事,你打算这么补偿?”

    北平天一脸怒气的说道,和刚才和霜义水聊天时,那副眉目慈祥的样子,形成强烈反比。

    “哎,真是不讲理的老头。明明是你自已叫他们走的。不过,说到补偿么。。。,我把叔叔们近期的状况,说给你听如何?”

    “老伙伴的近况吗?好好好~~你快说。”北平天听到对方那么说时,马上转怒为喜。

    这也难怪,北平天自从向昔日的同伴道别后,就再没见过他们了。虽然,在网络发达的今天。能够在网上和他们聊天,可他们都成了大忙人。很多时,都几十天才上一次网。

    因此,想聊一下也很难啊。

    但如果是熵的话,不同。熵可是经常在网上,和老朋友的徒弟们聊天。老同伴们不喜欢上网,但他们的徒弟不同,很喜欢上网。而熵,会和他们聊天时,问他们师傅最近在做什么,之后,说给北平天听。

    “迪云大叔被受封为公爵后,依然在追查萤石教的成员。而夜鸢孤人前辈,在成为日本阳明学的会长后。继续着自已的修炼。现在的他,正在为培育自已的徒弟而劳心。”

    熵对北平天说道。

    “这样啊,不过,这些我之前就知道了。还以为你有什么新鲜的东西了。但是,现在的我,更加确切的感觉到。我们都老了啊,除了老云外,都在为下一代而操心。”

    北平天不无感叹的说道。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不止人会老。时代和秩序也会老啊。在上古时代,两河与埃及创造出最早的秩序,后来。希腊出现后。前者的秩序,就被视为陈旧法则。”

    熵说完后,伸了个懒腰,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汉堡。大口咀嚼起来。

    “你小子的话,好象是要嘲笑我们这些老家伙啊。”北平天回应道。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是不是嘲笑,你们这群老东西,就慢慢琢磨吧。不过,相对建立新秩序。我更喜欢看到旧秩序的崩坏!瓦解!破碎!就象在亚历山大死后,整个希腊化时代的动荡,一方面担心自已被东方文明反侵蚀。另一方面,内部的争斗,亦让他们质疑过去的价值观。”

    熵兴奋的说道。

    “是吗?可惜你应该是看不到了。这是乱世才有的情景。现在,我们的世界,那怕依然有战火,大体上还是很和平的。虽然,的确有很多暗流。。。。哎,真希望我还年青,那时的我,有更多的力量,去帮助更多的人。”北平天答道。

    “我看不到?末必哦。我最近,总是感觉到。一个新的时代,要降临了。”熵语毕,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虽然北平天不可能看到。

    “你小子在胡说什么啊?有什么证据吗?”北平天反问。

    “没有,只是第六感而已。当我没说过吧。”熵说完后,把最后一块汉堡扔到口里,

    “这就糟了,你小子的第六感一向很准。对了,熵。你今天来找我,应该有急事吧?如果只是想聊天,我们能在网上聊,你犯不着大老远的跑到这。你也应该不是来找我游山玩水。因为你明明知道,我今天要替霜儿做生日,没空招呼你。所以,你今天来这里,想干嘛?”

    “也不是什么急事啦,北老爷。只是,我最近听到一个有趣消息,想去伊朗高原查证一下,如果是真的,就有意思了。这次的行程,虽然不算太危险,我一个人就能应付。可还要找一个了解古文明的人,陪我去。我就想到你的徒弟,能不能麻烦你,批准你的徒弟,在一个月后,陪我出发?放心,在路上,我会保护他的。”

    “这种事,你问霜儿吧,我不能替他回答。不过,说实话。我也想借这个机会,让霜儿磨练一下。虽然他以前也经常跟着我训练。但我对于他来说,是熟人。让他一个人在异地,和一个陌生人并肩作战。对他来说,是一种考验。虽然伊朗高原不是什么太平的地儿,但有你的保护,我很放心。不过,了解古文明的人有很多,为什么你要跑到苏州来,找霜儿了?在你那儿,也有好多这方面的人才啊。”

    “因为,请那些人陪我去的话,都要花钱的啊。那些古代文明的学者,如果不是为了赚外快。才不会陪我去那个地方了。”

    “好哇!熵,你小子净想着占我便宜。不过你说的也对,要不是为了钱,没学者会陪你去那儿,毕竟没什么研究价值。伊朗高原虽是波斯的发源地。但对现代学者来说,研究波斯,大部份都是从其余的西亚地区入手。算了,反正让霜儿学点经验也好。到时我劝劝他吧,但最后的决定权,还在霜儿手中。”

    “哈哈哈哈哈哈!~~,那就谢谢北老爷了啊。这事成了以后。我请你和你的徒弟,晚上去山顶野餐吧。一面吃着三文治,一边看星星。。。。。。。什么?!。。。今日的天空,居然是蛇鳞云?有趣!”

    熵刚才说到“看星星”时,下意识的抬头看天。现在的他,才发现今天的夜空是一片蛇鳞云。之前的他,由于一直在小心潜行,和北平天聊天。所以一直没注意到。

    “蛇鳞云?真是怀念啊。上次见到这个时,老朽还是个年青人了。”

    北平天看到熵的反应后。也抬起头,遥望着那片蛇鳞云。渐渐的,内心竟产生一种莫名的压抑。就连北平天自已,也觉的很奇怪,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所谓的蛇鳞云,只要污染指数太高。就会出现,实际上,就算是在污染不严重的地方,偶然也会看到。只是比较稀有。这种东西,只是自然现象啊,为什么看到这个心情会压抑。

    但是,在别的地方,不也有看到黑猫就代表不幸的说法吗?北平天想到这里,对自已为什么会有这种心情,也感到析怀了。

    那墨绿色的云,就象无数车轮。碾碎一切的希望与绝望。

    而新的时代,亦顺着这车轮,滑向新的时代。

    这是个残酷与温柔交织的时代。这二者,都要用生命去祭献。

    这是个过去与未来共同挥舞的年代,死去的精神,复苏后,将会面对新的意志。

    这是个无法想象的新时代,万事万物,最终会构成极限的轮回。

    厚厚的蛇鳞云,遮住人们的视线,此刻的他们,无法看见星星。

    但星星的确存在,绝美的银河,在宇宙中闪烁着,就算不被知晓,也一直努力的闪烁。

    这一份美丽,将会陪伴新的时代的降临,直到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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